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枞储告〔2023〕04号
经枞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 拍卖转挂牌 方式公开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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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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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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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枞2022-004-1 |
会宫镇 |
12141.01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3 |
≤15% |
≥20% |
40年 |
765 |
765 |
8 |
|||
枞2022-004-2 |
会宫镇 |
4304.67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一级加油站) |
≤0.3 |
≤15% |
≥20% |
40年 |
844 |
844 |
9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公司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未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失信行为的,依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标准》,在未处置前,将禁止其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三、竞买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材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应当于2023年4月10日9:00至2023年5月4日16:00到枞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市场股领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竞买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4日16:00前(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3年5月4日17:00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公开拍卖时间和地点
1、公开拍卖时间:2023年5月5日上午9时30分;
2、公开拍卖地点: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特别提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拍卖转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1、若在申请报名截止后,经审查有效竞买报名人数达到2名或以上时,实施拍卖活动;若到截止日时,地块竞买人数没有达到2名时,则自动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同时领取文件、提交竞买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进账时间顺延至2023年5月15日16:00时止;
2、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5月15日17:00分前确认其挂牌竞买资格;
3、挂牌时间与地点: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7日期间(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00)在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挂牌活动;
4、挂牌截止时间:2023年5月17日16:00。若在挂牌时间截止前30分钟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3、若本次出让的地块影响地表和地下排水、供水、电缆、通讯线缆和管线等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处理。
4、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其他要求详见该宗地出让文件。
七、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使用银行汇票或现金方式,竞买保证金应付至下列指定账户中的任一账户(在填写银行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号地块竞买保证金):
开户单位:枞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及账号:
中国农业银行枞阳支行 12658001040003561-000 000 0001
中国建设银行枞阳支行 3400168 420805 3002106-0002
枞阳县农商行营业部 2000 01338 5971 03000 00026-2
中国银行枞阳支行 184 2041 31369 VAZ0001
工商银行枞阳支行 130908 10292 0004 9908-002
徽商银行枞阳支行 1692301021000192336-02
邮政储蓄银行枞阳支行 100395662210019999-10002
出让人:安徽省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枞阳县城银塘东路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手机号:13705566543
联系电话:0562-2975519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上界限高程 |
高程起算基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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