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共享充电宝投放服务评审结果公示
金额
53.3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n2024-01-3343
预算金额53.35万元
招标公司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51-62220155
中标公司南宁市北极狐科技有限公司53.3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委托,就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共享充电宝投放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比。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 |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共享充电宝投放服务 |
项目编号 | GN2024-01-3343 |
预成交人 | |
供应商名称 | 南宁市北极狐科技有限公司 |
成交金额(元) | 533520 |
业绩 | 供应商业绩承诺函详见附件(附件为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业绩承诺函,该承诺函中所述业绩与评审委员会最终认定得分业绩可能存在不一致。) |
公示期:自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1日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发布。
询比参比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参比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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