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蚌埠建筑科技创新中心EPC项目管理(含监理)
项目编号:BB2023ZFGCZ0241 -重1
招标代理机构: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服务类
项目地点:解放路西侧、奥体路南侧
实施时间:2023年
项目内容:蚌埠建筑科技创新中心18层A座、B座商务办公楼及开闭所配电房、地下车库(兼人防设施)、物业用房以及相关的附属设施和室外配套工程等的全过程管理(含监理服务)。项目范围包括①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项目管理:策划管理、报批报建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含BIM技术管理)、投资管理、招标采购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验收及移交管理、工程结算管理、档案管理、后评价管理、专业咨询管理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②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前期阶段、施工阶段 (包括但不限于管线迁改、临时施工用水、临时施工用电、工程勘察旁站、工程施工监理等)、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竣工备案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工程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监理服务。含监理服务期内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管理、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
项目范围:详见初步设计等文件。
项目规模:蚌埠建筑科技创新中心规划用地面积为26713.80㎡,容积率2.4986%,建筑密度0.26,绿地率30.01%,建筑总面积为9537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5195㎡,包括18层A座、B座商务办公楼及开闭所配电房56044㎡,5层检测中心9151㎡(已建成)。地下建筑面积为30182㎡,包括:地下室29892㎡(4082㎡已建成,新建25810㎡),地下物业用房290㎡。
投资概算:32427.947202万元,服务费418.3205万元。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1)资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A具有建筑专业咨询服务的专业能力,提供“建筑”咨询服务专业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信息的截图,服务范围须包含“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B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业绩:1)项目管理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一个建筑面积在4万平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可不含监理)或项目管理(可不含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已完工证明载明时间为准。
2)监理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一个建筑面积在4万平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盖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盖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已完工证明载明时间为准。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业绩包含监理业绩,则可以不再另外提供监理业绩。
2.2 项目负责人要求
(1)资格: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完成一个建筑面积在4万平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可不含监理)业绩或项目管理(可不含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行业主管部门 (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已完工证明载明时间为准。
2.2.1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至少完成一个建筑面积在4万平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盖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盖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已完工证明载明时间为准。
(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对整个项目全程负责,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更换。
2.3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不含)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2.4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 下载时间:2023年4月4日以后
3.2 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4 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4.1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4日
4.2 开标时间:2023年4月25日9时00分
4.3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4.5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5 其他事项说明
5.1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
5.3 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BB2023ZFGCZ0241-重1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4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5.5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6 特别说明
6.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
6.2 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6.3 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蚌埠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马场湖路88号
联系人:张宏
电话:0552-7298810
招标代理机构: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联系人:陈旭
电话:0552-2076129
邮箱:1669690600@qq.com (邮件不得署名)
8 信息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ngbu.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