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兴环公司2024年度工会会员中秋节慰问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hhwczb202407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南通兴环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朱工0513-80663991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包敏1891226897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兴环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采购人所需的兴环公司2024年度工会会员中秋节慰问物资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HHWCZB20240702;
2.项目名称:兴环公司2024年度工会会员中秋节慰问物资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预采购1670份,820元/份;
4、最高限价:预采购1670份,820元/份;
5.采购需求:以实物的方式发给工会会员,供应商按820元/份,以套餐的形式报送方案,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备案证明),有实体门店或具有相关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提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8月26日9时30分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 (www.chongchuan.gov.cn)→我要看→公示公告”栏。
3、方式:自行下载。
4、售价:免费。
四、投标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采购人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8月26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崇川区垃圾转运中心办公楼3楼(运华路),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五、开标
1、开标时间:2024年8月26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崇川区垃圾转运中心办公楼3楼(运华路),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26日9时30分。
2、资格审查地点:崇川区垃圾转运中心办公楼3楼(运华路),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七、样品
响应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合格的样品和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样品子目录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响应投标单位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齐全的或评委判定样品不合格的投标无效。
中标人的样品由招标单位封存,供货时,必须提供与样品一致的货物。否则不予结算货款。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5000元(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请用信封密封好、并注明交款单位后单独递交给招标代理,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里)。
单位名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408810100100580625
开户行:兴业银行南通分行
投标保证金退还
9.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退还。
9.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后予以退还(无息)。
9.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被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或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或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
(1)放弃中标项目的;
(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开标模式。
3、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人或中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兴环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823
联系方式:朱工 0513-80663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兴业大厦801A室
联系方式:包敏 1891226897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HHWCZB20240702;
2.项目名称:兴环公司2024年度工会会员中秋节慰问物资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预采购1670份,820元/份;
4、最高限价:预采购1670份,820元/份;
5.采购需求:以实物的方式发给工会会员,供应商按820元/份,以套餐的形式报送方案,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备案证明),有实体门店或具有相关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提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8月26日9时30分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 (www.chongchuan.gov.cn)→我要看→公示公告”栏。
3、方式:自行下载。
4、售价:免费。
四、投标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采购人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8月26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崇川区垃圾转运中心办公楼3楼(运华路),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五、开标
1、开标时间:2024年8月26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崇川区垃圾转运中心办公楼3楼(运华路),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26日9时30分。
2、资格审查地点:崇川区垃圾转运中心办公楼3楼(运华路),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七、样品
响应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合格的样品和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样品子目录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响应投标单位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齐全的或评委判定样品不合格的投标无效。
中标人的样品由招标单位封存,供货时,必须提供与样品一致的货物。否则不予结算货款。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5000元(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请用信封密封好、并注明交款单位后单独递交给招标代理,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里)。
单位名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408810100100580625
开户行:兴业银行南通分行
投标保证金退还
9.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退还。
9.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后予以退还(无息)。
9.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被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或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或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
(1)放弃中标项目的;
(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开标模式。
3、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人或中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兴环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823
联系方式:朱工 0513-80663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兴业大厦801A室
联系方式:包敏 18912268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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