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医华俊(成都)生物科技产业园EPS线条、GRC线条分包审批任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2/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医华俊(成都)生物科技产业园EPS线条、GRC线条分包审批任务
公开采购公告书
“成建e采”集采平台是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集中采购唯一的电子采购平台,现就□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 南医华俊(成都)生物科技产业园 项目 EPS线条、GRC线条分包 (专业分包)采购事宜进行公开采购,欢迎有意向的分供商参加响应。
一、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EPS线条、GRC线条分包
采购预计量: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报价清单”内容。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南医华俊(成都)生物科技产业园
项目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科源路北侧
项目规模: 约34500㎡
业主: 南医华俊(成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采购的方式进行,并在“成建e采”集采平台发布采购公告,网址为:www.cjebuy.com。
四、报价人要求
报价人为在“成建e采”采平台(www.cjebuy.com)已注册的试用及以上分供商;
1、报价人资格要求: 成建e采”平台入库的非黑名单分供商;履约信用要求良好,非严重失信单位;响应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2、技术要求: 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经相关单位审批同意的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施工。
3、质量要求: 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建设方、监理、甲方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本分包工程所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并符合本工程设计,提供材料合格证书、材质检测报告等证明文。
4、进度要求: 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5、交货(服务)时间及地点: 接到进场通知后24小时内配备相应人员及机具物料等到达项目施工所在地
五、时间节点
响应应答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24个小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报价人需在成建e采平台编制、提交响应报价文件,完成递交。本次采购过程中,采购人仅接受响应人通过成建e采集采平台提交的响应报价文件,不接受通过其他方式提交的书面响应报价文件。线上响应报价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且具有唯一性,请各商家慎重对待。
七、其他事项
1、若有不明事项,请致电: 18782248629 ,联系人: 谢女士 ;
2、投标前请先与招标人联系进行资格预审,联系人: 谢女士 ,电话: 18782248629 ;
3、其它说明: /
八、声明
本采购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
现予公告。
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
南医华俊(成都)生物科技
产业园 项目
EPS线条、GRC线条 ☑分包
采购文件
*采购单位:□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章 响应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响应人须知
1、总则
1.1、特别说明
响应人须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及附件资料,并对本采购文件确定的资格条件、采购范围、技术标准和要求、报价清单和方式、合同条款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人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采购文件提出异议,当采购人对响应人所提异议不予受理时,按照采购文件执行,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若未提出异议,均视为完全接受和同意采购文件的要求,不得在中选后再提出异议。
响应人一旦中选,在签订合同时,合同条款的价格、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不能高于采购文件中相关条款和中选的响应文件条款。
1.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须知前附表。
1.3、费用承担
响应人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响应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1.4、响应答疑会、踏勘现场
响应人应尽可能的了解项目现场环境、气候、交通状况等关系响应人报价、实施的各项因素,有必要时可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由响应人自己承担。
1.5工期、质量
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1.6响应人资格要求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
(2)响应须知前附表
(3)响应人须知
(4)评审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响应格式文件
(7)采购人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响应人在“成建e采”平台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等资料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等资料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等情况,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收到采购文件日内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及答复。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响应人自行承担。若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可被拒绝或视为废止。
2.2.2 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成建e采”平台采购系统中告知响应人,并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响应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澄清、答疑、补充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2.2.4本采购文件的解释由采购人的采购管理相关部门负责。
2.3、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在响应截止期前,采购人可使用澄清、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采购文件。
2.3.2澄清、补充通知将在“成建e采”平台上发布,响应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澄清文件、补充通知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采购文件的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
2.3.3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成建e采”平台上发布的内容为准。若同一内容在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3.4为使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成建e采”平台为准。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响应,可不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件”。)
(4)营业执照等资料;
(5)业绩;(必须提供。如确实无业绩资料,需上传相关情况说明作为佐证资料。以上资料未盖章提交则视为未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6)报价清单;
(7)施工组织设计。(按要求提供,如无相关内容请填写“无”并盖章上传,不提交或未盖章提交则视为未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专业分包工程、大型机械租赁必须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其他类别按需求递交。)
3.2、响应报价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3.3响应截止时间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3.4、响应有效期
详《响应须知前附表》
3.5、响应保证金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3.6、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6.1 响应人应按《响应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3.6.2响应文件无纸质版。
3.6.3响应人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相应签字和相应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无效。
3.6.4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除非这些删改是响应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响应人加盖响应人的印章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4、响应
4.1、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无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成建e采”平台(www.cjebuy.com)完成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须严格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报价、签字盖章(每页盖章)并扫描形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上传。响应人必须完全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超过响应截止时间,响应人无法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
4.2.2 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以退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响应文件(如有),采购人不予受理。
4.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3.1 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但需满足“成建e采”平台上的相关要求。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3.2 响应人对响应文件的纸质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如有)。
5、启动评审
5.1、启动评审时间和地点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5.2、启动评审程序
由采购管理部组织启动评审。
6、评审
6.1、评审小组组成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6.2、评审办法
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7、合同的授予
7.1 评审结果审核方式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7.2 中选通知
评审结束后,响应人按照“成建e采”平台上的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则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7.4 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评审报告、采购文件以及中选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若第一中选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拒绝按照中选条件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依次与本次采购任务中其他符合要求的响应人谈判并签约,谈判失败重新采购。
8、纪律和监督
8.1 对超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响应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采购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集团和公司以及本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采购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质量标准和要求按照采购文件附件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评审原则
(1)物资、设备类采购只采用经济评审方式。涉及新材料、新设备等国家、行业无统一的规格型号、质量技术标准等特殊情况时,通过企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可增设技术评审,但价格评分不低于75%。
(2)劳务分包、专业分包、设备租赁及安拆等生产资源可实行综合评审法。其中,价格评分不低于50%。
(3)中介机构服务采购原则实行综合评审法,其中服务项目的价格评分不得低于30%;凡性质比较明朗、技术标准相对统一的通用项目采购,可采用最低价格评审法。
(4)因特殊需突破上述标准的,需企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2.评审标准
2.1 经济评审标准
(1)响应文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根据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综合评判条件最优得15~20分,其余依次递减3~5分,未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做废止处理;
(2)在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响应报价是否超过采购文件限价。未超过采购文件限价,第一名得70~75分,根据报价高低依次递减5~10分。超过采购文件限价,做废止处理;
(3)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公司合作的合同业绩与履约评价,酌情得分1~5分。
2.2 商务评审标准
(1)响应文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得10分,未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做废止处理;
(2)公司规模:总分50分,规模最大40~50分,依次递减3~6分。(根据资质证书注册资金、业绩情况等进行排名,未上传佐证资料做废止处理)。
(3)信用情况:总分40分,信用情况综合评选第一名30~40分,依次递减3~6分。(上传响应当月“信用中国”信用报告进行排名,未上传佐证资料不得分。)
2.3 技术评审标准
施工组织技术方案:根据响应文件中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执业证书、职称、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清单)进行排名:第一名95~100分,根据排名高低依次递减3~9分。(根据施工组织技术方案进行排名,未上传佐证资料视为未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做废止处理。)
3.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响应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止处理:
(1)成建工〔2023〕115号文、成建七司〔2023〕79号文中规定的任何一种废止情形的;
(2)串通响应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 详细评审
3.2.1评审小组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和标准进行评审,并打出相应分数。
3.2.2评审小组发现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响应人应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小组认定该响应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选,其响应文件作废止处理。
报价是否视为不平衡报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1)当响应人的响应总价(不含税)低于采购控制价(不含税)的 85% 时,评审小组应否决其响应文件。
(2)当响应人的响应总价(不含税)低于采购控制价(不含税)的90%,同时低于所有有效响应报价算数平均值的95%,评审小组应否决其响应文件。
3.3 评审结果
评审小组各成员在分别登录“成建e采”平台完成评审后,应当对各响应人打分,评审小组组长将得分第一的响应人推送给评审结果审核人,由评审结果审核人确定中选人。
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及附件
合同编号:
分包工程合同书
总包方: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诚信、自愿的原则,经建设方同意,双方协商一致就工程分包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范围: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包一次性验收合格”的包干方式。
5、双方驻工地代表
①甲方委派的工地代表为: 负责本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等的监察,负责审核收方,项目结算、支付等经济事项及放弃甲方权利事项需经甲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否则甲方无相应支付义务。
②乙方委派的工地代表为: ,身份证号: ,负责本合同工作内容组织实施,处理施工中的收方结算、材料领用、签订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往来文件、结算办理工程款等相关事宜。
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如下:
a、乙方委派的现场管理人员分包工程开工前必须全部到位,并接受甲方代表的查验。
b、乙方现场负责人在施工期间一周内必须保证伍天及以上(工作时间)在施工现场,否则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c、乙方委派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有兼职情况存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换合格的定岗人员,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同时乙方须按壹万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d、甲方要求乙方撤换不合格人员,乙方必须立即执行。如果甲方的撤换通知下达 7 天后,乙方仍拒不执行,则视为乙方无足够人员,乙方须按伍仟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e、乙方单位领导必须参加甲方项目管理部组织的例会,若缺席一次,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千元。
③双方约定:甲方出具并经工地代表亲笔签字及甲方审核程序审核完成并加盖公章的收方结算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的唯一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得作为结算、付款依据,无结算、付款依据的,甲方无支付义务。
二、 合同金额、单价与工程量
1、合同金额(不超过):¥ (大写人民币: )
4、特别说明:
①乙方需按本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等级和合同条款要求完成本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本合同单价是综合包干单价,该单价主要包括如下内容:承包范围内的各种材料费、运输费(含装、卸车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竣工交付前产品的保护费、交付后的保修费、各类综合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水电、临设、脚手架、垂直运输、利润和税金等一切费用。
②合同约定工程量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工程量以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为基础,并以乙方实际完成、由甲方工程技术人员收方、技术负责人和工地代表审核签认、甲方公司预算等部门复核、并最终加盖公章认可的合格工程量为准。
③最终的工程量及结算价如果在合同签订数量和金额范围内,则以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的结算书为准;超出本合同约定数量和金额的,须在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后,方能办理最终结算。否则超出预估数量的部分视为乙方向甲方的赠与,不得纳入结算中。
④乙方在签约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由提出单价调整或工期延长的要求。
三、 工程要求
1、 设计(工艺做法)要求:
① 。
② 。
2、 工程质量要求
① 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建设方、监理、甲方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②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建设方、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并确认,并确保工程质量为一次验收合格。
③ 材料要求:
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并符合本工程设计,进场前须提供材料合格证书、材质检测表报告等证明文件,且材料样品均需得到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书面确认,方能进场施工。甲方对进场材料的检验并不免除乙方的所有质量责任。
④ 其他要求: 。
3、 工期要求:
施工工期为 90 日历天。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暂定,以甲方实际通知日期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① 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做好施工准备工作。接甲方通知后进场,若因非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未约定比例则按照每逾期一天支付甲方本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②如遇以下情况,经甲方、建设方、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a、 遇重大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因素影响,出示政府部门相关证明后
b、 建设方原因的工期调整或重大设计变更而增加的工作量、对关键线路工期造成重大影响,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经甲方审定的施工计划执行。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乙方进场前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书(合同附件2)、廉政协议书(合同附件3),进场后施工前双方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办理好工作面交接手续,未经交接的工作面乙方不得擅自施工,办理交接后的工作面属乙方安全责任区。乙方须对本单位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等教育和交底,加强自身施工现场管理,执行甲方的各项要求和施工现场的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不发生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5、 质保要求:
本合同☑有质保金,为双方终结结算的 5 %,质保期到期后无息退还。
□无质保金。
本分包工程保修期为 24 月,自甲方与发包方签的总包合同约定的整个工程质保期起算时间为准。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电话等通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8小时(重大质量问题为3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如果未按时到场,甲方有权通知其他人返修,返修所产生所有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并扣除维修金额 5 %的甲方管理费;保修期内同一部位发生两次维修,则重新计算保修期。保修期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协助甲方予以处理,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四、 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分包工程按 月 结算,在每次期间结算前甲方组织有关人员以及乙方人员进行现场收方并填写收方记录,参与收方的全体人员应签字确认。结算时,甲方依据乙方在计量期内完成的、甲乙双方及监理签认的、符合本项目验收标准的工程实体数量(扣除甲供料)进行计量,据此编制《工程量报表》,甲方扣除相关费用并签字确认,经乙方有权限的结算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按照程序结算。隐蔽工程(工序)的工程量在覆盖前需经双方现场签认,否则不予计量。本分包工程的最终结算按本合同第二条第4款执行。
2、按 月 支付进度款,乙方在每次付款前向甲方报送经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报表》,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乙方开具该次付款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 15 日内支付乙方已确认金额 70 %的工程进度款。
3、本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且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分包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后,双方办理分包工程最终结算,结算办理完毕之日起 6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金额 95 %,剩余 5 %留作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息)。
4、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2 年后无质量问题,在甲方扣除乙方的维修费用和维修管理费后,将剩余的乙方工程质量保修金支付乙方。
5、人工费的支付方式:☑支票转账 /£承兑汇票 /☑其他 民工工资专户。双方约定按月100%支付。
①分包合同范围内作业工人的工资,由乙方按月考核作业工人工作量(或出勤表)并编制工资支付表,连同乙方与作业工人订立的书面协议、考勤表、工资结算书、工资收款开户行及账号等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单位)后的资料一并交于甲方,并由乙方全权委托甲方代为发放(不再单独另行签订代发协议)。经甲方审核符合要求后,通过其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或其他合法账户,按月逐额进行代为发放(代发时,注明“代xx发放的xx月的工资,或代发工资”),并向乙方提供代为发放的凭证资料。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不存在任何虚报、谎报、漏报等情形,否则,因此产生的纠纷、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且按照100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②当乙方任何一次委托甲方代为发放的作业工人工资总额超过其已完工程量的30%时,则超过部分由乙方自筹资金存放到甲方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或其他合法账户,再由甲方代为发放。
③甲方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或其他合法账户代乙方发放的作业工人工资,在每次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时予以扣除(乙方自筹的超额工资除外)。
6、支付方式:
(1)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开具符合现行税务要求且税率为 %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银行转账支付乙方;乙方应在开票后 日内(以发票载明的日期为起算点)将发票提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支付相应款项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当前税法及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或不符合发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经甲方与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如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的付款条款约定,工程建设方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或以房抵工程款等方式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同意甲方也以同样的付款方式和条件向其支付分包合同项下的款项。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若因工程建设方原因未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支付甲方工程款(含进度款、结算款),导致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乙方不得追究甲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7、本次分包:□有预付款,支付比例 ;扣回预付款方式: 。
☑无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8、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总包配合费、管理费和税金等,按本分包合同总金额的 %计取,甲方在每次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同时按相同比例扣除。
9、在支付完毕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结清承诺(附件5),结清承诺是本合同履行完毕的证明。
10、发票要求:
10.1、本工程为□一般计税工程□简易计税工程,一般计税工程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0.2、乙方须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具符合现行税务要求且税率为 %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10.3、如果乙方未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提供的发票,或提供发票不符合当前税法及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或不符合发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4、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税法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未按照相关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甲方有权利退还该发票,因退还该发票造成甲方损失的,该损失由乙方承担。
10.5、若增值税发票在乙方交接给甲方后遗失,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处理该遗失发票。
10.6、若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要乙方开具红字发票的,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开具红字发票。
11、在甲方支付前,乙方须出具发票和经甲方财务部门确认的收料凭证、相关结算资料等,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支付相应款项,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甲方责任
1、提供本工程有关的设计图纸及设计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组织进行施工前的技术及安全生产、质量要求及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
2、负责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情况报告和工程款的申请;及时传达建设方、监理的有关指示、要求。
3、提供现场现有的垂直运输机械、现有的脚手架、架板、材料堆放场地及施工用水、电等临时设施,甲方有权按乙方的实际施工面积收取包干使用费,计费标准为 元/m2,从结算款内扣除。
4、施工期间,负责协调乙方与现场内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
六、乙方责任
1、工程开工前 日内,应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原材料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及其他有关施工文件,经相关单位审核同意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分包工程实际需要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人员到位后,开工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按照甲方、建设方、监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认真、及时、负责地做好施工期间工地内的资料、设备设施的防火、防盗工作。施工部位的电缆、电线和流动电缆、流动电箱由乙方自行配备,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相关规范、标准及当地政府关于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4、因非甲方原因在施工现场及现场以外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建设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等对甲方的经济处罚和甲方因此遭受的其他相关经济损失等)。
5、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经相关单位审批同意的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合同全面履行。进场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按相关规范要求及甲方、建设方和监理的要求提供完整的每批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竣工资料等一式四份。
6、严格遵守建设方、甲方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保持工地清洁卫生,做到文明施工。
7、施工过程中,所有隐蔽项目必须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建设方、监理、甲方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相关单位签字后方可进行下步施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隐蔽的,隐蔽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剥离检查,如发现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无条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延长,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及甲方的损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8、乙方负责本工程施工期间及竣工未交付前的半成品及成品保护工作,必须落实行之有效的产品保护措施,产品保护措施须得到甲方批准方可实施,产品保护费由乙方承担。
9、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管理及施工不完善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并应及时报告甲方提出事故处理方案,经建设方、设计、监理、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认可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包括建设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等对甲方的经济处罚和其他相关经济损失等)。
10、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否则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甲方原因的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工程返工,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若由此引起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应在3天内将经济损失的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核实后报建设方并经建设方同意后方能给予补偿。
11、乙方进场前必须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复印件和管理、施工人员名册加盖乙方公章交甲方项目部。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撤离现场,视为乙方擅自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按合同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12、乙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和上岗资格证书,乙方须与包括所有进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交甲方备存。乙方施工人员须按有关规定配备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按时缴纳其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乙方发生现场人员变动时必须及时提交变更后名单。因未提交人员名单或名单不准确的,在发生欠薪讨薪事件时,认定乙方施工人员范围以甲方认定为准。
13、乙方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及民工不论以何种理由与甲方产生劳动争议,乙方均需主动向相关机关出具与该人员的劳动或劳务关系的说明,并完全妥善解决该劳动争议。
14、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上报各种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工程月报、工程周报、施工进度报表、工程资料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资料。乙方需按有关规范和规定做好材料报验、隐蔽工程验收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作,积极与质检站等上级主管部门衔接,确保工程一次验收合格。
15、除非发包方直接分包的项目外,乙方不得直接与发包方进行结算或签署分包工程相关的结算文件、验收文件、索赔文件等,否则相关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与发包方就项目工程发生争议的,乙方须无条件协助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并积极配合甲方处理与发包方的争议。
16、乙方不得因甲方迟延付款,迟延履行乙方的本合同义务。
七、工程变更、解除
1、合同签订后,因建设方、监理或甲方原因发生工程变更,造成工程内容、工程量、价格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通知一经送达乙方生效。
(1)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的质量、安全和工期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
(2)因建设单位、政府等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质量标准交工,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包括甲方因此而对发包方承担的责任)。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的 %,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每延迟一天,应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并逾期超 日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违约金(含资金利息),每当违约金以此方式计算已达应付未付金额的百分之一时,乙方需向甲方发函进行声明,若乙方未履行该义务,则视为乙方对此部分违约金的放弃。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中,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含资金利息)总额以应付未付款总额的百分之三为上限,乙方自愿放弃超过该上限部分的违约金(含资金利息)。
3、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按合同总价的30%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包括间接损失)。
4、由乙方负责采购重要建材的,若工程项目的所在地为成都,则应按国家《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涉及成都市重要建材公示目录清单中的建材,其供应商必须在成都市住建局官网上行政服务应用系统中的成都市建材使用管理一网通系统里填报产品信息,否则由此引起后续的建材抽样复检、并联验收、消防验收等影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概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且需另行向甲方支付单次单项的违约金为5000元/次.项,该类型违约金的上限为合同结算金额的30%。
5、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5款执行,导致发生拖欠民工工资,并且乙方作业工人等相关人员向政府或甲方索要乙方拖欠工资的,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在剩余进度款范围内代乙方向民工支付工资,乙方对甲方垫付工资的人员范围和工资数额均不提异议。甲方代支的工资除了从当期工程款内直接扣除外,乙方须按照甲方所垫付的民工工资四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下期进度款中扣除。未在下期进度款扣除或乙方在甲方处已经无款可扣的,起计逾期支付利息。甲方可以在乙方其他任何款项中扣除所垫付的工资和相应的违约金与利息。
九、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发生不可抗力的费用承担:
1、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费用。
2、 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3、 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经建设方、监理批准,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特别约定
1、甲方视工程实际需要,可对乙方的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2、本合同涉及相关条款内容发生变化、修改、设计变更、工期延误、价格调整、工程结算等,必须经双方合同主体签字盖章确认有效,其他任何印章、签字均为无效。甲乙双方的任何合同、协议、结算资料必须经双方公司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除此以外的任何合同、协议、结算资料等均无效。双方同意除正式结算文件外,任何其他形式的资料均不得单独或者合并后代替本条所约定的结算文件,无结算文件的,则甲方有权视支付情况对未付金额暂不予支付,并不负任何违约责任。
3、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赔偿款等任何款项,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
4、乙方确认: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任一约定义务或法定义务,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任何款项。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任何债权。
十二、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其中乙方 壹 份、甲方 伍 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加盖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签字(章)后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签字不予认可,于双方合同责任完结后终止。
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廉洁协议书、供应商增值税信息档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详附件)。
3、 甲乙双方在本条下面预留的联系地址、电话、联系人为双方送达的有效地址及联系人。双方之间的任何文件和通知,通过邮政EMS或快递寄送的,,邮件交寄后的第3日视为对方已经签收(实际收件时间更早的,以实际收件时间为准)。如一方预留地址错误造成邮件无法送达,或一方拒收邮件的,视为已经签收邮件,相关法律风险及责任由该方承担。
附件1:分包方承诺书
附件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
附件3:廉政协议书
附件1:
分包方承诺书
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按贵司规范分包、采购等合同管控要求,我方知悉贵司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其任何项目管理人员以下行为无任何法律效力:
(1)无权代表贵司对外签订、修改、变更或解除合同等具有法律性质和经济性质的文书;
(2)无权代表贵司收取、代付、借款或支付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分包款、劳务费、材料款、保证金、风险金等);
(3)无权代表贵司订立、承认、减免、抵扣、增加、变更双方之间任何债权债务;
(4)无权代表贵司确认任何工程(包括分包、劳务、设备租赁、材料采购等)结算或审计相关文件;
(5)合同(含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其他禁止性事项
我方承诺如下:贵我双方的任何合同(含补充协议)、结算文件、款项支付等上述所述事项必须经双方公司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贵司事后对相关人员的行为进行书面追认(追认文件需贵司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方能生效,除此以外其他任何印章、签字均为无效,我方无权向贵司主张任何权利。
承诺人(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使施工现场有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工作秩序,确保施工现场各项工作安全顺利进行,遵循平等、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分包工程安全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甲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3.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布置、实施、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
4.审查分包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技术资质等级等相关资料。
5.对乙方的材料、设备、设施具有监督检查权,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整改、停工整顿或进行经济处罚。
6.负责审核乙方编制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
7.负责监督乙方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负责施工现场专项安全教育。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备案档案。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依法查处和纠正。
8.负责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建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权利要求分包建立救援体系,落实救援措施。
9.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上报。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对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落实、检查和管理。
3.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不得承接、承建超越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转包。
4.执行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建设方、监理、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对分包施工区域或作业活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5.有权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法律法规的安全指令;对造成后果的违章指令有权检举和控告。
6. 对分承包施工区域或作业活动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洞口、临边等)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及其使用安全全面负责。责任区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政府有关安全标准和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进行申报并听从甲方统一协调。
7对分承包施工区域或作业活动的施工用电设备和用电安全全面负责。自备配电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政府有关安全标准,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本责任路段拉接电源有权拒绝。
8.自带机械设备、设施应符合政府有关安全标准,对自带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使用、维修安全全面负责。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安装使用前完善相关备案手续。
9.负责编制责任区域的专业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
10.负责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施工队(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书面告知本岗作业危害和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上岗。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教育档案,并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1.负责为本单位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带和使用。
12.按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和工伤保险。
13.定期组织对分承包施工区域或作业活动的安全活动进行安全检查,对甲方下发的隐患通知进行整改消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非责任区域存在安全隐患,有义务向甲方及时报告。
14.服从甲方统一的协调和管理并对分承包施工区域或作业活动的文明施工负责,保证区域内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环卫卫生达标。
15.使用非责任区域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前,应与甲方办理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给自己或他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未遂事故负责。
16.在施工现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同时,有义务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三、违约和索赔
1.由于非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而导致事故性质变化,事故严重程度加剧,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连带方可依法进行索赔。
四、其他
1、甲方向乙方征收安全、治安、消防、环境卫生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额%。分包方违反施工现场生产安全管理的违约金从此保证金中扣除,如分包方在施工中无任何违章行为,待分包工程结束后全部退还。
2.协议生效和终止:本协议自盖章之日起生效,与双方经济合同具同等效力。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3.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4、其他约定。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 分包单位:(盖章)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附件3:
廉洁协议书
甲方: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加强廉洁建设,规范采购、分包活动中甲乙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洁协议书。
一、双方的责任
1.1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洁建设的各项规定。
1.2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等文件,自觉按照合同约定依法依规办事。
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并向对方公司纪检部门举报或公司党委报告。
二、甲方责任
2.1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2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的乙方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合同履行有关的业务活动谋取不当利益。
2.6 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乙方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抵押金等费用;合同约定对公转账的配合费、服务费等除外。
三、乙方责任
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差价、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甲方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5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甲方虚报、超报进度款、结算款项资料,套(骗)取项目资金。
3.6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与甲方项目管理团队个人或项目经理部的名义签订具有合同权利义务性质的任何文书(包括分包、采购、融资、借款、赊用材料等类型的书面资料、电子邮件、传真等)及实际行为。
3.7 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挪用或恶意拖欠合同项目的人工费、材料款。
3.8 无条件配合甲方“廉洁项目”建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四、违约责任
4.1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及甲方公司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视为主合同中乙方违约情形,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追偿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3本协议书作为甲方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责任书有效期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盖章之日起至该合同履行完毕时止。
六、协议书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信访举报渠道
7.1建工集团举报电话:028-86633651
028-86633256
7.2建工集团举报平台:http://www.cdjgjt.com
7.3建工集团举报邮箱:cdjgjw@cdceg.com.cn
7.4公司举报电话:028-84321982
7.5公司来信举报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33号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纪委。
7.6公司举报邮箱:cdjgqjjw@7c.cdceg.com.cn
7.7公司来访举报:按每月公布的“纪委书记接待日”接访
7.8公司微信举报:关注“成都建工七建”微信公众号,点击“联系我们”之“我要举报”可进行在线举报。
甲方:(公章)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 乙方: (公章)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五章 响应格式文件
南医华俊(成都)生物科技
产业园 工程项目
EPS线条、GRC线条 ☑分包
响应文件
响应单位(盖章):
响应承诺函
致: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你方采购项目编号为HS-ZBRW-2023-027250的采购文件,经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响应须知、合同条款、质量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现参加此项工程响应,所作承诺如下: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各项条件和要求。参与贵司采购的响应事务均为我公司自身真实行为,不存在将我公司企业资质借予他人进行本次响应活动的行为;不存在贵公司以及与贵公司有关联的分子公司企业职工在我公司进行参股或投资等情况;我公司与贵公司以及与贵公司有关联的分子公司任何一家单位不存在诉讼纠纷;我公司无贿赂贵公司员工、串通响应、弄虚作假的行为;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我公司无违法记录,没有因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导致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引起较大经济损失、政府通报或媒体曝光的行为,没有以非诉讼形式主张权益并导致政府通报、媒体曝光或影响恶劣的行为;无违反国家政策和贵公司要求的其他禁止事项的行为;我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存在雇佣年满55周岁以上以及雇佣童工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非法用工行为。
一旦我方中选,我方保证(材料及时供应,质量符合标准、品牌符合工程要求。/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按时完成工程量,我单位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的结算、竣工、移交手续和资料完善工作)。
上述声明事项均为真实情况反映,无虚假陈述。若存在虚假陈述或真实情况与上述声明不一致的,贵公司有权无条件解除贵我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我公司立即无条件退场。对于我公司供应材料/提供服务/分包施工贵公司所欠付的款项作为违约金,贵公司可直接扣除,不承担付款责任。
响应其他说明:
1.本响应人同意在采购文件约定的响应有效期限之前,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本响应人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贵司接受。
2.本响应人知道并明了贵司向本响应人发出的关于采购文件的修改通知内容。
3.本响应人知道并同意贵司选择意向合作单位的办法,并同意自行承担为参与本次意向合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本响应人知道并同意贵司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所收到的价格最低的或其它任何响应文件,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5.本响应人知道并同意在从规定的意向合作截止日起按照合作须知规定的有效期遵守本意向合作回复文件。在此期限届满之前, 本意向合作回复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并可随时被贵司接受。
6.本响应人知道并同意,如果接到中选通知后未按贵司要求的时间签署正式合同或坚持提出附加条件,贵司有权另选其他中选单位。
7.我们保证在此次响应期间,不以任何方式行贿及搞不正之风,如有发现,愿被取消响应资格及接受有关部门的查处。
特此承诺。
意向合作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身份证件
单位名称:
地址:
成立时间:
姓名: 性别: 职务:
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声明。
本次响应由□本人参与□委托代理人参与
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件
本人 (姓名)系 (响应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响应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年 月 日
说明: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响应无需上传此页。
营业执照等资料
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业绩表
说明:1、必须上传响应截止日前36个月内的合同业绩。
2、相关合同首页以及双方签章页作为业绩表附件,未按要求上传业绩附件作为佐证资料视为业绩表中业绩无效。
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 EPS线条、GRC线条分包 响应报价清单(物资采购、分包、服务)
项目名称:南医华俊(成都)生物科技产业园 报价单位(单位盖章):
付款时间及比例(必填):
结算条件(必填):
其他说明:
年 月 日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专业分包工程、大型机械租赁必须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其他类别按需求递交。)
报名截止时间: | 联系人: | 谢女士 | 联系电话: | ||
联系邮箱: |
公开采购公告书
“成建e采”集采平台是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集中采购唯一的电子采购平台,现就□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 南医华俊(成都)生物科技产业园 项目 EPS线条、GRC线条分包 (专业分包)采购事宜进行公开采购,欢迎有意向的分供商参加响应。
一、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EPS线条、GRC线条分包
采购预计量: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报价清单”内容。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南医华俊(成都)生物科技产业园
项目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科源路北侧
项目规模: 约34500㎡
业主: 南医华俊(成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采购的方式进行,并在“成建e采”集采平台发布采购公告,网址为:www.cjebuy.com。
四、报价人要求
报价人为在“成建e采”采平台(www.cjebuy.com)已注册的试用及以上分供商;
1、报价人资格要求: 成建e采”平台入库的非黑名单分供商;履约信用要求良好,非严重失信单位;响应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2、技术要求: 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经相关单位审批同意的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施工。
3、质量要求: 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建设方、监理、甲方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本分包工程所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并符合本工程设计,提供材料合格证书、材质检测报告等证明文。
4、进度要求: 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5、交货(服务)时间及地点: 接到进场通知后24小时内配备相应人员及机具物料等到达项目施工所在地
五、时间节点
响应应答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24个小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报价人需在成建e采平台编制、提交响应报价文件,完成递交。本次采购过程中,采购人仅接受响应人通过成建e采集采平台提交的响应报价文件,不接受通过其他方式提交的书面响应报价文件。线上响应报价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且具有唯一性,请各商家慎重对待。
七、其他事项
1、若有不明事项,请致电: 18782248629 ,联系人: 谢女士 ;
2、投标前请先与招标人联系进行资格预审,联系人: 谢女士 ,电话: 18782248629 ;
3、其它说明: /
八、声明
本采购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
现予公告。
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
南医华俊(成都)生物科技
产业园 项目
EPS线条、GRC线条 ☑分包
采购文件
*采购单位:□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章 响应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特别说明 | 详见响应人须知正文 |
2 | *采购单位 | 名称:□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详见“成建e采”平台及采购公告。 |
3 | 采购公告书 | 详见“成建e采”平台(www.cjebuy.com) |
4 | *项目名称 | 南医华俊(成都)生物科技产业园 |
5 | *工程概况 | 工程业主名称: 南医华俊(成都)生物科技产业园 。 工程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科源路北侧 。 工程结构形式: 框架结构 。 建设规模: 约34500㎡ 。 |
6 | *采购范围 | 南医华俊(成都)生物科技产业园EPS线条、GRC线条分包 |
7 | 采购方式 | 公开采购 |
8 | 确定中选人数 | 一家 |
9 | *踏勘现场 | 不集中组织,有需求的单位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由响应人自己承担。 踏勘现场联系人: 邓钰材 电话: 13350069615 |
10 | 质量要求 | 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
11 | 响应人资格要求 | “成建e采”平台入库的合格分供商。 营业范围及资质要求:含有本次采购任务内容 。 资质要求: 满足本次采购任务要求 。 |
12 | 采购文件 | 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附件不全及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2、响应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修改和澄清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
13 | 是否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 □是 ,响应人除了在“成建e采”平台上上传响应文件扫描件以外还需现场提交一套纸质响应文件。 ☑否,响应人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
14 | 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 采购文件发布后,响应人须通过“成建e采”平台(www.cjebuy.com)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严格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报价、签字盖章(每页盖章)并扫描形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上传。响应人必须完全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超过响应截止时间,响应人无法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仅接受响应人通过成建e采集采平台提交的响应报价文件,不接受通过其他方式提交的书面响应报价文件。 |
15 | 响应要求 | 1、响应人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防护和任何其它影响供应价的情况,并在报价中一并包含这些因素。 2、响应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报价中一并包含这些因素。 3、响应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国家节假日和天气因素,并在报价中一并包含这些因素。 4、专业分包工程、大型机械租赁必须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其他类别按需求递交。 5、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
16 | 价格调整 | 根据实际情况,按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条款执行。 |
17 | 响应报价 |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须通过“成建e采”平台(www.cjebuy.com)按相应要求进行网上报价,若与上传的盖章扫描件中的报价不一致时以上传的盖章扫描件为准。 |
18 | 响应截止时间 | 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不少于72小时。 |
19 | 响应有效期 | 30天。凡是超过响应有效期签订的合同,采购人有权对价格进行调整。 |
20 | 响应保证金/保函 | □有, 元,收款账户信息(仅为公司对公账户) ☑无 |
21 | 纸质响应文件(如有) | □正本一套。响应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相应要求签字、盖章,所有响应文件均密封完好,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单位公章),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评审地点。 ☑无 |
22 | 评审时间和地点 | 时间:详见“成建e采”平台及采购公告 地点:“成建e采”平台(www.cjebuy.com) 注意事项:各响应人应在评审前到达评审地点附近,保持电话的畅通,以便评审时对评审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答疑,确保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半个小时赶到,如电话无法接通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赶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
23 | 评审小组组成 | 由启动评审人员在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专家人数为不少于五人的奇数)。 |
24 | *评审办法 | 1、□经济评审—物资采购; 2、☑经济评审、技术评审—专业分包(不含地基基础、钢结构、幕墙)、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及安拆(塔机、施工(货运)升降机、门式起重机等); 3、□经济评审、商务评审—劳务分包、咨询服务、周转材料租赁、中小型机械设备租赁; 4、□经济评审、技术评审、商务评审—专业分包(地基基础、钢结构、幕墙); 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
25 | 中选价 | 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评审出的第一中选人报价为中选价。无论是采用何种评审办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响应人中选,也不解释原因。 |
26 | 确定中选人 | 评审小组成员按采购文件要求对各响应人打分,评审小组组长将得分第一的响应人推送给评审结果审核人,由评审结果审核人确定中选人。 |
27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中选总价的 ;收款账户信息(仅为公司对公账户) ☑不收取。 |
28 |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履约担保期内,由于分包人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给总包人造成损失时,用履约保证金赔偿。 有下列情形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分供商出现停供、断供、缓供的; 2、未按指令要求供货的; 3、质量未达到合格验收标准的; 4、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5、采用不合法行为维护自身权益的; 6、不按合同约定要求调增价格的。 7、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
29 | 合同签订 | 1、签订合同时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执行。 2、合同签订阶段采购人有权对超出采购控制价的响应单价进行调整。 3、专业分包工程如未取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30 | 采购控制价 | 1、以资审通过后发布的采购文件附件中计划不含税合计金额作为采购控制价。响应报价文件中响应总价不得超过采购控制价,否则否决其响应文件。 2、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
31 | 结算办理 | 根据实际情况,按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条款执行。 |
32 | 资金支付 | 资金支付情况需在合同附件中注明。 注:采购方有权结合市场行情与建设单位资金支付情况,在合同签订时对付款比例及相关条款作出合理调整。 |
33 | *预付款 | ☑无; □有(附预付款审批表); 支付比例:按签约合同总金额 %支付。 扣回时间及比例:按合同条款约定。 |
34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凡采购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选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 |
35 | 评审纪律 | 按成建工〔2023〕115号文、成建七司〔2023〕79号文执行。 |
36 | 其他要求 | 1、专业分包工程如未取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采购人有权直接取消采购任务。 2、其他要求在第二章第10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自行增加。 |
说明:采购文件中带“*”项在超方案审批阶段为必填内容。 |
第二章响应人须知
1、总则
1.1、特别说明
响应人须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及附件资料,并对本采购文件确定的资格条件、采购范围、技术标准和要求、报价清单和方式、合同条款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人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采购文件提出异议,当采购人对响应人所提异议不予受理时,按照采购文件执行,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若未提出异议,均视为完全接受和同意采购文件的要求,不得在中选后再提出异议。
响应人一旦中选,在签订合同时,合同条款的价格、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不能高于采购文件中相关条款和中选的响应文件条款。
1.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须知前附表。
1.3、费用承担
响应人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响应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1.4、响应答疑会、踏勘现场
响应人应尽可能的了解项目现场环境、气候、交通状况等关系响应人报价、实施的各项因素,有必要时可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由响应人自己承担。
1.5工期、质量
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1.6响应人资格要求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
(2)响应须知前附表
(3)响应人须知
(4)评审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响应格式文件
(7)采购人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响应人在“成建e采”平台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等资料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等资料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等情况,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收到采购文件日内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及答复。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响应人自行承担。若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可被拒绝或视为废止。
2.2.2 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成建e采”平台采购系统中告知响应人,并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响应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澄清、答疑、补充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2.2.4本采购文件的解释由采购人的采购管理相关部门负责。
2.3、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在响应截止期前,采购人可使用澄清、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采购文件。
2.3.2澄清、补充通知将在“成建e采”平台上发布,响应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澄清文件、补充通知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采购文件的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
2.3.3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成建e采”平台上发布的内容为准。若同一内容在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3.4为使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成建e采”平台为准。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响应,可不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件”。)
(4)营业执照等资料;
(5)业绩;(必须提供。如确实无业绩资料,需上传相关情况说明作为佐证资料。以上资料未盖章提交则视为未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6)报价清单;
(7)施工组织设计。(按要求提供,如无相关内容请填写“无”并盖章上传,不提交或未盖章提交则视为未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专业分包工程、大型机械租赁必须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其他类别按需求递交。)
3.2、响应报价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3.3响应截止时间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3.4、响应有效期
详《响应须知前附表》
3.5、响应保证金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3.6、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6.1 响应人应按《响应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3.6.2响应文件无纸质版。
3.6.3响应人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相应签字和相应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无效。
3.6.4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除非这些删改是响应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响应人加盖响应人的印章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4、响应
4.1、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无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成建e采”平台(www.cjebuy.com)完成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须严格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报价、签字盖章(每页盖章)并扫描形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上传。响应人必须完全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超过响应截止时间,响应人无法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
4.2.2 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以退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响应文件(如有),采购人不予受理。
4.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3.1 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但需满足“成建e采”平台上的相关要求。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3.2 响应人对响应文件的纸质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如有)。
5、启动评审
5.1、启动评审时间和地点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5.2、启动评审程序
由采购管理部组织启动评审。
6、评审
6.1、评审小组组成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6.2、评审办法
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7、合同的授予
7.1 评审结果审核方式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7.2 中选通知
评审结束后,响应人按照“成建e采”平台上的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则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7.4 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评审报告、采购文件以及中选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若第一中选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拒绝按照中选条件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依次与本次采购任务中其他符合要求的响应人谈判并签约,谈判失败重新采购。
8、纪律和监督
8.1 对超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响应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采购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集团和公司以及本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采购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质量标准和要求按照采购文件附件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评审原则
(1)物资、设备类采购只采用经济评审方式。涉及新材料、新设备等国家、行业无统一的规格型号、质量技术标准等特殊情况时,通过企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可增设技术评审,但价格评分不低于75%。
(2)劳务分包、专业分包、设备租赁及安拆等生产资源可实行综合评审法。其中,价格评分不低于50%。
(3)中介机构服务采购原则实行综合评审法,其中服务项目的价格评分不得低于30%;凡性质比较明朗、技术标准相对统一的通用项目采购,可采用最低价格评审法。
(4)因特殊需突破上述标准的,需企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2.评审标准
2.1 经济评审标准
(1)响应文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根据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综合评判条件最优得15~20分,其余依次递减3~5分,未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做废止处理;
(2)在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响应报价是否超过采购文件限价。未超过采购文件限价,第一名得70~75分,根据报价高低依次递减5~10分。超过采购文件限价,做废止处理;
(3)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公司合作的合同业绩与履约评价,酌情得分1~5分。
2.2 商务评审标准
(1)响应文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得10分,未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做废止处理;
(2)公司规模:总分50分,规模最大40~50分,依次递减3~6分。(根据资质证书注册资金、业绩情况等进行排名,未上传佐证资料做废止处理)。
(3)信用情况:总分40分,信用情况综合评选第一名30~40分,依次递减3~6分。(上传响应当月“信用中国”信用报告进行排名,未上传佐证资料不得分。)
2.3 技术评审标准
施工组织技术方案:根据响应文件中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执业证书、职称、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清单)进行排名:第一名95~100分,根据排名高低依次递减3~9分。(根据施工组织技术方案进行排名,未上传佐证资料视为未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做废止处理。)
3.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响应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止处理:
(1)成建工〔2023〕115号文、成建七司〔2023〕79号文中规定的任何一种废止情形的;
(2)串通响应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 详细评审
3.2.1评审小组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和标准进行评审,并打出相应分数。
3.2.2评审小组发现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响应人应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小组认定该响应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选,其响应文件作废止处理。
报价是否视为不平衡报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1)当响应人的响应总价(不含税)低于采购控制价(不含税)的 85% 时,评审小组应否决其响应文件。
(2)当响应人的响应总价(不含税)低于采购控制价(不含税)的90%,同时低于所有有效响应报价算数平均值的95%,评审小组应否决其响应文件。
3.3 评审结果
评审小组各成员在分别登录“成建e采”平台完成评审后,应当对各响应人打分,评审小组组长将得分第一的响应人推送给评审结果审核人,由评审结果审核人确定中选人。
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及附件
合同编号:
分包工程合同书
总包方: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诚信、自愿的原则,经建设方同意,双方协商一致就工程分包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范围: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包一次性验收合格”的包干方式。
5、双方驻工地代表
①甲方委派的工地代表为: 负责本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等的监察,负责审核收方,项目结算、支付等经济事项及放弃甲方权利事项需经甲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否则甲方无相应支付义务。
②乙方委派的工地代表为: ,身份证号: ,负责本合同工作内容组织实施,处理施工中的收方结算、材料领用、签订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往来文件、结算办理工程款等相关事宜。
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如下:
序号 | 职位 | 姓名 | 职务 | 职称/职业资格 |
1 | 商务负责人 | |||
2 | 生产负责人 | |||
3 | 技术负责人 | |||
4 | 安全生产员 |
a、乙方委派的现场管理人员分包工程开工前必须全部到位,并接受甲方代表的查验。
b、乙方现场负责人在施工期间一周内必须保证伍天及以上(工作时间)在施工现场,否则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c、乙方委派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有兼职情况存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换合格的定岗人员,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同时乙方须按壹万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d、甲方要求乙方撤换不合格人员,乙方必须立即执行。如果甲方的撤换通知下达 7 天后,乙方仍拒不执行,则视为乙方无足够人员,乙方须按伍仟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e、乙方单位领导必须参加甲方项目管理部组织的例会,若缺席一次,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千元。
③双方约定:甲方出具并经工地代表亲笔签字及甲方审核程序审核完成并加盖公章的收方结算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的唯一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得作为结算、付款依据,无结算、付款依据的,甲方无支付义务。
二、 合同金额、单价与工程量
1、合同金额(不超过):¥ (大写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不含税单价 | 税率 | 含税单价 | 金额 |
合计 | ||||||
合同金额含税(不超过):¥ (大写: ) | ||||||
合同金额不含税(不超过):¥ (大写: ) |
4、特别说明:
①乙方需按本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等级和合同条款要求完成本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本合同单价是综合包干单价,该单价主要包括如下内容:承包范围内的各种材料费、运输费(含装、卸车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竣工交付前产品的保护费、交付后的保修费、各类综合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水电、临设、脚手架、垂直运输、利润和税金等一切费用。
②合同约定工程量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工程量以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为基础,并以乙方实际完成、由甲方工程技术人员收方、技术负责人和工地代表审核签认、甲方公司预算等部门复核、并最终加盖公章认可的合格工程量为准。
③最终的工程量及结算价如果在合同签订数量和金额范围内,则以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的结算书为准;超出本合同约定数量和金额的,须在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后,方能办理最终结算。否则超出预估数量的部分视为乙方向甲方的赠与,不得纳入结算中。
④乙方在签约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由提出单价调整或工期延长的要求。
三、 工程要求
1、 设计(工艺做法)要求:
① 。
② 。
2、 工程质量要求
① 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建设方、监理、甲方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②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建设方、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并确认,并确保工程质量为一次验收合格。
③ 材料要求:
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并符合本工程设计,进场前须提供材料合格证书、材质检测表报告等证明文件,且材料样品均需得到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书面确认,方能进场施工。甲方对进场材料的检验并不免除乙方的所有质量责任。
④ 其他要求: 。
3、 工期要求:
施工工期为 90 日历天。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暂定,以甲方实际通知日期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① 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做好施工准备工作。接甲方通知后进场,若因非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未约定比例则按照每逾期一天支付甲方本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②如遇以下情况,经甲方、建设方、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a、 遇重大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因素影响,出示政府部门相关证明后
b、 建设方原因的工期调整或重大设计变更而增加的工作量、对关键线路工期造成重大影响,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经甲方审定的施工计划执行。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乙方进场前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书(合同附件2)、廉政协议书(合同附件3),进场后施工前双方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办理好工作面交接手续,未经交接的工作面乙方不得擅自施工,办理交接后的工作面属乙方安全责任区。乙方须对本单位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等教育和交底,加强自身施工现场管理,执行甲方的各项要求和施工现场的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不发生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5、 质保要求:
本合同☑有质保金,为双方终结结算的 5 %,质保期到期后无息退还。
□无质保金。
本分包工程保修期为 24 月,自甲方与发包方签的总包合同约定的整个工程质保期起算时间为准。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电话等通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8小时(重大质量问题为3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如果未按时到场,甲方有权通知其他人返修,返修所产生所有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并扣除维修金额 5 %的甲方管理费;保修期内同一部位发生两次维修,则重新计算保修期。保修期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协助甲方予以处理,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四、 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分包工程按 月 结算,在每次期间结算前甲方组织有关人员以及乙方人员进行现场收方并填写收方记录,参与收方的全体人员应签字确认。结算时,甲方依据乙方在计量期内完成的、甲乙双方及监理签认的、符合本项目验收标准的工程实体数量(扣除甲供料)进行计量,据此编制《工程量报表》,甲方扣除相关费用并签字确认,经乙方有权限的结算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按照程序结算。隐蔽工程(工序)的工程量在覆盖前需经双方现场签认,否则不予计量。本分包工程的最终结算按本合同第二条第4款执行。
2、按 月 支付进度款,乙方在每次付款前向甲方报送经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报表》,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乙方开具该次付款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 15 日内支付乙方已确认金额 70 %的工程进度款。
3、本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且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分包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后,双方办理分包工程最终结算,结算办理完毕之日起 6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金额 95 %,剩余 5 %留作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息)。
4、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2 年后无质量问题,在甲方扣除乙方的维修费用和维修管理费后,将剩余的乙方工程质量保修金支付乙方。
5、人工费的支付方式:☑支票转账 /£承兑汇票 /☑其他 民工工资专户。双方约定按月100%支付。
①分包合同范围内作业工人的工资,由乙方按月考核作业工人工作量(或出勤表)并编制工资支付表,连同乙方与作业工人订立的书面协议、考勤表、工资结算书、工资收款开户行及账号等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单位)后的资料一并交于甲方,并由乙方全权委托甲方代为发放(不再单独另行签订代发协议)。经甲方审核符合要求后,通过其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或其他合法账户,按月逐额进行代为发放(代发时,注明“代xx发放的xx月的工资,或代发工资”),并向乙方提供代为发放的凭证资料。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不存在任何虚报、谎报、漏报等情形,否则,因此产生的纠纷、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且按照100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②当乙方任何一次委托甲方代为发放的作业工人工资总额超过其已完工程量的30%时,则超过部分由乙方自筹资金存放到甲方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或其他合法账户,再由甲方代为发放。
③甲方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或其他合法账户代乙方发放的作业工人工资,在每次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时予以扣除(乙方自筹的超额工资除外)。
6、支付方式:
(1)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开具符合现行税务要求且税率为 %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银行转账支付乙方;乙方应在开票后 日内(以发票载明的日期为起算点)将发票提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支付相应款项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当前税法及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或不符合发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经甲方与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如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的付款条款约定,工程建设方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或以房抵工程款等方式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同意甲方也以同样的付款方式和条件向其支付分包合同项下的款项。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若因工程建设方原因未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支付甲方工程款(含进度款、结算款),导致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乙方不得追究甲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7、本次分包:□有预付款,支付比例 ;扣回预付款方式: 。
☑无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8、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总包配合费、管理费和税金等,按本分包合同总金额的 %计取,甲方在每次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同时按相同比例扣除。
9、在支付完毕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结清承诺(附件5),结清承诺是本合同履行完毕的证明。
10、发票要求:
10.1、本工程为□一般计税工程□简易计税工程,一般计税工程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0.2、乙方须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具符合现行税务要求且税率为 %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10.3、如果乙方未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提供的发票,或提供发票不符合当前税法及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或不符合发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4、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税法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未按照相关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甲方有权利退还该发票,因退还该发票造成甲方损失的,该损失由乙方承担。
10.5、若增值税发票在乙方交接给甲方后遗失,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处理该遗失发票。
10.6、若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要乙方开具红字发票的,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开具红字发票。
11、在甲方支付前,乙方须出具发票和经甲方财务部门确认的收料凭证、相关结算资料等,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支付相应款项,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甲方责任
1、提供本工程有关的设计图纸及设计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组织进行施工前的技术及安全生产、质量要求及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
2、负责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情况报告和工程款的申请;及时传达建设方、监理的有关指示、要求。
3、提供现场现有的垂直运输机械、现有的脚手架、架板、材料堆放场地及施工用水、电等临时设施,甲方有权按乙方的实际施工面积收取包干使用费,计费标准为 元/m2,从结算款内扣除。
4、施工期间,负责协调乙方与现场内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
六、乙方责任
1、工程开工前 日内,应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原材料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及其他有关施工文件,经相关单位审核同意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分包工程实际需要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人员到位后,开工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按照甲方、建设方、监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认真、及时、负责地做好施工期间工地内的资料、设备设施的防火、防盗工作。施工部位的电缆、电线和流动电缆、流动电箱由乙方自行配备,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相关规范、标准及当地政府关于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4、因非甲方原因在施工现场及现场以外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建设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等对甲方的经济处罚和甲方因此遭受的其他相关经济损失等)。
5、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经相关单位审批同意的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合同全面履行。进场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按相关规范要求及甲方、建设方和监理的要求提供完整的每批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竣工资料等一式四份。
6、严格遵守建设方、甲方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保持工地清洁卫生,做到文明施工。
7、施工过程中,所有隐蔽项目必须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建设方、监理、甲方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相关单位签字后方可进行下步施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隐蔽的,隐蔽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剥离检查,如发现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无条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延长,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及甲方的损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8、乙方负责本工程施工期间及竣工未交付前的半成品及成品保护工作,必须落实行之有效的产品保护措施,产品保护措施须得到甲方批准方可实施,产品保护费由乙方承担。
9、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管理及施工不完善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并应及时报告甲方提出事故处理方案,经建设方、设计、监理、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认可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包括建设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等对甲方的经济处罚和其他相关经济损失等)。
10、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否则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甲方原因的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工程返工,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若由此引起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应在3天内将经济损失的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核实后报建设方并经建设方同意后方能给予补偿。
11、乙方进场前必须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复印件和管理、施工人员名册加盖乙方公章交甲方项目部。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撤离现场,视为乙方擅自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按合同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12、乙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和上岗资格证书,乙方须与包括所有进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交甲方备存。乙方施工人员须按有关规定配备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按时缴纳其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乙方发生现场人员变动时必须及时提交变更后名单。因未提交人员名单或名单不准确的,在发生欠薪讨薪事件时,认定乙方施工人员范围以甲方认定为准。
13、乙方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及民工不论以何种理由与甲方产生劳动争议,乙方均需主动向相关机关出具与该人员的劳动或劳务关系的说明,并完全妥善解决该劳动争议。
14、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上报各种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工程月报、工程周报、施工进度报表、工程资料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资料。乙方需按有关规范和规定做好材料报验、隐蔽工程验收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作,积极与质检站等上级主管部门衔接,确保工程一次验收合格。
15、除非发包方直接分包的项目外,乙方不得直接与发包方进行结算或签署分包工程相关的结算文件、验收文件、索赔文件等,否则相关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与发包方就项目工程发生争议的,乙方须无条件协助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并积极配合甲方处理与发包方的争议。
16、乙方不得因甲方迟延付款,迟延履行乙方的本合同义务。
七、工程变更、解除
1、合同签订后,因建设方、监理或甲方原因发生工程变更,造成工程内容、工程量、价格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通知一经送达乙方生效。
(1)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的质量、安全和工期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
(2)因建设单位、政府等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质量标准交工,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包括甲方因此而对发包方承担的责任)。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的 %,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每延迟一天,应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并逾期超 日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违约金(含资金利息),每当违约金以此方式计算已达应付未付金额的百分之一时,乙方需向甲方发函进行声明,若乙方未履行该义务,则视为乙方对此部分违约金的放弃。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中,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含资金利息)总额以应付未付款总额的百分之三为上限,乙方自愿放弃超过该上限部分的违约金(含资金利息)。
3、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按合同总价的30%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包括间接损失)。
4、由乙方负责采购重要建材的,若工程项目的所在地为成都,则应按国家《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涉及成都市重要建材公示目录清单中的建材,其供应商必须在成都市住建局官网上行政服务应用系统中的成都市建材使用管理一网通系统里填报产品信息,否则由此引起后续的建材抽样复检、并联验收、消防验收等影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概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且需另行向甲方支付单次单项的违约金为5000元/次.项,该类型违约金的上限为合同结算金额的30%。
5、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5款执行,导致发生拖欠民工工资,并且乙方作业工人等相关人员向政府或甲方索要乙方拖欠工资的,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在剩余进度款范围内代乙方向民工支付工资,乙方对甲方垫付工资的人员范围和工资数额均不提异议。甲方代支的工资除了从当期工程款内直接扣除外,乙方须按照甲方所垫付的民工工资四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下期进度款中扣除。未在下期进度款扣除或乙方在甲方处已经无款可扣的,起计逾期支付利息。甲方可以在乙方其他任何款项中扣除所垫付的工资和相应的违约金与利息。
九、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发生不可抗力的费用承担:
1、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费用。
2、 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3、 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经建设方、监理批准,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特别约定
1、甲方视工程实际需要,可对乙方的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2、本合同涉及相关条款内容发生变化、修改、设计变更、工期延误、价格调整、工程结算等,必须经双方合同主体签字盖章确认有效,其他任何印章、签字均为无效。甲乙双方的任何合同、协议、结算资料必须经双方公司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除此以外的任何合同、协议、结算资料等均无效。双方同意除正式结算文件外,任何其他形式的资料均不得单独或者合并后代替本条所约定的结算文件,无结算文件的,则甲方有权视支付情况对未付金额暂不予支付,并不负任何违约责任。
3、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赔偿款等任何款项,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
4、乙方确认: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任一约定义务或法定义务,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任何款项。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任何债权。
十二、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其中乙方 壹 份、甲方 伍 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加盖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签字(章)后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签字不予认可,于双方合同责任完结后终止。
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廉洁协议书、供应商增值税信息档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详附件)。
3、 甲乙双方在本条下面预留的联系地址、电话、联系人为双方送达的有效地址及联系人。双方之间的任何文件和通知,通过邮政EMS或快递寄送的,,邮件交寄后的第3日视为对方已经签收(实际收件时间更早的,以实际收件时间为准)。如一方预留地址错误造成邮件无法送达,或一方拒收邮件的,视为已经签收邮件,相关法律风险及责任由该方承担。
甲方(盖章):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乙方(盖章): |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33号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开户行: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 开户行: |
帐号:2001 0142 1001 9684 | 帐号: |
联系电话:028-84317355 | 联系电话: |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1:分包方承诺书
附件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
附件3:廉政协议书
附件1:
分包方承诺书
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按贵司规范分包、采购等合同管控要求,我方知悉贵司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其任何项目管理人员以下行为无任何法律效力:
(1)无权代表贵司对外签订、修改、变更或解除合同等具有法律性质和经济性质的文书;
(2)无权代表贵司收取、代付、借款或支付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分包款、劳务费、材料款、保证金、风险金等);
(3)无权代表贵司订立、承认、减免、抵扣、增加、变更双方之间任何债权债务;
(4)无权代表贵司确认任何工程(包括分包、劳务、设备租赁、材料采购等)结算或审计相关文件;
(5)合同(含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其他禁止性事项
我方承诺如下:贵我双方的任何合同(含补充协议)、结算文件、款项支付等上述所述事项必须经双方公司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贵司事后对相关人员的行为进行书面追认(追认文件需贵司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方能生效,除此以外其他任何印章、签字均为无效,我方无权向贵司主张任何权利。
承诺人(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使施工现场有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工作秩序,确保施工现场各项工作安全顺利进行,遵循平等、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分包工程安全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甲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3.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布置、实施、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
4.审查分包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技术资质等级等相关资料。
5.对乙方的材料、设备、设施具有监督检查权,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整改、停工整顿或进行经济处罚。
6.负责审核乙方编制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
7.负责监督乙方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负责施工现场专项安全教育。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备案档案。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依法查处和纠正。
8.负责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建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权利要求分包建立救援体系,落实救援措施。
9.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上报。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对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落实、检查和管理。
3.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不得承接、承建超越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转包。
4.执行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建设方、监理、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对分包施工区域或作业活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5.有权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法律法规的安全指令;对造成后果的违章指令有权检举和控告。
6. 对分承包施工区域或作业活动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洞口、临边等)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及其使用安全全面负责。责任区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政府有关安全标准和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进行申报并听从甲方统一协调。
7对分承包施工区域或作业活动的施工用电设备和用电安全全面负责。自备配电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政府有关安全标准,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本责任路段拉接电源有权拒绝。
8.自带机械设备、设施应符合政府有关安全标准,对自带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使用、维修安全全面负责。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安装使用前完善相关备案手续。
9.负责编制责任区域的专业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
10.负责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施工队(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书面告知本岗作业危害和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上岗。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教育档案,并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1.负责为本单位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带和使用。
12.按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和工伤保险。
13.定期组织对分承包施工区域或作业活动的安全活动进行安全检查,对甲方下发的隐患通知进行整改消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非责任区域存在安全隐患,有义务向甲方及时报告。
14.服从甲方统一的协调和管理并对分承包施工区域或作业活动的文明施工负责,保证区域内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环卫卫生达标。
15.使用非责任区域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前,应与甲方办理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给自己或他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未遂事故负责。
16.在施工现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同时,有义务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三、违约和索赔
1.由于非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而导致事故性质变化,事故严重程度加剧,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连带方可依法进行索赔。
四、其他
1、甲方向乙方征收安全、治安、消防、环境卫生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额%。分包方违反施工现场生产安全管理的违约金从此保证金中扣除,如分包方在施工中无任何违章行为,待分包工程结束后全部退还。
2.协议生效和终止:本协议自盖章之日起生效,与双方经济合同具同等效力。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3.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4、其他约定。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 分包单位:(盖章)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附件3:
廉洁协议书
甲方: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加强廉洁建设,规范采购、分包活动中甲乙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洁协议书。
一、双方的责任
1.1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洁建设的各项规定。
1.2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等文件,自觉按照合同约定依法依规办事。
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并向对方公司纪检部门举报或公司党委报告。
二、甲方责任
2.1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2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的乙方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合同履行有关的业务活动谋取不当利益。
2.6 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乙方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抵押金等费用;合同约定对公转账的配合费、服务费等除外。
三、乙方责任
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差价、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甲方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5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甲方虚报、超报进度款、结算款项资料,套(骗)取项目资金。
3.6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与甲方项目管理团队个人或项目经理部的名义签订具有合同权利义务性质的任何文书(包括分包、采购、融资、借款、赊用材料等类型的书面资料、电子邮件、传真等)及实际行为。
3.7 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挪用或恶意拖欠合同项目的人工费、材料款。
3.8 无条件配合甲方“廉洁项目”建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四、违约责任
4.1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及甲方公司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视为主合同中乙方违约情形,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追偿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3本协议书作为甲方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责任书有效期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盖章之日起至该合同履行完毕时止。
六、协议书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信访举报渠道
7.1建工集团举报电话:028-86633651
028-86633256
7.2建工集团举报平台:http://www.cdjgjt.com
7.3建工集团举报邮箱:cdjgjw@cdceg.com.cn
7.4公司举报电话:028-84321982
7.5公司来信举报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33号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纪委。
7.6公司举报邮箱:cdjgqjjw@7c.cdceg.com.cn
7.7公司来访举报:按每月公布的“纪委书记接待日”接访
7.8公司微信举报:关注“成都建工七建”微信公众号,点击“联系我们”之“我要举报”可进行在线举报。
甲方:(公章)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 乙方: (公章)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五章 响应格式文件
南医华俊(成都)生物科技
产业园 工程项目
EPS线条、GRC线条 ☑分包
响应文件
响应单位(盖章):
响应承诺函
致: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你方采购项目编号为HS-ZBRW-2023-027250的采购文件,经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响应须知、合同条款、质量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现参加此项工程响应,所作承诺如下: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各项条件和要求。参与贵司采购的响应事务均为我公司自身真实行为,不存在将我公司企业资质借予他人进行本次响应活动的行为;不存在贵公司以及与贵公司有关联的分子公司企业职工在我公司进行参股或投资等情况;我公司与贵公司以及与贵公司有关联的分子公司任何一家单位不存在诉讼纠纷;我公司无贿赂贵公司员工、串通响应、弄虚作假的行为;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我公司无违法记录,没有因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导致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引起较大经济损失、政府通报或媒体曝光的行为,没有以非诉讼形式主张权益并导致政府通报、媒体曝光或影响恶劣的行为;无违反国家政策和贵公司要求的其他禁止事项的行为;我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存在雇佣年满55周岁以上以及雇佣童工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非法用工行为。
一旦我方中选,我方保证(材料及时供应,质量符合标准、品牌符合工程要求。/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按时完成工程量,我单位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的结算、竣工、移交手续和资料完善工作)。
上述声明事项均为真实情况反映,无虚假陈述。若存在虚假陈述或真实情况与上述声明不一致的,贵公司有权无条件解除贵我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我公司立即无条件退场。对于我公司供应材料/提供服务/分包施工贵公司所欠付的款项作为违约金,贵公司可直接扣除,不承担付款责任。
响应其他说明:
1.本响应人同意在采购文件约定的响应有效期限之前,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本响应人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贵司接受。
2.本响应人知道并明了贵司向本响应人发出的关于采购文件的修改通知内容。
3.本响应人知道并同意贵司选择意向合作单位的办法,并同意自行承担为参与本次意向合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本响应人知道并同意贵司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所收到的价格最低的或其它任何响应文件,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5.本响应人知道并同意在从规定的意向合作截止日起按照合作须知规定的有效期遵守本意向合作回复文件。在此期限届满之前, 本意向合作回复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并可随时被贵司接受。
6.本响应人知道并同意,如果接到中选通知后未按贵司要求的时间签署正式合同或坚持提出附加条件,贵司有权另选其他中选单位。
7.我们保证在此次响应期间,不以任何方式行贿及搞不正之风,如有发现,愿被取消响应资格及接受有关部门的查处。
特此承诺。
意向合作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身份证件
单位名称:
地址:
成立时间:
姓名: 性别: 职务:
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声明。
本次响应由□本人参与□委托代理人参与
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件
本人 (姓名)系 (响应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响应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年 月 日
说明: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响应无需上传此页。
营业执照等资料
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业绩表
序号 | 合同名称 | 发包单位 | 合同金额 | 合同内容(概述) | 签订时间 | 备注 |
说明:1、必须上传响应截止日前36个月内的合同业绩。
2、相关合同首页以及双方签章页作为业绩表附件,未按要求上传业绩附件作为佐证资料视为业绩表中业绩无效。
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 EPS线条、GRC线条分包 响应报价清单(物资采购、分包、服务)
项目名称:南医华俊(成都)生物科技产业园 报价单位(单位盖章):
① 序号 | ② 内容名称 | ③ 规格型号/项目特征 | ④ 数量 | ⑤ 单位 | ⑥响应报价不含税单价(元) | ⑦响应报价不含税小计(元) | ⑧税率 | ⑨响应报价含税小计(元) | 备注 |
1 | EPS线条 | 280*50 | 6 | m | |||||
2 | EPS线条 | 350*50 | 27 | m | |||||
3 | EPS线条 | 400*60 | 32 | m | |||||
4 | EPS线条 | 200*70 | 15 | m | |||||
5 | EPS线条 | 520*70 | 16 | m | |||||
6 | EPS线条 | 200*90 | 8 | m | |||||
7 | EPS线条 | 280*90 | 100 | m | |||||
8 | EPS线条 | 380*90 | 295 | m | |||||
9 | EPS线条 | 480*90 | 390 | m | |||||
10 | EPS线条 | 520*90 | 210 | m | |||||
11 | EPS线条 | 570*90 | 810 | m | |||||
12 | EPS线条 | 620*90 | 3 | m | |||||
13 | EPS线条 | 520*130 | 16 | m | |||||
14 | EPS线条 | 570*130 | 17 | m | |||||
15 | EPS线条 | 370*150 | 50 | m | |||||
16 | EPS线条 | 430*150 | 20 | m | |||||
17 | EPS线条 | 570*150 | 32 | m | |||||
18 | EPS线条 | 100*200 | 25 | m | |||||
19 | EPS线条 | 200*200 | 1715 | m | |||||
20 | EPS线条 | 350*200 | 275 | m | |||||
21 | EPS线条 | 440*200 | 30 | m | |||||
22 | EPS线条 | 500*200 | 15 | m | |||||
23 | EPS线条 | 610*200 | 10 | m | |||||
24 | EPS线条 | 95*220 | 30 | m | |||||
25 | EPS线条 | 300*300 | 40 | m | |||||
26 | EPS线条 | 430*300 | 35 | m | |||||
27 | EPS线条 | 570*300 | 10 | m | |||||
28 | EPS线条 | 700*300 | 7 | m | |||||
29 | EPS线条 | 975*300 | 15 | m | |||||
30 | GRC线条 | 480 | ㎡ | ||||||
响应报价不含税合计(元) | 响应报价含税合计(元) |
付款时间及比例(必填):
结算条件(必填):
其他说明:
年 月 日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专业分包工程、大型机械租赁必须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其他类别按需求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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