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2020110900352
预算金额21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GK-202011090035-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国土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宁乡市镇(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第九标段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01109003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宁乡市镇(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第九标段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详见附件12180000
 合计金额小写: 218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壹拾捌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单位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元)

备注

1

镇(乡) 国土空间规划

老粮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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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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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家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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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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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村庄规划

老粮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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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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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家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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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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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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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0000.00元整

(贰佰壹拾捌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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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规划期限:以2020年为基期年,以2035年为目标年,近期年为2025年,远景可展望至2050年。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以省、市相关工作的进度要求为准)。

2.2规划范围: 1、宁乡市老粮仓镇国土空间规划、喻家坳乡国土空间规划包括镇域全部、镇(乡)开发边界内两个层次,镇(乡)开发边界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2、宁乡市老粮仓镇的老粮社区、唐市社区、毛公桥村、回春堂村、望江村、双藕村、金洪村、星石村、江花村及喻家坳乡的涌泉山村、南岭村、太平山村、神武村、高田村、泉龙村共15个村的村庄规划编制,村庄规划范围为各村行政范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1-13 —— 2023-12-31
3.2 履行地点:宁乡市国土规划技术服务中心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宁乡市国土规划技术服务中心当面交付。

注:甲方有权利根据国家、湖南省、长沙市相关工作要求,对进度要求进行调整,具体交付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3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在乙方提交的成果符合甲方进度和质量要求的基础上,2021年7月1日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 % ,即 肆拾叁万陆仟 元(小写 436000.00元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3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在乙方提交的成果符合甲方进度和质量要求的基础上,2021年12月1日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 % ,即 肆拾叁万陆仟 元(小写 436000.00元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7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5,说明:在乙方提交的成果符合甲方进度和质量要求的基础上,2022年7月1日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5 % ,即 叁拾贰万柒仟 元(小写 327000.00元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7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5,说明:在乙方提交的成果符合甲方进度和质量要求的基础上,2022年12月1日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5 % ,即 叁拾贰万柒仟 元(小写 327000.00元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7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5,说明:在乙方提交的成果符合甲方进度和质量要求的基础上,2023年7月1日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5 % ,即 叁拾贰万柒仟 元(小写 327000.00元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7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5,说明:在乙方提交的成果符合甲方进度和质量要求的基础上,2023年12月1日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5% ,即 叁拾贰万柒仟 元(小写 327000.00元 )。以上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发票,相应税费由乙方承担。,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人民中路支行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43001526061050001916)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规划成果应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湖南省、长沙市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深度,并满足宁乡市所提供的镇(乡)、村国土空间规划设计任务书所明确的要求。

(一)镇(乡)国土空间规划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数据库和附件等。成果形式应包含纸质文件和电子数据。

1、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应明确以下强制性内容:(1)生态保护红线控制面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村庄建设用地规模;(2)约束性指标落实及分解情况;(3)相关国土空间许可及管制性要求;(4)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5)自然保护地、生态廊道及生态系统保护控制要求;(6)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历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和控制要求;(7)城乡文化、教育、养老、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和殡葬等特殊用地的布局和标准;(8)重大交通枢纽、重要线性工程网络、邻避设施、防灾减灾等设施布局。

2、规划图件

纸质归档图件及挂图比例尺一般为 1:5000 或 1:10000,开发边界内规划图件比例尺一般为 1:2000,满足上图入库要求。图件应符合相关制图规范要求,明确标示图名、图号、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组织单位名称等。

主要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可根据成果内容适当进行调整):

(1)区位图

(2)土地利用现状图

(3)国土空间规划图

(4)国土空间格局图

(5)三线控制图

(6)产业发展布局图

(7)乡镇村结构图

(8)综合交通规划图

(9)设施布局规划图

(10)国土综合整治图

(11)景观风貌指引图

(12)村庄规划指引图

(13)镇开发边界内集中建设区详细规划图

(14)镇开发边界内集中建设区开发容量图

(15)城镇开发边界内道路交通规划图

(16)城镇开发边界内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综合规划图

(17)重点项目布局图

3、规划数据库

规划数据库包括现状数据和规划数据,按照统一的数据库标准与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建设、同步报批,并及时将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数据库建设标准及入库方式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出台的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4、规划附件

规划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专家论证意见及修改说明、政府审议意见、乡镇人大主席团意见、部门审查意见、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座谈会记录、社会参与记录等。成果形式为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提供成套纸质文档6套,电子文档1套(光盘),电子文档文本可采用WPS、DOC格式,图纸文件应分别提供CAD、JPG、PDF、gis四种文件格式,坐标系为大地2000,成果汇报文件PPT。

(二) 村庄规划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包括图件+图说明、数据库、纳入村规民约的条款建议、附件。

1、正式成果:正式成果应包括图件+图说明,具体为“必备图件、可选图件、管制规则、规划目标表、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近期建设项目表、村规民约、规划说明(若为特色保护类则另需制定保护要素一览表),表达要清晰简明扼要。鼓励利用遥感影像图、航拍等技术手段制作易读易懂的规划示意图。

2、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应包括工作过程、意见及回复、技术说明。工作过程应反映不同阶段的工作记录情况;意见及回复应包括会议纪要意见及修改回复;技术说明应对技术过程进行说明,说明书或汇报PPT均可。

3、数据库:规划成果数据库,为shp格式,应包括行政区、现状地类、规划地类、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具体数据定位坐标、要素属性字段参考数据入库标准。

4、成果形式为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提供成套纸质文档6套,电子文档1套(光盘),电子文档文本可采用WPS、DOC格式,图纸文件应分别提供CAD、JPG、PDF、gis四种文件格式,坐标系统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成果汇报文件PPT。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料及文件,提交时间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可协商顺延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超规定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徇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3)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支付乙方设计费用。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有效的方式对甲方向其提供的数据资料保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许可,乙方不得将其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任何时候造成甲方提供的数据资料泄密,每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用、律师酬金和费用等。

(5)甲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任何与乙方有关的技术资料及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或传播,否则,乙方有权请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2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承接编制业务时,必须遵守本单位《资质证书》范围内规划编制任务,不得超越,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乙方应按国家《湖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大纲(试行)》、《长沙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稿)》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划规定及委托方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甲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单位的设计资料和文件。

(4)乙方应采取涉密载体保密技术、保密巡检机制等方式,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

(5)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正式成果,甲方有权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适当调整工作进度和成果提交时间。

7.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责任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时,甲方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已经支付的,乙方应予退还;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未付金额的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乙方有权暂缓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1‰;逾期超过30天,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4、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甲方(委托方)组织规划方案评审、报批,乙方(设计单位)负责提供所需的汇报资料,评审会费用由乙方承担。

2、规划方案评审、报批的时间所延误设计时间以及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

5、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补充协议及双方认定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具体以纸质版合同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花明南路自然资源局附楼2-3楼 地址: 坪塘大道中段(原三环路八十号)
法定代理人: 李命文 法定代理人: 陈忻
委托代理人: 陈意平 委托代理人: 张勇
电话: 0731-88981297 电话: 0731-85190497
传真: 0731-88980271 传真: 0731-85190497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0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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