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区暨全国保护引领区创新示范试点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盐田管理局拟对盐田区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区暨全国保护引领区创新示范试点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盐田区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区暨全国保护引领区创新示范试点项目 合同金额(元):13965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中天环境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变更内容:原合同“尾款: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发票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人民币伍拾伍万捌仟陆佰元整(¥558,600.00),其中,向乙方一支付人民币叁拾玖万捌仟陆佰元整(¥398,600.00),向乙方二支付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变更为:“第三期款:乙方提供已完成的项目成果《盐田区生态系统修复建议报告》、《盐田区生态质量提升建议报告》、盐田区生物多样性宣贯相关材料,并通过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其中,向乙方一支付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向乙方二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尾款: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即人民币贰拾万捌仟陆佰元整(¥208,600.00),其中,向乙方一支付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陆佰元整(¥148,600.00),向乙方二支付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变更事由:目前已提前完成部分项目成果,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原合同条款基础上变更合同支付方式条款,呈请领导审批。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盐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文化艺术中心3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