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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装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34121
(三)预算金额:95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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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周期:70天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60 个日历天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0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暂列金额(元):0 承包范围:包施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安全文明施工等 工程量清单:查看附件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
一、采购要求 本项目是对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文史馆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采购。 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50000.00 元;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900000.00 元。供应 商须对本项目整体工程及服务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 为无效报价。 1、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文史馆装修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项目地点:江门市新会区龙山路 28 号院内 3、工程主要内容: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文史馆装修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文史馆位于新会区人民医院院本部主干道路左侧(“ 良奕堂 ”原址),建筑面积约 280m2, 单层框架结构,层高 5.1 米,工程的工艺和材质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 范合格标准。同时,按照采购人最终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进行制作和安装调试,具体实施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装饰工程:主要包括原装修拆除、天花、地面、墙体和电气。 (2)展陈工程:展具(展柜、展台)、图文展板(含展板、灯箱、立体字等)等,确 保实现整个展区各项功能使用的全部内容工程的采购、制作、陈列、安装、施工、调试及 其配套服务。 (3)相关服务:采访、资料、展品收集和整理、布展大纲、售后服务、培训等相关服 务。 4、工期:总工期为 70 天,其中设计工期 10 天,施工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实际开 工日期以采购人代表向成交供应商发出入场通知之日为准,以采购人签字确认竣工验收报 告之日作为工程完工日期。采购人签发开工通知之日起计,于 60 日历天内完成。) 5、进度保障方案:供应商须根据工程的工期目标及项目的特点,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 计划和科学的保证措施。根据总工期要求及施工进度要求,在人员、材料、机械及资金等 方面的投入满足开工、竣工以及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可靠、完善,完全可行的施工 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6、工程质量保障方案: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进一步完善技术方案,根据上述的工程内 容、现场情况及相应的工程施工规范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方案应包括每个项目内容的施工 前准备、具体的操作工艺、成品保护、相关注意事项、工序衔接、交叉施工的相关措施等 内容以保障工程质量。 7、议价范围、办法及要求: 7.1 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完成本磋商文件项目全部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作为供应商计算总价的依据。 7.2 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修改,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 价将不予接受。 7.3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的报价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 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7.4 供应商按本磋商文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 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 将不被批准。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文史馆装修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单位名称: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 工程建设地点:江门市新会区龙山路 28 号院内。 3、工程规模: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文史馆装修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文史 馆位于道路左侧,建筑面积约 280m2 ,单层框架结构,层高 5.1 米。 三、项目相关服务内容 3.1 建设范围:详见《用户需求书》。 3.2 工程要求 3.2.1★成交供应商承诺必须按报价文件提供管理人员名单委派现场管理人员。初次报 价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3.2.2 成交供应商不得在合同期内私下将本项目转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追究其 相关法律责任。 3.2.3 成交供应商承诺进场前提交进场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给采购人备案, 且承诺须在采购人所属有关部门办理出入证。初次报价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3.2.4 承诺施工人员须严格遵守采购人一切规章制度, 自觉接受检查,无证人员一律 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施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其他区域。 初次报价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3.2.5 成交供应商须遵守建设单位、总承包施工现场和人员管理的规定,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初次报价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3.2.6 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 解决,采购人只负责协助。 3.2.7 成交供应商承诺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 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初次报价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 自拟)。 3.2.8 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需求提供深化设计方案。 3.3 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3.3.1 工程质量标准:验收合格。施工期间若工程质量不合格,成交供应商须按建设 单位要求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3.3.2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杜绝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 人数为零。 3.4 资料收集与归档 3.4.1 本项目竣工验收后 15 天内提供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统一送采购人审核,确认 后办理结算手续。 3.4.2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采购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 量保修书应明确采购人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3.5 施工要求与施工管理 3.5.1 在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每次向成交供应商发出工程内容的通知,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确认。 3.5.2 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接受采购人、总承包 方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监督和管 理。初次报价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3.5.3 成交供应商在工程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由于 管理不善,导致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和停工整改,由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 行承担,且采购人保留 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以确保文明施工有效实行。 3.5.4 成交供应商在工程施工期间须配备项目驻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 安全制度。初次报价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3.5.5 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承诺须建立施工安全用电制度,确保施工用电设备的 完好无损, 并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初次报价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3.5.6 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广东省行业的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接受采购人、总承包方、委托的监理单位、检测单位对材 料质量现场抽检。 3.5.7 成交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须承诺自行解决工人宿舍用地、食堂与生活设施等场 地问题。 3.5.8 施工用水、用电由采购人指定驳接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布线管、加表计量, 并向采购人交付水、电费。 3.5.9 承诺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干净,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减少对采购 人单位进出人员的生活、工作造成的影响,并确保各方人员的安全,施工区域内由于成交 供应商的责任造成的一切人员的伤亡,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等后果。 初次报价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3.5.10 承诺施工队伍须接受现场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无条件遵守采购人的 各项规定。初次报价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3.5.11 施工所用的机械工具由施工队伍自备及自费运到施工工地,进场后进行必要的 性能安全检查,完工后从工地自费搬出运走,施工所用的材料及机械工具由采购人提供适 当的场所存放并由施工队伍自行保管,不得随便存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丢失、损坏。 3.5.12 成交供应商应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 50326-2017)实施管理,并 接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注册建造师及管理人员和持证上岗等人员须到位且持证 上岗。成交供应商应按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后监督检查办法》 (粤建 市〔2009〕8 号发布) 第九条规定,发生注册建造师需要更换情况的,成交供应商应向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填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变更情况报告表》,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 经审核同意方可变更。更换后的注册建造师应与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所拟定的注册建造 师的主要条件一致。 3.5.13 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防爆和施工安全以 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治安与城管等规定,应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防范措施, 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3.5.14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须属实,如发现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 同,工程项 目将另行处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3.5.15 由于项目施工位置属公共区域,为不影响采购人的正常运作,本项目分区域逐 步围蔽 施工,分区域施工方案须报采购人审批。 | 1 | 950,000 | 项 |
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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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工期:总工期为 70 天,其中设计工期 10 天,施工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代表向成交供应商发出入场通知之日为准,以采购人签字确认竣工验收报 告之日作为工程完工日期。采购人签发开工通知之日起计,于 60 日历天内完成。) |
2 | 二、 地点:江门市新会区龙山路 28 号,新会人民医院。 |
3 | 三、建安工程费的付款进度: 建安工程费结算价=财政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费×(1-建安工程费成交下浮率),且不得超过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的最高限价金额。最终建安工程费结算价以财政部门审核定案结算价为准。 |
4 | 1 期:支付比例 30%,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可以支付合同金额 30%的预付款。成交供应商 提交预付款保函和等额的发票,经采购人财务部门核实后,采购人在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金额的预付款。 2 期:支付比例40%,成交供应商完工后,经采购人管理部门认可,提交付款申请和等 额的发票,采购人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0%。 |
5 | 3 期:经双方确认验收合格,工程结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定案,采购人支付至工程结算 定案价的97%,成交供应商提交付款申请和等额的发票后,采购人在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4 期:余下工程结算定案价的 3%留作质保金,质保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经复核符 合原定质量要求的,成交供应商提交付款申请和等额的发票,采购人在 10 个工作日内, 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工程结算定案价的 100%。质保金的返还,并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按照 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义务。 |
6 | 四、设计费的付款进度: (1)设计费结算价以本项目建安工程费预算审定价为计费额,参照《工程勘察设计 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计算并下浮20%作为设计费基准价。 (2)设计费结算价=按设计费基价×(1-设计费成交下浮率)。 (3)最终设计费结算价不得超过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金额,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部 门审核定案结算价为准。 |
7 | (4)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预付款保函和等额的发票,经采购人 财务部门核实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金额的30%为预付款;设计经采购人审 核确认,经采购人管理部门认可,提交付款申请和等额的发票,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 支付至设计费签约合同价的70%;财政部门完成设计费结算价审定后,采购人在收到付款 申请和等额发票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结算价的97%;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和完成设计费结算,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付款申请和等额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余下的设计费。 |
8 | (5)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前述设计费总额中,不另行支付。 (6)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已包含在前述设计费总额中,不另行支付。 |
9 | 五、质量保证金: 收取比例:3%。说明:采购人将工程结算定案价的 3%留作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 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经复核符合原定质量要求的,成交供应商提交付款申请和等额的发 票,采购人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工程结算定案价的 100%。质量保证金 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是担保竣工验收前出现的质量问题。 |
10 | 六、包装运输: 包装应选用防震、防水、防尘以及防压能力强的包装材料。运输时应 保持平稳,防止碰撞或者过度的震动导致物品损坏。 |
11 | 七、售后服务: 1.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两年(免费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质保期内所有维修服务均为上门服务,质保范围内产生的费用不再收取。 |
12 | 八、投标报价要求 1.设计费投标报价: (1)设计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计费最高限价,采用投标下浮率报价方式。设计费投 标价=设计费最高限价×(1-设计费投标下浮率)。设计费合同预估价=设计费最高限价× (1-设计费成交下浮率)。 |
13 | (2)设计费结算价以本项目建安工程费预算审定价为计费额,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 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标准计算并下浮 20%作为设计费基准价。 (3)设计费结算价=设计费基价×(1-设计费成交下浮率),最终设计费结算价不得 超过的设计费的最高限价金额,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部门审核定案结算价为准。 |
14 | 2.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 (1)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包含在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内,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也必须包含该部分费用。 (2)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采用投标下浮率报价方式。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 最高限价×(1-建安工程费投标下浮率)。建安工程费合同价=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1-建安工程费成交下浮率)。 |
15 | (3)建安工程费结算价=财政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费×(1-建安工程费中标下浮率), 且不得超过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的最高限价金额。最终建安工程费结算价以财政部 门审核定案结算价为准。 |
16 | 3.建安工程费和设计费的投标报价采用统一下浮率报价,供应商仅需投报 1 个下 浮率作为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下浮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4.设计费、建安工程费投标下浮率有效范围≥0.00%,投标下浮率必须按有效范围填报,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
17 | 九、性能:本次设计内容需要以“突出历史厚重感,契合医院文化特色 ”为设计主线; 注重功能使用合理、区域划分合理、空间艺术构思新颖、文化氛围营造到位,以及遵循绿 色环保的设计理念。 |
18 | 十、材料:符合国家、省有关建筑、装修工程质量及环保标准。 |
19 | 十一、结构:确保安全可靠、便于操作,其重心位置和支撑框架应结构合理、并保证其 强度、稳定性和可靠性达到发包方要求,方便建设、检修和运营。 |
20 | 十二、外观:在形象、空间、建筑与色彩设计建设上,与医院整体环境相适应和相融合, 与医院文化内涵和文化建设相辅相成,做到布展典雅、布局精巧、空间合理。 |
21 | 十三、安全:结构安全可靠,施工安全文明。 |
22 | 十四、服务内容: 1. 总体设计:在形象、空间、建筑与色彩设计建设上,与医院整体环境、与所在 建筑环境体现的氛围相适应、相融合,与医院文化内涵和文化建设相辅相成,做到布展典雅、布局精巧、空间合理、功能齐全、结构可靠。须提供详细的设计说明、多角度的设计效果图。 2.装饰工程:主要包括天花、地面、墙体和电气。 |
23 | 3.展陈工程(内容和手段):全面、准确概括医院历史、精神内核和办学特色, 合理运用空间设计和科技手段,从多角度、多方位、多层面展示医院的历史脉络、发展成就、文化内涵和风格特点,力求科学与艺术的和谐统一,利用新技术体现参与性和互动性 体验。须提供各板块的内容设计方案。 |
24 | 4.空间布局:在符合建筑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妥善利用好空间,合理分割。疏密有序,主次分明,展现清晰,动静结合,展线分布,参观视角、观看视距、通行疏散安全、 需符合人类工效学。 5.相关服务:人物采访、展品收集和整理、布展大纲、售后服务、培训。 |
25 | 十五、服务标准: 1.工程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并达到合格标准。 2.工程材料、辅料及施工应符合国家、省有关建筑、装修工程质量及环保标准。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7月30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2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林小姐 0750-6188552
采购单位: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
2024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