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中国电信云南公司2024年-2026年教育培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80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dxzbg20240830089
预算金额1800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石师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鲁仁云13378718164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5
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云南公司2024年-2026年教育培训服务项目,(招标编号:YNDXZBG20240830089),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项目预估金额为含税1800万元(实际结算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的量为准,本项目采用框架合同+订单方式)。
项目围绕提高干部员工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突出政治理论学习、专业知识学习和围绕公司转型战略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学习,对领导干部、专家人才、党员和员工等学习对象开展精准培训。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框架份额执行完成止。
服务地点:云南省。
质量标准及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3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1)场地租赁
(2)师资
(3)服务费率
(4)网大
(5)其他服务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须提供相关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相关要求。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7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全国范围内承接过的类似项目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类似是指支撑委托方完成培训班全过程教学管理的服务,仅单纯提供讲师授课服务,无其它培训班过程教学管理的服务不予认可)。
证明材料依据:
①投标人提供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投标人提供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合同为框架合同。
②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以及相应的完整订单或完整订单合同证明或结算依据。关键页必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及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章页等。
③单项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合同未签署日期的以合同中可识别的执行时间为准(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1年7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交集);框架合同以具体订单执行有效期或订单合同签订时间或结算依据时间为准。
④业绩金额的认定:单项合同的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以框架合同下对应的订单金额累计或结算依据金额累计为准。
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通知书不能替代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13日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4.
5.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09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
检测相关费用:/。
7. 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项目预估金额为含税1800万元(实际结算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的量为准,本项目采用框架合同+订单方式)。
项目围绕提高干部员工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突出政治理论学习、专业知识学习和围绕公司转型战略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学习,对领导干部、专家人才、党员和员工等学习对象开展精准培训。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框架份额执行完成止。
服务地点:云南省。
质量标准及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3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含税框架金额(万元) |
1 | 第一名 | 50% | 900 |
2 | 第二名 | 30% | 540 |
3 | 第三名 | 20% | 360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1)场地租赁
序号 | 服务项目 | 报价说明及要求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
1 | 昆明其它地方培训(供应商自行推荐官渡、五华、盘龙、西山区、呈贡新区内) | 培训场地类型1(需满足全封闭管理并满足面授、研讨、拓展、军训、文体等多种培养形式) | 教室类型1 租用费 | 1、教室规模:可按规定人数进行分组,能满足≥20人且≤40人培训需要。 2、教室面积:最低不能小于80m²; 3、教室数量:最低不能少于4间; 4、教室配置:空调、水电、茶水、白板、白板笔、大白纸、名字牌、投影仪、投影布、培训班布标、LED、话筒[无线、领麦]等; 5、其他要求:教室内桌椅为非固定式,可根据需要移动。 6、报价:报价单位中的“天”是指整个白天的使用费用。 | 元/间/天 | 2500 |
2 | 教室类型2 租用费 | 1、教室规模:可按规定人数进行分组,能满足>40人且≤70人培训需要。 2、教室面积:最低不能小于160m²; 3、教室数量:最低不能少于3间; 4、教室配置:空调、水电、茶水、白板、白板笔、大白纸、名字牌、投影仪、投影布、培训班布标、LED、话筒[无线、领麦]等; 5、其他要求:教室内桌椅为非固定式,可根据需要移动。 6、报价:报价单位中的“天”是指整个白天的使用费用。 | 元/间/天 | 4000 | ||
3 | 教室类型3 租用费 | 1、教室规模:可按规定人数进行分组,能满足≥80人且≤200人培训需要; 2、教室面积:最低不能小于320m²; 3、教室配置:空调、水电、茶水、白板、白板笔、大白纸、名字牌、投影仪、投影布、培训班布标、LED、话筒[无线、领麦]等; 4.其他要求:教室内桌椅为非固定式,可根据需要移动。 5、报价:报价单位中的“天”是指整个白天的使用费用。 | 元/间/天 | 4500 | ||
4 | 教室类型4 租用费 | 1、教室规模:可按规定人数进行分组,能满足>200人且≤400人培训需要; 2、教室面积:最低不能小于450m²; 3、教室配置:空调、水电、茶水、白板、白板笔、大白纸、名字牌、投影仪、投影布、培训班布标、LED、话筒[无线、领麦]等; 4、报价:报价单位中的“天”是指整个白天的使用费用。 | 元/间/天 | 8000 | ||
5 | 住宿费用 | 1、住宿条件需三星及以上。 2、报价:按2人一间标准间安排,不包含教室、单房差的分摊;包含早餐费用。 | 元/人/天 | 140 | ||
6 | 培训场地类型2(需满足面授、研讨、实战等培养形式),要求交通便利,培训场地距离地铁站或公交站方圆2公里以内。 | 教室类型1 租用费 | 1、教室规模:可按规定人数进行分组,能满足≥20人且≤40人培训需要。 2、教室面积:最低不能小于80m²; 3、教室配置:空调、水电、茶水、白板、白板笔、大白纸、名字牌、投影仪、投影布、培训班布标、LED、话筒[无线、领麦]等; 4、其他要求:教室内桌椅为非固定式,可根据需要移动。 5、报价:报价单位中的“天”是指整个白天的使用费用。 | 元/间/天 | 2000 | |
7 | 教室类型2 租用费 | 1、教室规模:可按规定人数进行分组,能满足>40人且≤70人培训需要。 2、教室面积:最低不能小于160m²; 3、教室配置:空调、水电、茶水、白板、白板笔、大白纸、名字牌、投影仪、投影布、培训班布标、LED、话筒[无线、领麦]等; 4、其他要求:教室内桌椅为非固定式,可根据需要移动。 5、报价:报价单位中的“天”是指整个白天的使用费用。 | 元/间/天 | 3000 | ||
8 | 住宿费用 | 1、住宿条件需三星及以上。 2、报价:按2人一间标准间安排,不包含教室、单房差的分摊;包含早餐费用。 | 元/人/天 | 140 | ||
9 | 培训场地类型3(需具备学员实操环境) | 教室类型5租用费 | 1、教室规模:能满足≤40人上机需要。 2、实操环境及网络要求:安静、通风和光线充足,消防设施齐全、疏散通道畅通,网线、电源线为暗线,如为明线,须用胶带固定。电脑主机 CPU 不低于 1GHz 主频,内存不低于 256M,开机启动较快,键盘和鼠标能够正常使用,显示器为 15 英寸或以上,考试机使用 windows 系列操作系统,网络带宽为 2M 或以上,备用网络在 512K 或以上 3、教室配置:监控摄像、水电、茶水、白板、白板笔、大白纸、名字牌、投影仪、投影布、培训班布标、LED、话筒[无线、领麦]等; | 元/间/天 | 1800 | |
10 | 教室类型6租用费 | 1、教室规模:能满足>40人且≤100人上机需要。 2、实操环境及网络要求:安静、通风和光线充足,消防设施齐全、疏散通道畅通,网线、电源线为暗线,如为明线,须用胶带固定。电脑主机 CPU 不低于 1GHz 主频,内存不低于 256M,开机启动较快,键盘和鼠标能够正常使用,显示器为 15 英寸或以上,考试机使用 windows 系列操作系统,网络带宽为 2M 或以上,备用网络在 512K 或以上 3、教室配置:监控摄像、水电、茶水、白板、白板笔、大白纸、名字牌、投影仪、投影布、培训班布标、LED、话筒[无线、领麦]等; | 元/间/天 | 2800 | ||
11 | 住宿费用 | 1、住宿条件需三星及以上。且距离培训场地类型3在方圆1公里以内。 2、报价:按2人一间标准间安排,不包含教室、单房差的分摊;包含早餐费用。 | 元/人/天 | 140 |
(2)师资
序号 | 类别 | 计价单位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
1 | 讲师助理 | 昆明市内(昆明官渡、西山、盘龙、五华辖区、呈贡新区内) | 元/天 | 3000 |
昆明郊县及云南省各州市(除昆明官渡、西山、盘龙、五华辖区、呈贡新区外的其他区域和云南省各州市县),价格包含助理讲师到分公司产生的交通和食宿费用 | 元/天 | 5200 | ||
线上直播(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 元/天 | 2250 | ||
2 | 讲师 | 实战(实操)辅导 | 元/人/天 | 9600 |
理论授课 | 元/人/天 | 15000 | ||
实战授课 | 元/人/天 | 16500 | ||
3 | 高级讲师 | 实战(实操)辅导 | 元/人/天 | 12800 |
理论授课 | 元/人/天 | 20000 | ||
实战授课 | 元/人/天 | 22500 | ||
4 | 资深讲师 | 理论授课 | 元/人/天 | 30000 |
(3)服务费率
序号 | 服务项目 | 报价说明及要求 | 服务费率最高限价 |
1 | 聘请个人讲师 | 1、服务费:是指根据委托方的实际需要由服务提供方协助聘请个人讲师(包括向讲师支付课酬、安排讲师接送等相关费用,并向委托方开据“培训服务发票”的税费等)全部费用;(注:个人讲师不开具课酬发票) 2、服务费率:是指服务提供方向委托方提供了上述服务后,为方便计提“服务费”而得出的一个计费比率,此项“培训服务费”结算金额=讲师实际课酬*(1+服务费率) 3、结算要求:应进行事前审核,服务提供方应事前提出“支撑方案及预算”含具体安排及费用,并需经委托方联系人签字确定后方可实施; | 20% |
2 | 据实结算项目 | 1、服务费:是指根据委托方的实际需要由服务提供方协助提供培训用餐、昆明郊县及云南省各州市巡回培训、额外费用等据实结算项目的服务,服务提供方对前述服务项目的垫款、服务利润、并向委托方开据“培训服务发票”的税费等后,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费用; 2、服务费率:是指服务提供方向委托方提供了上述服务后,为方便计提“服务费”而得出的一个计费比率,此项“培训服务费”结算金额=实际结算金额*(1+服务费率)(实际结算金额是指服务提供方代委托方向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实际垫付的金额) 3、结算要求:应进行事前审核,服务提供方应事前提出“支撑方案及预算”含具体安排及费用,并需经委托方联系人签字确定后方可实施; 4、“据实结算项目”详见备注中标注; | 6% |
(4)网大
序号 | 服务项目 | 报价说明及要求 | 单位 | 不含税最高限价 |
1 | 网上大学认证学习支撑(年度服务费) | 根据学习要求提供网上大学学习平台进行学习,在网上大学学习平台搭建专业人才培养专题,同时满足学习管理及在线考试、上传考题、数据统计分析等相关要求。完成包括课件上传、通信录制作、学员签到考勤、成绩提取与考试分析、学习进度管控、培训班满意度调查、集团技能认证等。 | 元/年 | 200000.00 |
2 | 线下认证监考费用 | 每考场至少配置1名监考,监考人员需满足:网络环境搭建、监控设备的准备和搭建、参考签到 | 元/考场 | 1000.00 |
(5)其他服务
序号 | 服务项目 | 报价说明及要求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
1 | 培训物料制作 | 仅指个人讲师指定教材印刷 | 80g A4纸(双面打印),不需要编制排版 | 元/页 | 0.5 |
学员手册(数码打样制作) | A3/A4/A5(单面/双面) | 元/份 | 24 | ||
学员手册(普通印刷) | A3/A4/A6(单面/双面) | 元/份 | 14 | ||
学习积分板等 | KT版 | 元/平方米 | 35 | ||
证书、聘书类 | 按甲方要求定制 | 元/本 | 28 | ||
学习海报 | 室内写真(可移性背胶(不残留背胶)(180)g及相纸(250g)(覆膜)) | 元/平方米 | 18 | ||
其他,如大型签到展架等 | 喷绘(巨龙布黑底喷绘布,28丝) | 元/平方米 | 35 | ||
2 | 微课件制作 | 移动学习微课件(文字图片版)制作服务 | 1、课件内容由委托方指定和提供; 2、微课件形式:适合手机上学习的文字图片版微课件; 3、服务内容:负责编辑、排版、制作; 4、按每页(/页)报价,只支付由委托方审核采用后的实际页数。 | 元/页 | 220 |
移动学习微课件(视频版-讲授型)制作服务 | 1、课件内容、素材和师资由委托方指定和提供; 2、微课件形式:以讲师讲授为主录制的适合手机上学习的视频版微课件; 3、本服务仅负责编辑、录制(包含摄像人员及录制设备的提供)、剪辑、制作等; 4、按视频时长以每5分钟(/5分钟)报价,只支付由委托方审核最终采用后的实际视频时长。 | 元/5分钟 | 900 | ||
3 | 教学视频制作 | 配音 | 根据需求安排配音人员。 | 元/分钟 | 200 |
特效 | 素材由委托方指定和提供。 | 元/秒 | 20 | ||
视频修改 | 情景剧及微电影。 | 元/次 | 20 | ||
拍摄1 | 全程录像和后期剪辑制作,如VCR制作等;不足1天按1天计算。 | 元/天 | 1800 | ||
拍摄2 | 电影级录制及拍摄,如微电影情景剧等;不足1天按1天计算。 | 元/天 | 1000 | ||
化妆 | 1名化妆师化妆不超过3人。 | 元/人 | 100 |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须提供相关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相关要求。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7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全国范围内承接过的类似项目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类似是指支撑委托方完成培训班全过程教学管理的服务,仅单纯提供讲师授课服务,无其它培训班过程教学管理的服务不予认可)。
证明材料依据:
①投标人提供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投标人提供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合同为框架合同。
②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以及相应的完整订单或完整订单合同证明或结算依据。关键页必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及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章页等。
③单项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合同未签署日期的以合同中可识别的执行时间为准(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1年7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交集);框架合同以具体订单执行有效期或订单合同签订时间或结算依据时间为准。
④业绩金额的认定:单项合同的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以框架合同下对应的订单金额累计或结算依据金额累计为准。
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通知书不能替代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13日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4.
5.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09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
检测相关费用:/。
7. 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关平路31号 |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万兴花园商务楼3楼315室 |
邮 编:650200 | 邮 编:650000 |
联 系 人:石师 | 联 系 人:鲁仁云、陈永旺、侯世臣、孙永林、吕莹、晁轶男、孙伟芳、翟国涛、李银山 |
电 话:0871-67127880 | 电 话: 13378718164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lurenyun.zgtj@chinaccs.cn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 |
| 开户名称: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账 号:11001042200056069452-0021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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