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7-12-19 | 点击: | 13人次 | 采购文件或其他附件: | 专家论证意见.pdf | ||||||||||||||||||||||||
原公告: | 更正、补遗或其他相关公告: | ||||||||||||||||||||||||||||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贯标和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上线”的公示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贯标和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上线”。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及金额: 《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贯标和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上线》项目,采购预算: 2419850.00。 二、申请的原因: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系统使用的是昆明南天网络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开发的新居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从使用之初1999年至今已有18年的使用历程,历经了新居住房公积金几代信息系统的升级,目前使用的是《新居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版本,按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贯标要求,为了保证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和数据的延续性和安全性,将在当前使用的《新居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上按照《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进行升级改,并符合《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要求(即贯标),再按《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公积金中心接口标准》开发接口程度与住建部的《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对接和上线工作,既完成“双贯标”工作,并实施相应服务配套工作。对使用中的《新居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改造升级贯标,涉及与原有系统一致性及服务配套性,符合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则,因此需要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才能满足要求。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4〕2号)情形(十)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 三、拟定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昆明南天网络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供货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天宇景苑2-A幢1605号 四、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信息 论证意见:本项目符合(云财采〔2014〕2号)情形(十)条的采购,专家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详见附件专家论证意见表)。
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普洱市财政局备查。 采购单位: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 联 系 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 18987926789 监管单位:普洱市财政局 单位地址:普洱市茶城大道 联系电话:0879-2165930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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