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 2023年消防队伍消防技能大比武 活动采购项目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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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填报日期:2023年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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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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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2023年消防队伍消防技能大比武活动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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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光明区义务消防队消防技能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光消安委〔2022〕44号)文件要求,各街道办要认真抓好义务消防队伍的赛前训练,提高训练水平,组织辖区各社区和社会单位进行一场消防技能大比武。为强化社会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意识,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检验社区、工业园区义务消防队训练成果,提升义务消防队处置火灾的整体能力,我办拟于10月组织辖区社区及企业开展消防技能大比武活动,预计所需费用为人民币98,960元。 |
项目预算金额:98,9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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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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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88217525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3年9月7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