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网格综合管理中心食堂管理劳务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金额
114.6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4.6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网格综合管理中心食堂管理劳务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网格综合管理中心拟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网格综合管理中心食堂管理劳务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网格综合管理中心食堂管理劳务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1146720.00

中标供应商:广东天地和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原合同第一条:“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 壹佰壹拾肆万陆仟柒佰贰拾元(1146720元),该服务费对应的劳务服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合同总价款已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仅限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网格综合管理中心食堂管理劳务服务,不涉及食品原材料采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系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修改为:“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1026720元(壹佰零贰万陆仟柒佰贰拾元整),该服务费对应的劳务服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合同总价款已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仅限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网格综合管理中心食堂管理劳务服务,不涉及食品原材料采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系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
2、原合同第三条(一)第3点:“甲方本部食堂设4个工作岗,其中厨师岗位1个,面点师岗位1个,帮厨岗位1个,厨工岗位1个。聚福园饭堂设8个工作岗,其中厨师岗位1个,面点师岗位1个,帮厨岗位3个,厨工岗位3个。凤凰饭堂设4个工作岗,其中厨师岗位1个,面点师岗位1个,帮厨岗位1个,厨工岗位1个。”修改为:“甲方本部食堂设3个工作岗,其中厨师岗位1个,面点师岗位1个,厨工岗位1个。聚福园饭堂设7个工作岗,其中厨师岗位1个,面点师岗位1个,帮厨岗位3个,厨工岗位2个。凤凰饭堂设4个工作岗,其中厨师岗位1个,面点师岗位1个,帮厨岗位1个,厨工岗位1个。”
3、备注:1、原合同第一条第2点:“甲方每月的10日前(节假日顺延)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服务费,每月服务费为人民币玖万伍仟伍佰陆拾元(95560元),乙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因行政审批造成的延迟支付,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修改为:“甲方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核拨当月服务费的90%,即86004元,剩余10%服务费在甲方对乙方上月度的服务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后并扣减当月应扣款后,按规定程序支付。如因特殊原因或因政策影响导致有关款项未能及时拨付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修改为:“甲方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核拨当月服务费的90%,即77004元,剩余10%服务费在甲方对乙方上月度的服务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后并扣减当月应扣款后,按规定程序支付。如因特殊原因或因政策影响导致有关款项未能及时拨付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优化成本控制,促进双方合作关系的稳定及配送服务顺利进行。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0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网格综合管理中心

地址:福永街道网格综合管理中心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27782127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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