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餐厅燃气灶采购公开比选公告
金额
9.96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xdfbx0822
预算金额9.96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0451-8216000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关希成0451-8888005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餐厅燃气灶采购公开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CX<2024>DFBX0822)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餐厅燃气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96万元,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 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餐厅燃气灶采购共九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餐厅燃气灶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餐厅燃气灶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2.1应答人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 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 一标包/标段的应答; 2.2应答产品符合 GB35848-2024《商用燃气燃烧器具》国家要求,提供相同品牌燃气灶产品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并提供可查询网址); 2.3应答人如为生产商,需出具生产商声明函。若为代理商,需出具由生产商提供的针对本 项目的唯一合法代理授权书;如出现应答产品为相同品牌,则应答均为无效; 2.4应答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9万元及以上同类业绩至少5 份,应答人须提供相关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扫描件(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备查)。业绩 项目清单须按金额从高到低排列,相关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 合同盖章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及对应结算发票等,框架协议须提供协议订单及结算 发票。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 全国增值税专用发票查验平台验证查验结果);框架协议时间以订单日期为准,金额以发票 金额为准(发票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专用发票查验平台验证查验结果),业绩证 明文件清晰完整,不得进行涂抹或遮挡,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5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黑龙江省联通公司负面清单禁入期的应答人不得参与 本项目应答; 2.6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违法企业 名单”的应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2.7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的应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应答方不得转包给第三方签订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9日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02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请携带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人身份证、如法人前来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 证原件)、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01 室报名购买。(或可网络远程报名,邮件正文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及所报名项 目名和项日编号发送采购代理公司邮箱中。具体详情请联系采购代理公司并获取报名表,未 获取报名表报名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曰14 时00分 递交方式: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9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01室 七、其他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餐厅燃气灶采购公开比选, (采购代理编号:CX<2024>DFBX0822),采购人为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 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按照省公司消防安全要求,为消除安全隐患,食材加工需要用电或者燃气。 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餐厅目前天然气引入工程已经准备就绪,需先行将 老旧燃料灶废除,更换新的燃气灶,燃气工程方可引入,现需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完成餐厅 燃气灶采购。 1.2 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配置描述) 商用燃气灶/中餐燃气灶 一炒一炖一温灶(3号楼) 2200*1200*800(炒菜炉盆直径45CM,大锅为90CM直径)台2 一炒一炖一温灶(4号楼)22000*1200*800(炒菜炉盆直径45CM,大锅为 90CM直径)台2 双炒一温灶 1800*1000*800(炒菜炉盆直径45CM) 台1 双眼低汤灶 1400*700*550 台4 合计 台9 燃气类型:天然气; 燃气灶均为定制产品,详细技术要求见《附件:技术规范》 1.3 预算额度:9.96万元(不含税). 1.4 保修/服务期要求:设备整机保修3年。 1.5 交货方式:中选人将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的目的地,并负责安装;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供应商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还应承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 1.6到货/实施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到货。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 标段的应答; 2.2应答产品符合 GB35848-2024《商用燃气燃烧器具》国家要求,提供相同品牌燃气灶产品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并提供可查询网址); 2.3 应答人如为生产商,需出具生产商声明函。若为代理商,需出具由生产商提供的针对本 项目的唯一合法代理授权书;如出现应答产品为相同品牌,则应答均为无效; 2.4应答人需提供 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9万元及以上同类业绩至少5 份,应答人须提供相关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扫描件(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备查)。业绩 项目清单须按金额从高到低排列,相关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 合同盖章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及对应结算发票等,框架协议须提供协议订单及结算 发票。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 国增值税专用发票查验平台验证查验结果);框架协议时间以订单日期为准,金额以发票金 额为准(发票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专用发票查验平台验证查验结果),业绩证明 文件清晰完整,不得进行涂抹或遮挡,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5 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黑龙江省联通公司负面清单禁入期的应答人不得参与 本项目应答; 2.6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违法企业 名单”的应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2.7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的应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应答方不得转包给第三方签订合同。 2.9主要否决应答条款(不可偏离项): 2.9.1、满足应答须知及比选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应答承诺函,应答文件(含报价文件) 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9.2、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中国联通黑龙 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9.3、应答人承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附件:技术规范》要求及相应行业规范和国家 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 2.9.4、采购人若对中选人到货产品质量提出质疑,中选人须委托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对质 疑产品进行检测,中选人需承担检测费用。中选人到货产品检测不合格,按照《中国联通黑 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供应商奖惩规则处罚。如因供货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安全 生产事故,由中选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9.5、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材料费、 安装调试费、运输费(含到达所在地的搬运和装卸费)、保险费、保修期服务费等所有施工 涉及的费用; 2.9.6、应答人须对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应答 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应答人将自 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2.9.7、主要技术要求: (1)相同品牌燃气灶产品符合 GB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 制品》标准要求; (2)相同品牌燃气灶产品符合 GB30531-2014《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要求, 能效等级为2级及以上(1级能量最高); 以上均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CMA或CNAS或CCC或CQC)出具的相同品牌燃气灶产品 的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 2.9.8、应答人保证在使用任何产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商标或工业设计等指控。 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应答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 用。 2.9.9、到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到货; 2.9.10、交货方式:中选人将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的目的地,并负责安装;由采购人组织验 收,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供应商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还应承担采购人的一切 损失; 2.9.11、违约责任中选人逾期交货的,需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比例扣缴违约金,逾期达十 五(15)个工作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9.12、保修期:设备整机保修3年,出现质量问题,中选方应当于发现质量问题之日起24 小时内进行处理维修,费用由中选方承担; 2.9.13、应答品牌需在项目当地设有固定维护保养场所或承诺在中选后1个月内在当地设立 固定维护保养场所,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承诺函; 2.9.14、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日终验付款到货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总价(订单)的97%,保留3%质保金,验收合 格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无利息)。付款至少需要:付款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付 款通知书、项目验收报告、结算单、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质保期:24个月。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发售纸质比选文件 4.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2日每天08时30分至16 时30分(北京时间)。 4.1.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请携带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 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如法人前来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附法人身份证 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 路45号7号楼201室报名购买。(或可网络远程报名,邮件正文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 系方式及所报名项目名和项目编号发送采购代理公司邮箱中。具体详情请联系采购代理公司 并获取报名表,未获取报名表报名无效。) 4.1.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山支行 账 号:08059201040018651 邮 编:150080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人需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及全套电子U盘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9日14时00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哈 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01室。 电子版应答文件的U盘及纸质应答文件内容须保持一致。电子版应答文件的U盘要求拷贝一 份word 应答文件及excel电子版报价文件 请供应商注意工商年度报告中的登记电话及邮箱等信息是否为自己企业的联系方式,如发现 与其他供应商的工商注册联系方式一致,后果自负 5.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2.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截止时间:/ 样品递交地点:/ 检测相关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及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8.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4号楼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0451-82160001 电子邮件:hl-wanghui@chinaunicom.cn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 联系人: 关希成 电 话: 0451-88880058 电子邮件: 8962520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千δv (鳘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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