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有限公司选取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宿迁国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有限公司选取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项目招标,现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 项目情况说明:
主要内容:负责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10亿元)的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工作,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承销服务费率千分之叁点伍。
二、拟用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本项目第一次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公告时间为2018年4月11日8:30至2018年4月17日17:30,评审过程中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开标一览表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增加附加条件(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有限公司中期票据项目必须由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未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因此作废标处理;第二次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时间为2018年5月8日8:30至2018年5月14日17:30,评审过程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二次报价超过一次报价;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提出附加条件,不响应招标文件。因此作废标处理;第三次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时间为5月31日8:30至2018年6月6日17:30,评审过程中没有任何异议,最终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为中标单位。该单位于2018年7月2日提交了中标放弃函,原因为分行无法出具后期履约保证金,故放弃中标资格。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向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宿迁分行进行采购。
三、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供应商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595号
四、参加论证专业人员:
专家一:汪秀珍 (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 )
专家二: 赵晨煦 (宿城区古城街道 )
专家三: 王建伟( 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有限公司)
六、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用有异议,请于2018年07月23日17:30分前提交书面质疑材料,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
七、相关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宿迁国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芸
联系电话:15996785099
联系地址:宿城区盛德大厦6楼
采购人: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元庆
联系电话:0527-84623007
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有限公司
2018 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