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含驾驶员车辆租赁服务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供应商必须具备本公司名下5 座以下轿车(3 台以上含 3 台),5-7 座中型商务车(3 台以上含 3 台)、8-22 座中巴车,(2 台以上含 2 台)、33-50座以上的客车 3 台以上含 3 台),以上车型均要求 3 年内新车(2020 年 10月 1 日至今)。
2. 车辆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必须合法有效、证照齐全、车辆技术性能良好 ,车内需具有空调系统,保证空调正常运转 ,并按时进行机动车年度检审、环保检审,性能能够满足采购人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提供服务的车辆应具备商业险种。
3.供应商必须安排一名车辆管理人员调配采购方需要的车辆,同时配备合格的驾驶员。配备驾驶员需满足以下要求:年龄在26 周岁以上,55 周岁以下,并持有相应车型的驾驶执照,驾龄 5 年(2018 年 10 月 1 日以前))以上,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且与供应商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由派遣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用工合同,大型客车驾驶员具有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供应商须提供承诺驾驶员最近 3 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未发生过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未受过刑事处罚。
4.工作时间以满足实际工作为准,驾驶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使用礼貌用语,并保持车内外清洁,车辆提供免费矿泉水及纸巾。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按规定要求停靠车辆,做到安全驾驶。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损失由所在租赁公司承担。如因驾驶员服务态度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造成工作延时等情况,要严格追究供应商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5.用于租赁服务车辆保险为全险,包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保险,乘客险、商业险等。其中:承运人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应当在40 万(含)以上、商业险保险金额应当在 100 万(含)以上。
6.租赁车辆应24 小时保证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当采购人需要用车时,供应商应优先配备新能源车辆,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租赁期间应提供公司负责人、办公工作人员、驾驶员相关信息及联系电话,要确保人员的通讯工具保持 24 小时联络畅通。每次保障安全到达指定地点,车辆若发生意外或不符合要求应立即更换车辆或司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负责油费,车辆停泊,过桥费用,司机工资食宿等费用。运营过程中,发生任何情况,皆由供应商负责。
项目名称:含驾驶员车辆租赁服务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百分比
类型:费率/折扣报价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按供应商报价的先后顺序确定
竞采最低限制:90.00%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坊大街160号
询价通知书:文件下载1预览1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3-10-13 18:58:08
报名结束时间:2023-10-18 00:00:00
发布时间:2023-10-13 15:58:08
采购编号:HLJGCYC1503030020231463500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司法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 供应商应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2.供应商具有汽车租赁备案登记。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注册报名地址:https://hljcg.hlj.gov.cn/fwgccs/buyerH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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