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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区水吉镇桥头安置小区1#楼(酒店宾馆)工程[变更公告] |
建阳区水吉镇桥头安置小区1#楼(酒店宾馆)工程 补充通知一 至各投标单位: 现对建阳区水吉镇桥头安置小区1#楼(酒店宾馆)工程,项目招标编号:E3507030701100271001的招标文件作补充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5.43.2其他;增加24.本项目执行闽财建[2007]157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 2、原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21.21条; 现修改为:本项目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闽财建[2007]157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专用合同条款中需执行的条款补充增加: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具体支付日期,可以在农民工提供劳动的当期或者次期。具体支付日期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未能在支付日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时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农民工签字等内容。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人工费拨付比例:市政工程不得低于施工合同总价的17%,房建工程不得低于20%:工程结算方式应为施工过程结算。 3、原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五、其他资料(商务文件)1、主要材料设备选择品牌表现修改为: 投标人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响应表
说明: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 2.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3.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推荐材料品牌时,优先选用福建的名优产品。”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建阳区水吉镇桥头安置小区1#楼(酒店宾馆)工程,项目招标编号:E3507030701100271001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npggzy.gov.cn/jy/)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吉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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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ggzy.np.gov.cn/jy/ZtbDetail/ZtbJsDetail.aspx?type=2&infoid=389b9815-ab3b-45ab-ac04-775d1cb6fbc7&categoryNum=0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