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柿园水厂液氧站设备租赁及液氧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冰0371-6098180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7
公告正文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柿园水厂液氧站设备租赁及液氧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柿园水厂液氧站设备租赁及液氧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柿园水厂液氧站设备租赁及液氧采购(二次)
2.2交货地点:郑州市指定地点(柿园水厂厂区内)
2.3交货期限:
①液氧站设备应在接到招标人传真或书面通知的30日内通过竣工验收,具备投入运行条件;
②液氧应在接到招标人传真或书面通知后48小时内交货。
2.4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5招标范围
确定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液氧站设备租赁及液氧供应商、供货单价。中标的供应商在供货及服务期内,根据招标人对液氧站设备租赁及液氧供应的需要,保证招标货物供应、安装及其他相关服务。
序号
货物名称
规  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液氧站设备租赁
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1
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产权属于投标人,制造、安装、调试、申请有关手续、后期维护保养亦属于投标人。
2
液氧
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1此次采购的液氧数量为暂定数量,招标人可依据生产需要及变化做相应调整(增或减均可能)。
2.5.2设备租赁含第一次的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国家有关部门的验收以及后期运行期间的维护保养、检测和相关许可证的办理等工作,租赁费涵盖所有上述工作所需费用。
2.5.3供应、服务期约为五年。
2.5.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是液氧生产企业。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全资子公司的资质视同投标人的资质)。
3.投标人所提供储槽的制造厂家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相应设计、制造压力容器许可。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还要提供委托代理人2022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按成立年份起提供)。新成立的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的处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
2)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证号)失信被执行情况,并提供相关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查询网页截图;经查询若上述查询对象有任意一个存在失信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查询,查询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证号),并提供相关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查询网页截图(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经查询判决结果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网页查询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对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4月6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0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电子交易平台。
5.3投标文件的上传: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进行电子签到,开标时间到了之后就不能签到,没有签到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
5.5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解密工作开始后30分钟内未解密的,不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其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说明:1、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评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67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56860067
传真:0371-56860067
邮箱:无
招标代理机构: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政六街合作大厦B座10楼
联 系 人:宋冰、权伟波
电    话:0371-60981807
邮    箱:zhongyizb@163.com
监督单位: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265号
电  话:0371-67182062
传  真:0371-67175617
邮  箱:szzh80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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