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枣阳市刘升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2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hy-cg-2024111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枣阳市刘升镇中心小学
招标联系人郭校长15271994858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龚静1557061763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枣阳市刘升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枣阳市朝阳东路5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Y-CG-20241115
项目名称:枣阳市刘升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6126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6126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枣阳市刘升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改造工程(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达到相关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合同融资等政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在投或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现场负责人;4.其他管理人员: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的项目“五大员”(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提供以上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近6个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5.投标供应商信誉良好,须提供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6日 至 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枣阳市朝阳东路56号)
方式:现场领取(领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领取文件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枣阳市朝阳东路56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枣阳市朝阳东路5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授权委托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③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
④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24年1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的公司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凭证或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带网址,且网址清晰可见,可供现场查询或带二维码的社保缴费凭证(加盖公章)。
2.通过身份验证的供应商,在履约、资质、售后服务等方面需满足本次采购需求: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文件。
3.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如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磋商资格)。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以上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领取磋商文件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阳市刘升镇中心小学
地址:枣阳市刘升镇南盛街8号
联系方式:郭校长 15271994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枣阳市朝阳东路56号
联系方式:龚静15570617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静
电 话: 15570617630
枣阳市刘升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枣阳市朝阳东路5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Y-CG-20241115
项目名称:枣阳市刘升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6126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6126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枣阳市刘升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改造工程(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达到相关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合同融资等政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在投或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现场负责人;4.其他管理人员: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的项目“五大员”(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提供以上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近6个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5.投标供应商信誉良好,须提供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6日 至 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枣阳市朝阳东路56号)
方式:现场领取(领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领取文件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枣阳市朝阳东路56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枣阳市朝阳东路5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授权委托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③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
④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24年1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的公司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凭证或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带网址,且网址清晰可见,可供现场查询或带二维码的社保缴费凭证(加盖公章)。
2.通过身份验证的供应商,在履约、资质、售后服务等方面需满足本次采购需求: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文件。
3.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如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磋商资格)。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以上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领取磋商文件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阳市刘升镇中心小学
地址:枣阳市刘升镇南盛街8号
联系方式:郭校长 15271994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枣阳市朝阳东路56号
联系方式:龚静15570617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静
电 话: 15570617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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