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304万元
招标联系人余老师18787794248
招标代理机构晟和项目管理(玉溪)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师1388774495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红塔区2023年密闭式热泵电能烤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体化)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5 18: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红塔区2023年密闭式热泵电能烤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体化)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红塔区2023年密闭式热泵电能烤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体化)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5304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2-15 1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局 0877-2023933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玉溪润嘉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 余老师
办公电话: 18787794248
招标代理机构: 晟和项目管理(玉溪)有限公司 经办人: 范师
办公电话: 13887744954 移动电话: 1388774495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400202300052001001
标段名称: 红塔区2023年密闭式热泵电能烤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体化)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2-22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3-09 09:30
开标地点: 红塔区1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 530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红塔区2023年密闭式热泵电能烤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体化)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内容以及全过程技术服务;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并归档,配合甲方报批报建(含报规图纸)、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配合甲方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注: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场地基础建设、新建密闭式热泵电烤房,密闭式热泵电能烤房由闭式除湿热泵、控制器、装烟室、风道、编烟棚、燃料棚、值班室、发电机房、工具房、围栏、备用电源、内电设备等附属设施组成等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合工作。 2施工部分:完成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至工程验收合格后项目移交。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基础建设、新建密闭式热泵电烤房,密闭式热泵电能烤房由闭式除湿热泵、控制器、装烟室、风道、编烟棚、燃料棚、值班室、发电机房、工具房、围栏、备用电源、内电设备等附属设施组成等项目,具体施工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为准。 3设备供货部分:相关材料设备系统的供货,包括但不限于热泵机组、控制器、制冷设备、板房主体等,以施工图设计及项目需求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3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①和②所述的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其以上职称,且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并提供社保证明。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社保证明。
业绩要求: ①.设计业绩: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单项合同总投资3500.00万元及其以上的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②.施工业绩: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单项施工合同金额350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③.设备供货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一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供货数量在10套及以上的电能烤房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予以证明,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由具备设计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由具备施工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其他: 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2其他: 2.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①和②所述的资质要求。 2.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其以上职称,且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并提供社保证明。 2.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社保证明。 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2.5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须配备至少(含)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提供社保证明。 2.6企业业绩要求: ①.设计业绩: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单项合同总投资3500.00万元及其以上的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②.施工业绩: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单项施工合同金额350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③.设备供货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一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供货数量在10套及以上的电能烤房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予以证明,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由具备设计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由具备施工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2.7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2021年或2020-2022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2.8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无重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受到被行政处罚。 (3)提供至开标日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施工单位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为黑名单的或已经被移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以上四个网站外的截图内容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3-09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3-02-15 17:31:23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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