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城县人民法院关于石城县琴江镇西华路190号财富广场3-010号商铺(变卖)的公告
金额
661.7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6/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61.7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

变 卖 公 告

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7月3日10时起至2022年8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7/15),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赣州三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城县琴江镇西华路190号财富广场3-010号商铺,所在层数为3层,总层数7层,规划用途为店面,房产证登记建筑面积为1482.43平方米(相关情况另见拍卖财产调查表)。

拍次:变卖,评估价:661.76万元,变卖价:661.76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特别提示:据调查,该房产有租赁。租赁于皇家永益经营,于2015年7月1日承租,租赁结束时间2023年7月30日,租金为19000元/月。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示: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需自行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购房过户的相关政策,购房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明原件等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参与竞拍。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6月18日9时起至2022年7月2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797-5719882,有意者可联系看样。

本变卖财产的实际房屋结构可能已改变,房屋面积与房产证登记面积可能不一致,变卖财产的面积以原房产证登记面积为准。

特别提示: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了解变卖财产的权利负担现状。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本变卖财产暂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通知当事人。未接到通知的,在本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对变卖财产权属有异议者或优先购买权人,请在竞价程序开始2日前向本院申报。

六、与变卖财产有关的案件当事人或担保物权人或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自行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的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算利息。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金额,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则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将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缴入本院执行标的款账户(开户行:江西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名:石城县人民法院;账号:1482792720000194852244)。

特别提示:变卖成交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成交确认书,并在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特别提示: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买受人付清变卖价款后,买受人应亲自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亲自办理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买受人应向本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明原件等材料交接变卖财产等。因交接财产产生的一切关联费用(如运输、装卸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等登记手续。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单位咨询确认。

本次变卖确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一切关联费用(含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变卖价款中不包含税费。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了解确认。

屋内垃圾由买受人自行清理,费用由买受人负担。若变卖财产涉及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原因,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石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详细了解淘宝网司法拍卖规则。

本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监督电话:0797-5793967,联系地址:江西省石城县琴江镇清华大道670号。

二○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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