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无人机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金额
262.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phcg-2023-130
预算金额262.8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女士0573-8507336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就无人机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JXPHCG-2023-13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招标项目:无人机管理服务项目

五、招标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1

无人机管理服务项目

1

262.8万元

262.8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特定资质: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和分包;

备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投标说明

1.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报名获取时间:2023年1117日至2023年1122

3.获取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暂不接受现场报名。所需报名资料(投标人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特定资质(如有)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的授权书)传至邮箱1030190271@qq.com,同时和招标代理人员(电话:0573-85073363)联系确认。

在上述时间内供应商均可获取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截止时间后不接收报名。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于2023年11月27日1530(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平湖市胜利路1号胜利广场1单元14楼(嘉兴建新平湖新成分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2023年11月27日1530浙江省平湖市胜利路1号胜利广场1单元14楼(嘉兴建新平湖新成分公司)开标室开标,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浙江平数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3-85060878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380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073363

地址:平湖市胜利路1号胜利广场1单元14楼

十二、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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