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启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启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65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500万元
招标公司启东经开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杜庆玲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欣婷0513-833512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6
公告正文
B3206810359000616001001
启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经开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位于牡丹江路北侧,启东汇通镀饰有限公司南侧,海洪路西侧(启东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西侧),新洪路东侧;配套污水收集专管位于海洪南路、钱塘江路、世纪大道等道路沿线。
2.1.2建设规模:投资估算6500万元(具体以设计成果为准);1、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规模5000吨/天,污水处理采用“调节池+两级反应沉淀”的主体处理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污泥浓缩+高压隔膜板框”的污泥处理工艺,除臭采用“碱喷淋+生物除臭”工艺;2、配套污水收集专管,区域为海洪南路段约1.8 km (钱塘江路-规划张江路DN500、规划张江路-工业污水处理单元DN600)、钱塘江路段约1.6 km (科创路-海洪路DN200)、世纪大道段约1.9
km(华石路-西苑路DN200)。本项目设计费约175.50万元
2.1.3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90天,其中10天内完成勘察(含工程测量、物探),30天内完成方案优化及初步设计并提交评审,5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评审。
2.1.4质量标准:提交的勘察(含工程测量)成果文件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勘察规范、规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规定。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实施阶段至使用阶段的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完成企业污水调研、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工作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还包括其他设计服务内容:需委派专人确保设计各阶段的报批、各类评审等。
具体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探、测量、物探、新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设备、基础、工艺、消防、废料处置等)、管理用房、新建污水收集管道,工程建设涉及到的道路、雨污水、管线综合、智能化、景观绿化、电气照明、给水、交通设施等内容,最终以批复方案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因本工程设计内容包括工程测量与勘察,如本项目中标人不具备工程测量与勘察资质的,可在中标后委托具有相应工程测量与勘察资质的单位但必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招标人有权将此部分内容另行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测量与勘察,所发生的费用按实从本工程合同价中扣除。
3.2 企业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企业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4000m3/d 及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类设计项目。
R近二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二年),投标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出借资质、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过建设行政或招投标主管等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行政处罚的;
R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一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近五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7)详见评标办法《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3年 8 月 16 日 9 时 0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8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126家企业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给予44家企业全省通报批评,对42名从业人员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86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名单详见: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对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
(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启东经开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7月24日
启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经开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位于牡丹江路北侧,启东汇通镀饰有限公司南侧,海洪路西侧(启东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西侧),新洪路东侧;配套污水收集专管位于海洪南路、钱塘江路、世纪大道等道路沿线。
2.1.2建设规模:投资估算6500万元(具体以设计成果为准);1、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规模5000吨/天,污水处理采用“调节池+两级反应沉淀”的主体处理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污泥浓缩+高压隔膜板框”的污泥处理工艺,除臭采用“碱喷淋+生物除臭”工艺;2、配套污水收集专管,区域为海洪南路段约1.8 km (钱塘江路-规划张江路DN500、规划张江路-工业污水处理单元DN600)、钱塘江路段约1.6 km (科创路-海洪路DN200)、世纪大道段约1.9
km(华石路-西苑路DN200)。本项目设计费约175.50万元
2.1.3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90天,其中10天内完成勘察(含工程测量、物探),30天内完成方案优化及初步设计并提交评审,5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评审。
2.1.4质量标准:提交的勘察(含工程测量)成果文件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勘察规范、规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规定。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实施阶段至使用阶段的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完成企业污水调研、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工作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还包括其他设计服务内容:需委派专人确保设计各阶段的报批、各类评审等。
具体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探、测量、物探、新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设备、基础、工艺、消防、废料处置等)、管理用房、新建污水收集管道,工程建设涉及到的道路、雨污水、管线综合、智能化、景观绿化、电气照明、给水、交通设施等内容,最终以批复方案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因本工程设计内容包括工程测量与勘察,如本项目中标人不具备工程测量与勘察资质的,可在中标后委托具有相应工程测量与勘察资质的单位但必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招标人有权将此部分内容另行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测量与勘察,所发生的费用按实从本工程合同价中扣除。
3.2 企业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企业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4000m3/d 及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类设计项目。
R近二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二年),投标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出借资质、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过建设行政或招投标主管等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行政处罚的;
R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一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近五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7)详见评标办法《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3年 8 月 16 日 9 时 0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8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126家企业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给予44家企业全省通报批评,对42名从业人员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86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名单详见: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对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
(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启东经开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人: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启东市林洋路500号 | 地址:启东市和平南路306号三楼 |
联系人:杜庆玲 | 联系人:杨欣婷 |
电话:0513-69961341 | 电话:0513-83351266 |
招标人:启东经开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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