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47-2260sccze31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尚建军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卢小刚1891131967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6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3-02-11 14:15:50

招标项目所在地:新疆五家渠市

1. 招标条件

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业能化)拟对20万吨/年1,4-丁二醇精细化工及配套工程项目(二期)110kV新业能化变增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业主方为新业能化,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建设地点为新疆五家渠。招标人为新业能化,承包模式为EPC总承包模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名称为: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年1,4-丁二醇精细化工及配套工程项目(二期)110kV新业能化变增容项目;招标编号为:0747-2260SCCZE319。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建成的装置有52.5万吨/年甲醇装置、10万吨/年MTG装置、6万吨/年1,4-丁二醇装置,目前装置最大运行负荷68029Kw,后续新业能化将筹建若干工程项目,全厂运行负荷预计会达到148996Kw,届时新业能化110kV变电站将不能满足生产供电需求;为满足新业能化后续生产系统用电需求,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10kV新业能化变扩容项目主要是围绕站内2台110kV容量50MVA变压器更换为2台110kV容量为80MVA变压器以及配套10kV系统扩容改造,110kV线路部分不做扩改。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为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年1,4-丁二醇精细化工及配套工程项目(二期)110kV新业能化变增容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等全过程工程建设内容并整体移交,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包含受电协调等)工作,即交钥匙工程;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变以及保护和测控装置更换、新建10kV开关站、10kV集中补偿装置、消弧及接地检测装置、站内消防、监测、暖通以及防雷接地系统及与原有系统的连接以及连接所需要的改造等。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包括详细工程设计、竣工图编制。凡与该工程相关的其它设计内容,由总包方在施工期间派遣现场设计代表,提供现场服务。

(2)设备(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及材料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调试、试验和考核。

(3)全部建筑(勘察、建筑工程原材料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及地基处理检测由甲方负责)、安装工程。

(4)人员培训、技术服务、技术指导、技术资料的提供、受电指导服务。

(5)对需拆除再利用的现有设施的拆除和利用;包括对需拆除不用的现有设施的外运(运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对不需拆除的现有运行设施的保护、与原系统相接的接口及其接口改造、垃圾外运、余土外运(1km内)、道路等的恢复等全部工作内容。

(6)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均在该工程招标范围内,并且满足技术规范、110kV新业能化变增容工程的性能保证值要求及安全、环保规范所必须全部的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服务、技术指导等均无偿提供。

(7)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检查。

(8)完成送电前的竣工验收,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及整体竣工验收。

为确保项目的完整性,虽未列入上述工程范围,但为完成本合同装置所必须的内容,视为本合同工程范围的内容,且该部分所产生的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

2.3工期要求

2024年5日1日前,完成土建、设备安装等工程所有施工内容(施工图所有内容),完成项目交接,启动运行。合同签订5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项目建设进度节点计划作为进度控制依据。

2.4工程质量要求:

l项目设计、调试、设备等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和技术规格书的约定。

l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l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分项工程(单元工程)合格率100%。

l有效控制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5工程安全环保(HSE)目标:

l轻伤事故负伤率为0。

l所有权属于企业的车辆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为零(一般事故指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超过1万元不足3万元的事故)。

l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中毒及以上人数为0。

l因违反国家、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被自治区(兵团)相关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事件为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投标时根据需要审核原件)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投标人的设计资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其中一项设计资质即可;施工资质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和承试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4 业绩、资料提供及要求

3.4.1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具有不少于3项类似新建或变压器扩容改造项目的合同业绩;

(2)上述业绩必须是安全可靠、技术先进、运行经济的,且能满足环境保护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业绩合同的封面、首页、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及投产运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4.2 投标人的分包商(若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与其分包内容相应的资质证书和实施业绩,建筑、安装施工、调试分包商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投标人的项目管理团队

(1)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管理团队主要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相关证书、业绩证明、简历、以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2)项目经理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在项目执行期间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3)设计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经验;

(4)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项目管理团队的主要人员必须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能随意更换。

3.6 其他

3.6.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 投标人及其分包人近三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6.3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证明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并提供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3.6.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企业完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

3.6.5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6 疆外企业需在项目实施前完成有效的《进疆备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

2023年2月11日9:00时至2023年2月16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

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1)注册: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完成注册(免费),在注册中请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信息及证件。工作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已注册单位可跳过此步骤);

(2)购买: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页面找到项目标号,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文件。支付成功后,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所有注册、缴费、发票等业务均须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完成(平台注册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标书费、平台使用费及技术支持费:500元,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6日上午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2301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和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3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9:30时,在下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邀请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2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2301会议室。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五家渠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工业园区经二路10077号

邮编:831300

联系人:尚建军、程文洁

联系电话:0994-5819729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6层

邮编:100045

业务联系人:卢小刚、李杨

联系电话:18911319673、13520935126

传真:010-5936 9782

电子邮箱:luxiaogang@s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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