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宜宾市翠屏生态环境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7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9/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5022019000295
预算金额76万元
招标联系人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长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洁0831-2447137
标书截止时间2019/11/04
投标截止时间2019/11/08
公告正文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宜宾市翠屏生态环境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502201900029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10-28 16:52 |
采购人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宜宾市翠屏生态环境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西段21号,联系方式:宋老师,15283179911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长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振兴大道6号2幢1单元3层101号,联系方式:周洁,0831-2447137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周女士,电话:0831-2447137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分公司则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7.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9-10-29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9-11-04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获取。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②请自带U盘拷取电子文档。③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核实准确的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磋商资格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报名登记表见磋商文件第十一章附件1)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宜宾市翠屏区滨江路西段86号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4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宜宾市翠屏区滨江路西段86号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9-11-08 09: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9-11-08 10: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宜宾市翠屏区滨江路西段86号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11-08 10: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宜宾市翠屏区滨江路西段86号评标室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额:¥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保函复印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须注明项目编号、包号(如涉及),以便登记、查询]。(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收款单位:四川长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翠屏区支行。银行账号:951009010002978939。交款截止时间:本项目磋商时间前(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注:磋商保证金不可转为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必须按照上述交款方式及指定银行账号进行办理,交款账户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鼓励以保函代替保证金。若以其他交款方式(如现金存款方式)或非指定银行账号办理的一律不予接受,将被视为无效。保证金查询电话:0831-2447033 |
预算金额(元) | 7600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行业划分 | M7499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备注 | 1、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2、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3、本项目监管部门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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