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项目(二期)7#学生宿舍楼项目(EPC)澄清公告3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3514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甘文斌0771-234802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庞小静0771-538634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项目(二期)7#学生宿舍楼项目(EPC)澄清公告3 (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3514001001) 一、内容: 详见公告附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0771-6336807。o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南宁市武鸣区发展大道12号 联系人:甘文斌 电 话:0771-23480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 联系人: 庞小静 电 话: 0771-5386340 电子邮件: 90594261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项目(二期)7#学生宿舍楼项目(EPC)(项目编号: E4501002816023514)澄清公告3 各潜在投标人: 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项目(二期)7#学生宿舍楼项目(EPC)(项目编号: E4501002816023514)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澄清: 一、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内容14.3.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序号澄清前澄清后
114.3.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1) 发包人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将所有工程款项转入本 合同承包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内;(2)合回 内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承包人每月25日前向发 包人提交已完成工程量进度报告,进度款按已完 工程的85%进行支付;(3)合同外(设计变更和 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等)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 工程量的75%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20且历天内, 工程款支付至已完工程施工费用总价的95%(合 同外除外);总承包方全部提交合格的竣工验收 资料及竣工结算资料至发包方后,经发包人指定 且县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计后出县审计 报告并经双方确认后20日历天内支付至工程款的 97%,剩余3%作为工程缺陷保修金。14.3.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 发包人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将所有工程 合同承包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内 内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承包人每月 1 包人提交已完成工程量进度报告,进 程的85%进行支付;(3)合同外(讠 场签证引起的费用等)按工程计量周其 量的75%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20 程款支付至已完工程施工费用总价的 除外);总承包方全部提交合格的竣 竣工结算资料至发包方后,经发包人 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计后出具宜 双方确认后20日历天内支付至工程 余3%作为工程缺陷保修金。
请按以上澄清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三、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发布。 四、联系方式: 1
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 招标 招标代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院(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 人: 理机构:(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字) 南宁市武鸣区发展大道12 南宁市江南区翁凯路26号建通 地址: 地址: 号 中心13A 邮编: 530199 邮编: 530022 联系 甘文斌 联系人:庞小静 人: 电话: 0771-2348020 电话: 0771-5386340 传真: 0771-2348020 传真: 0771-5386340 电子邮 电子邮 箱: 905942618@qq.com 箱: 网址: 网址: 2024 年10月28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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