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塘厦镇大坪地块新建排水箱涵工程
金额
7909.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419000748006720001
预算金额7909.8万元
招标公司东莞市塘厦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联系人刘伟龙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金凤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1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 塘厦镇大坪地块新建排水箱涵工程 | |||||||||
招标项目编号 | E4419000748006720001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3-07-11 09:30:00 |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1.0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7-11 09:30:00 |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19000748006720001001 | 是否延期开标 | 暂无数据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06-20 16:50:33 | 开标时间/开启时间 | 2023-07-11 09:30:00 | |||||||
公告性质 | 暂无数据 | 开标方式/文件开启方式 | 电子标 | |||||||
公告类型 | 暂无数据 | 评审办法 | 暂无数据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3-06-21 08:30:00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关联 | |||||||||
公告发布媒介 |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公告源URL | https://ggzy.dg.gov.cn/ggzy/website/WebPagesManagement/jsdetail?publishId=8a1289ce88c74ed80188d27ce32e10cc&fcInfotype=1 |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06月21日至2023年07月11日。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6720001001
招标编号:SSATXC12311503
建设单位:东莞市塘厦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工程名称:塘厦镇大坪地块新建排水箱涵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塘厦镇大坪社区规划三路、规划一路、林坪路和泗黎中路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79098008.28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沿规划三路、规划一路、林坪路、泗黎中路新建排水箱涵,箱涵均为单孔箱涵,埋深4~8m,全长约3.04公里。排水箱涵形式为暗涵,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规格为2.5m×2.2m~4.0m×3.5m。规划三路新建2.5m×2.2m排水箱涵,共845m;规划三路至规划一路绿化隔离带新建2.5m×2.5m排水箱涵,共469m;规划一路新建3.0m×2.5m排水箱涵,共413m,新建3.5m×2.5m排水箱涵,共21m;规划一路与林坪路交接处新建3.5m×3.0m排水箱涵,共129m;林坪路新建3.5m×3.0m排水箱涵,共278m;新建3.5m×3.5m排水箱涵,共56m;泗黎中路新建4.0m×3.0m排水箱涵,共180m;新建4.0m×3.5m排水箱涵,共649m,为市政综合工程,工程造价约7910万元。
发包范围:塘厦镇大坪地块新建排水箱涵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建箱涵管道、检查井、灌注桩、旋喷桩支护、边坡支护、土钉墙支护;路面修复;管道破除、重建、迁改、保护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并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第5项的要求;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市政工程(供水工程、排水工程)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5.壹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3年07月11日09时30分开标室(4)
【第一阶段】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1日09时30分
【第一阶段】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第二阶段】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2日09时00分
【第二阶段】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06月21日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11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刘伟龙0769-81282770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黄金凤0769-22995118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简称“水务信用系统”)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接工程”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因一次性信用扣分达到40分而被认定严重或者特别严重不良行为,且还在扣分有效期内的;因一个年度内信用扣分值累计达40分,且最后一次扣分时间在一年内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六个月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1人死亡的;前一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2人死亡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六个月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三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3—9人死亡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特大质量或者重特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其他:依法可以限制投标的其他情形;于投标会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投标人不得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xypt.mwr.gov.cn/)或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处于禁止参加投标(处于公告有效期内的)。 7.根据住建部令第17号文的规定,供水、排水等市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企业施工主要负责人(A类证)、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B类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10.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要求表。 1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交1项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0000元。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在2018年1月1日后方为有效业绩。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塘厦镇工程建设中心;电话:0769-81282770;地址:东莞市迎宾大道13号7楼;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话:0769-22995118;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富丽大厦A501。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塘厦镇工程建设中心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附件:
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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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箱涵工程施工图.zip |
招标控制价.pdf |
塘厦镇大坪地块新建排水箱涵工程招标文件电子版v2.0.zbs |
评标程序附表.pdf |
20230620塘厦镇大坪地块新建排水箱涵工程招标文件.pdf |
评标办法.pdf |
投标文件格式.pdf |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pdf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封面.pdf |
塘厦镇大坪地块新建排水箱涵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GF—2017—0201).pdf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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