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档案室装修(含装修、监理、结算审核、密集架)(CQS22B00018)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98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708-bc2200400916ag-2
预算金额415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联系人王荣伟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马诗雨
中标公司重庆康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1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重庆康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2.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档案室装修(含装修、监理、结算审核、密集架)(CQS22B00018)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档案室装修(含装修、监理、结算审核、密集架)(CQS22B00018)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9月14日
一、项目号:
CQS22B00018 采购执行编号:
1708-BC2200400916AG-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名称: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档案室装修(含装修、监理、结算审核、密集架)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2
供应商名称:重庆康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渝碚路街道天陈路12号重庆师范大学内综合实验楼A3-131
中标(成交)金额: 28,000.00元
包号:3
供应商名称:重庆康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68号(中安国际大厦)第21层
中标(成交)金额: 11,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2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装修工程监理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档案室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变更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建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修复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 蔡开庚 | 00448559 |
包号:3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装修工程结算审核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档案室装修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竣工结算审核、配合采购人(含上级部门)的复审和市财政有关工程结算审核的其他事项。 |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审核资料之日起至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并经采购人确认,配合采购人(含上级部门)的复审和市财政有关工程结算审核的其他事项止。 | 雷敏 | 980053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谢有奎 陈晓萍 邱雪松(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398.0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包3成交供应商重庆康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小型企业,在评审过程中享受了报价扣除政策。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经办人:王荣伟
采购人电话:023-8892062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马诗雨 李颜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06121 67707443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7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诗雨 李颜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706121 67707443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档案室装修(含装修、监理、结算审核、密集架)(第二次终审稿).doc
竞争性磋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档案室装修(含装修、监理、结算审核、密集架)(第二次终审稿).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重庆康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JPG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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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notices/detail/1146103131428663296
磋商项目名称: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档案室装修(含装修、监理、结算审核、密集架)采购执行编号:1708-BC2200400916AG-2项目号:CQS22B00018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目录二〇二二年八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七、联系方式-4-六、其它有关规定-4-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四、磋商有关说明-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二、资金来源-3-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7-二、服务及质量需求-6-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6-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6-九、现场踏勘-5-八、其他-5-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8-二、报价要求-8-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质量要求-8-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8-三、服务及质量需求-7-二、项目概况-7-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1-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1-三、结算及费用支付-10-二、报价要求-10-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10-四、其他商务要求内容-9-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7-一、磋商费用-17-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7-四、采购终止-16-三、无效响应-15-二、评审标准-13-
八、交易服务费-20-七、采购代理服务费-20-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8-五、成交通知-18-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8-三、磋商要求-17-
一、经济部分-24-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3-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2-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1-十、项目验收-21-九、签订合同-20-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档案室装修(含装修、监理、结算审核、密集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第一次因包2、包3采购失败,现对该项目包2、包3重新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第一篇采购邀请书五、其他资料-36-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1-三、商务部分-28-二、服务部分-26-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415万元。二、资金来源注:同一供应商不能同时参与包2、包3的磋商。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包2:装修工程监理 | 6.730373 | 1 | 建筑业 |
包3:装修工程结算审核 | 1.2237 | 1 | 建筑业 |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四、磋商有关说明包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七)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9月5日北京时间14:00(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5日北京时间14:00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六、其它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一)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七、联系方式(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包2、包3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话:023-6708926967707022联系人:廖航宇文静(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电话:023-88920629联系人:王荣伟
(二)踏勘时间为: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工作时间内);(一)因本项目施工作业场地及施工时段相对有限、施工有一定难度,鉴于施工作业难度及采购人对施工的特殊要求,为保证项目工期、质量,供应商有必要了解现场、场区及周边实际情况对施工的影响和施工时段的局限性,建议供应商熟悉图纸后进行现场踏勘。九、现场踏勘疫情防控期间,进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其规定执行。八、其他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包2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五)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踏勘过现场且对本项目潜在的风险和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可能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延长工期或额外赔偿等要求。(四)联系方式:王荣伟电话:023-88920629(三)踏勘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档案室装修包括室内装修工程、空调及暖通系统、弱电及安防系统、冷冻杀虫柜(档案专用)、档案密集架及消防安装等。1.基本介绍(一)服务需求二、服务及质量需求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及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包2:装修工程监理 | 1项 | 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且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
5.1.项目负责人5.人员要求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规定,完成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内容3.监理目标:服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法规要求。※2.服务范围: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档案室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变更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建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修复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同时满足《重庆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暂行标准》(渝建发【2014】101号),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关人员。且上述项目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提供2022年任意一月以供应商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必须常驻现场。注:监理员提供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重庆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重庆市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或重庆市监理员岗位证书或重庆市监理员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提供培训证书或岗位证书的,还须同时提供新系统“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监理员至少2人。5.2监理员资格要求注:总监在建项目最多不得超过3项(含本项目)。提供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建项目不超过3项(含本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三、服务及质量需求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档案室装修项目位于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重庆环保科技产业园3号楼2层部分区域,总建筑面积415平方米,主要包括室内装修、空调系统、安防系统、档案架采购与安装等。工程预算暂定203.9507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86579万元。二、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包3服务需求:
包号及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包3:装修工程结算审核 | 1项 |
1.制定竣工结算审核实施方案;(二)服务要求2.其它与本工程有关的造价审核、造价信息及法规等咨询。1.提供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报告给采购人一式四份,电子文档一份。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档案室装修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竣工结算审核、配合采购人(含上级部门)的复审和市财政有关工程结算审核的其他事项。※(一)服务范围
3.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的相关规定;2.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相关规定;1.符合咨询服务合同的约定;(三)服务标准3.其他相关工作。2.组织竣工结算,编写结算审核报告;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单位职工,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具备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组人员为供应商职工,具有从事本专业相应的国家及行业认可的资格或职称。(五)人员要求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按合同约定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配合采购人(含上级部门)的复审和市财政有关工程结算审核的其他事项。(四)成果要求5.符合行业标准要求。4.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清单》(CCEA/GC11-2019)的相关规定;
※(一)监理服务期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质量要求包2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注:提供注册证、职称证、2022年任意一月的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监理目标达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等国家现行有关法规要求。(三)质量要求服务地点: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二)服务地点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3.工程安全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年负伤率控制在2‰以下;2.工程监理目标:保证合格、力争优质;1.3严格计量。1.2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严格控制工程造价;1.1控制在投资计划之内;1.投资控制目标:
3.磋商报价包括在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以及竣工验收后协助办理结算、审计等(办理竣工验收、结算和审计的监理工作时间不受以上监理工作时间的影响,不另行调整监理费用)规定事项的所有费用。2.供应商的监理报酬应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检测和试验费用、通讯工具、通讯费用、生活费用、办公家具及设施、交通工具、保险、税费、利润及协调费等实施工程监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来渝的外地企业应综合考虑参加本项目磋商及履行合同产生的一切费税等全部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供应商也不得与本项目的承包商发生任何经济关系。1.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并结合自身情况进行自主报价,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二、报价要求5.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目标:优良。4.工程进度目标:与施工合同进度相同;
四、其他商务要求内容(四)工程款支付前需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票据。(三)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办理完毕提交合格监理档案后,采购人于十五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最终监理合同结算金额的100%;(二)全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十五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一)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十五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5%;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审核资料之日起至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并经采购人确认,配合采购人(含上级部门)的复审和市财政有关工程结算审核的其他事项止。(一)服务期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包3商务需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报价要求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调整结算审核咨询服务费。(三)验收方式:2.成果交付地点:重庆市生态环境局。1.项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二)服务地点
咨询服务费分二次支付。(三)费用支付。(二)费用结算。根据实际送审金额计算咨询服务费,期间扣除应由供应商承担违约金等相关费用。(一)成交金额为合同暂定金额。三、结算及费用支付磋商报价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参照《关于公布﹤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收费市场参考价﹥的通知》(渝建价协〔2020〕2号)文件中第17项“施工、结算阶段之单独委托的结算编制(审核)服务取费标准基本收费”费率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填报,包含:人工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设备使用费、经营管理费、利润、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4.若出现违约事项,违约罚金由采购人在第二次支付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费中直接扣除。3.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由采购人以转账方式支付费用。2.第二次在完成结算审核并提供结算审核报告后,支付至实际咨询服务费的100%。1.第一次在本合同签订且送审单位提供完整的审核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暂定金额的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注: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1 | 有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实质性响应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标注部分。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注:同一供应商不能同时参与包1、包2的磋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三)包3评审标准(一)包2评审因素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磋商报价(30%) | 30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服务部分的评审。 | ||||
2 | 服务部分(监理大纲)(30%) | 30 | 1.监理工作范围、内容、控制目标、依据和总体指导思想;根据方案的优劣评分。方案详实、具体、可行得3分;方案较详实、具体、可行得2分;方案不够详实、具体,但具有一定可行性得1分;方案不具可行性和未提供得0分。 | 供应商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
2 | 服务部分(监理大纲)(30%) | 30 | 2.项目监理机构配置完整且合理,分工明确,项目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及监理工作制度健全;根据方案的优劣评分。方案详实、具体、可行得3分;方案较详实、具体、可行得2分;方案不够详实、具体,但具有一定可行性得1分;方案不具可行性和未提供得0分。 | 供应商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
2 | 服务部分(监理大纲)(30%) | 30 | 3.质量控制原则、方法、措施合理;根据方案的优劣评分。方案详实、具体、可行得3分;方案较详实、具体、可行得2分;方案不够详实、具体,但具有一定可行性得1分;方案不具可行性和未提供得0分。 | 供应商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
2 | 服务部分(监理大纲)(30%) | 30 | 4.投资控制原则、方法、措施合理;根据方案的优劣评分。方案详实、具体、可行得3分;方案较详实、具体、可行得2分;方案不够详实、具体,但具有一定可行性得1分;方案不具可行性和未提供得0分。 | 供应商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
2 | 服务部分(监理大纲)(30%) | 30 | 5.进度控制原则、方法、措施合理;根据方案的优劣评分。方案详实、具体、可行得3分;方案较详实、具体、可行得2分;方案不够详实、具体,但具有一定可行性得1分;方案不具可行性和未提供得0分。 | 供应商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
2 | 服务部分(监理大纲)(30%) | 30 | 6.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措施合理;根据方案的优劣评分。方案详实、具体、可行得3分;方案较详实、具体、可行得2分;方案不够详实、具体,但具有一定可行性得1分;方案不具可行性和未提供得0分。 | 供应商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
2 | 服务部分(监理大纲)(30%) | 30 | 7.合同管理措施合理;根据方案的优劣评分。方案详实、具体、可行得3分;方案较详实、具体、可行得2分;方案不够详实、具体,但具有一定可行性得1分;方案不具可行性和未提供得0分。 | 供应商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
2 | 服务部分(监理大纲)(30%) | 30 | 8.信息管理措施合理;根据方案的优劣评分。方案详实、具体、可行得3分;方案较详实、具体、可行得2分;方案不够详实、具体,但具有一定可行性得1分;方案不具可行性和未提供得0分。 | 供应商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
2 | 服务部分(监理大纲)(30%) | 30 | 9.项目组织协调措施合理;根据方案的优劣评分。方案详实、具体、可行得3分;方案较详实、具体、可行得2分;方案不够详实、具体,但具有一定可行性得1分;方案不具可行性和未提供得0分。 | 供应商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
2 | 服务部分(监理大纲)(30%) | 30 | 10.本工程的重、难点及相应的监理措施和建议。根据方案的优劣评分。方案详实、具体、可行得3分;方案较详实、具体、可行得2分;方案不够详实、具体,但具有一定可行性得1分;方案不具可行性和未提供得0分。 | 供应商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
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40%) | 24 | 2019年1月1日起至磋商截止日止(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理项目的,每有一个得8分,最多得24分。 | 供应商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经采购人核实为虚假信息的将不予认定。 |
3 | 商务部分(40%) | 9 |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为总监理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得3分,具备一级造价师得3分,具备一级建造师3分。此项最多得9分。 |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商务部分(40%) | 7 | 1.供应商获得过国家奖项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鲁班奖、詹天佑奖,优质工程奖等)。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磋商截止日前5年,供应商具有1个装修的监理业绩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称号,每有一个得4分,最多得4分。 |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磋商报价(30%) | 30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服务部分的评审。 | ||||
2 | 服务部分(40%) | 40 | 1.本项目的结算审核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8分)阐述结算审核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目标清晰。优: 8分,良:5分,一般: 1分。2.本项目的结算审核的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和岗位职责(8分)阐述项目结算审核的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包括:人数、职称、注册造价师)和岗位职责。组织机构配置完整且合理,分工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及制度健全,专业人员配置合理。优:8分,良:5分,一般:1分。 3.本项目的结算审核质量控制措施(8分)阐述本项目结算审核的工作流程、重点、难点,质量控制措施。优:8分,良:5分,一般:1分。4.本项目的结算审核进度控制措施(8分)阐述本项目的结算审核进度控制措施。优:8分,良:5分,一般:1分。5.后期服务合理,措施得力(8分)。优得8分,良得5分,一般得1分。 | 根据采购服务内容拟定本项目服务方案。方案详实,贴切实际、操作性强。项目组结构合理,专业配置满足需求,对服务内容全部响应且提出切实保证措施为优;方案较详实,较贴切实际、操作性较强,项目组结构较合理,专业配置较齐全,对服务内容全部响应且有保证措施为良;方案与本项目关联性不强,不贴切实际,操作性不强,对服务内容未能全部响应为一般。 |
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30%) | 15 | 1.供应商体系认证(15分)供应商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范围包含工程造价(或工程造价咨询),每有一种证书得5分,最多得15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 |
3 | 商务部分(30%) | 15 | 1.项目负责人(8分)1.1取得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10年及以上的,得4分; 8-10年(不含)的,得3分; 5-8年(不含)的,得2分; 3-5年(不含)的,得1分。1.2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0年及以上的,得4分;8-10年(不含)的,得3分;5-8年(不含)的,得2分; 3-5年(不含)的,得1分。2.造价员(7分)(按各2人计)2.1取得全国造价员(或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的,得2分,3-5年(不含)的,得1分。2.2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的,得1.5分,1-3年(不含)的,得1分。 | 1.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1取得技术职称的时间以证书批准时间为准。1.2取得造价工程师(员)执业资格的时间以证书批准时间为准。1.3项目组人员的造价师(员)注册证书中注册单位均须为供应商单位或其重庆分公司,否则证书无效。 |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三、无效响应本项目包2、包3,对小微型企业给予3%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四、采购终止(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一、磋商费用第五篇供应商须知
(一)响应文件三、磋商要求(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联合体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响应文件组成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四)修正错误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五、成交通知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一)质疑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2.4事实依据;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答复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二)投诉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七、采购代理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采购 | 服务采购 | 工程采购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200 | 1.1% | 0.8% | 0.7% |
200-500 | 1.08% | 0.78% | 0.69% |
500-1000 | 0.76% | 0.43% | 0.52% |
1000-5000 | 0.45% | 0.23% | 0.32% |
5000-10000 | 0.23% | 0.09% | 0.18% |
10000-100000 | 0.045% | 0.045% | 0.045% |
1000000以上 | 0.009% | 0.009% | 0.009% |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500-200)×0.78%=2.34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100万元×1.5%=1.5万元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5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八、交易服务费说明:成交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提供服务的均为微型企业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本篇。账号:310002340920017478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九、签订合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项目验收(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
磋商项目名称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要求 | ||||||
二、考核方式 | ||||||
三、付款方式: | ||||||
四、履约保证金: | ||||||
五、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六、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二、服务部分(二)明细报价表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经济部分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三)业绩明细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及其他(四)项目组人员情况表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经济部分(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二)明细报价表年月日联系人:网址:邮编:电话:传真:地址:
2.该表可扩展。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
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人工费 | / | |||
9 | 运输费 | / | |||
10 | 其他费用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部分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序号 | 项目服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
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
序号 | 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项目组人员情况表(四)项目组人员情况表(包3)(三)业绩明细表(包3)(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业绩明细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告出具时间 | 建筑面积 | 业绩资料所在响应文件页码 |
一 |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业绩 | |||
xx项目 | xx年xx月xx日 | xx m2 | 1.咨询合同 Pxx-xx页2.概算批复文件Pxx-x页3.成果报告 Pxx-xx页4.定案表 Pxx-xx页5.… | |
二 | 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中的评标标准商务部分业绩 | |||
(一) | 结算审核业绩 | |||
例:1 | xx项目 | xx年xx月xx日 | xx m2 | 1.咨询合同 Pxx-xx页2.成果报告 Pxx-xx页3.定案表 Pxx-xx页4.… |
… | ||||
(二) | 全过程造价控制评审业绩 | |||
例:1 | xx项目 | 1.咨询合同 Pxx-xx页2.成果报告 Pxx-xx页3.定案表 Pxx-xx页4.… | ||
… | ||||
序号 | 拟任职务及姓名 | 专业类别 | 执业资格 | 批准日期 | 取得执业资格年限 | 职称 | 批准时间 | 取得职称年限 |
一 | 项目负责人 | |||||||
1 | *** | |||||||
二 | 土建专业负责人 | |||||||
2 | *** | |||||||
三 | 安装专业负责人 | |||||||
3 | *** | |||||||
四 | 其他协同人员 | |||||||
4 | ||||||||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磋商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证明。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磋商项目名称:
年月日(供应商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注: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年月日(供应商公章)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包2-包3)。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盖章。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结束)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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