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部新城楼宇景观照明设施修复项目(标段:Ⅰ标段:恒大城市之光、银泰大厦)中标公示
金额
831.5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7.0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健
中标公司永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831.58万元
中标联系人陈杰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东部新城楼宇景观照明设施修复项目(标段:Ⅰ标段:恒大城市之光、银泰大厦)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07 03:5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交易登记号:E3302010000007541001
建设(招标)单位: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
代理单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东部新城楼宇景观照明设施修复项目(Ⅰ标段)
招标控制价:907.0919万元
开标时间:2023-04-0614:00
公示时间:2023年04月07日至2023年04月12日
预中标单位:永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预中标单位资质资格: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评标得分:99.68分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格证书名称和编号:陈杰机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浙2332021202334916
预中标价:831.5830万元
工期(交货期):30日历天(本工期仅为亮灯工期,不包含竣工验收时间和试运行时间)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1、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过以下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项目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健
电话:0574-87425570
传真:0574-87425373
邮箱:501289543@qq.com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项目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投诉事项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的,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不予受理。投诉渠道如下:
项目招投标监管机构: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电话:0574-87187967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