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购买疫情期间返岗专车乘车需求数据整理及程序开发服务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金额
6.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03/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购买疫情期间返岗专车乘车需求数据整理及程序开发
服务
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采购项目名称: 购买疫情期间返岗专车乘车需求数据整理及程序开发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 70000元 |
采购项目描述: 内容:在光明区返岗专车接送务工人员期间,协助人力资源局完成光明区返岗专车乘车需求二维码开发、短信通知模块开发及数据收集统计、整理分析服务。 用途:高效确定光明区务工人员“点对点”返岗专车乘车人员名单及接送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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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名称:深圳市众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成交金额: 68000元 |
中标产品(服务)说明(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售后保障等):
1.乘车需求二维码开发及美工设计(含云空间)及二维码路线扩展);
2.短信通知模快开发(含短信发送及短信费用);
3.完善省、市、县,数据规则清洗、数据去重,分批叠加总表,并形成统计报表等数据整理;
4.利用微信报名数据、总表数据、工信局数据 ,做数据双重比对筛查,按照报名线路形成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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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或者服务期限或者完工期: 14天。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及《光明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财政保障工作的通知》(深光财〔2020〕100号)文件规定,为高效完成光明区务工人员“点对点”返岗专车接送这项紧急任务,直接委托深圳市众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光明区返岗专车乘车需求二维码开发、短信通知模块开发及数据收集统计、整理分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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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采购人: 蔡小姐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商会大厦17楼 联系电话:0755-88214382 传真: |
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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