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科技园区汇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及定期存款账户 竞争性存放项目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2年7月27日 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属国有企业账户和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高科办(2017)49号〕的规定,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宁波市科技园区汇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及定期存款账户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22年07月04日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本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KXZJ-2022215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科技园区汇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及定期存款账户竞争性存放项目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4日 四、评审日期:2022年07月26日 五、中标内容: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每年考核一次,如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贵益、卢永义、岑燕波、陈超、邵伟 七、其他事项: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科技园区汇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宁波市科技园区梅墟工业区工业总公司 宁波高新区梅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高新区汇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市科技园区梅墟工业区自来水厂 联系人:邵伟 电 话:0574-83071581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二楼218室 联系人:王慧慧、史宇骁、陈斌武 电话:0574-83033198 邮箱:kxzb02@126.com
正式标书:宁波市科技园区汇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及定期存款账户竞争性存放项目(定稿)_2022727124858.doc" rel="noreferrer" target="_blank">KXZJ-2022215宁波市科技园区汇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及定期存款账户竞争性存放项目(定稿)_2022727124858.docKXZJ-2022215宁波市科技园区汇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及定期存款账户竞争性存放项目(定稿)_2022727124858.doc |
序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1 | 宁波高新区汇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 | 1家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每年考核一次,如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
2 | 宁波高新区梅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 | 1家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每年考核一次,如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
3 | 宁波市科技园区汇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和宁波市科技园区梅墟工业区工业总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 | 1家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每年考核一次,如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
4 | 宁波市科技园区汇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园区梅墟工业区工业总公司、宁波高新区梅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汇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宁波市科技园区梅墟工业区自来水厂的定期存款账户 | 4家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每年考核一次,如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
项目名称 | 宁波市科技园区汇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及定期存款账户竞争性存放项目 |
服务期限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每年考核一次,如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
服务内容 | 招标人单位账户开户及日常资金收付结算服务、账户对账服务、年检服务、网银操作、安全性、流动性保障等在内的一切配套基本服务。 |
服务响应 | 详见服务基本要求内容部分。 |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宁波市科技园区汇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及定期存款账户竞争性存放项目 |
★2 |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
3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
4 |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
5 | 投标保证金:无。 |
★6 |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 |
7 |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8 | 中标银行数量:7家。 |
9 |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宁波市政府采购网。 |
10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个工作日内。 |
★11 |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每年考核一次,如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
12 | 合同终止:招标人根据日常定期或不定期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经考核服务质量优秀,给予续签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招标人因政策原因可调整或提前终止协议的执行。 |
13 | 招标代理服务费:(1)向中标“基本账户”银行每家收取人民币4000.00元;(2)向中标“定期存款账户”银行每家收取人民币2000.00;中标服务费由中标银行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人。 |
14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单位。 |
类别 | 分项指标 | 评分标准 | 分值权重 |
经营状况(25分) | 资本充足率 | 按投标人总行2021年12月末数据,10%得基本分4分(10%以下不得分),每增加1%加0.2分(不足1%的不计分),此项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2021年年报数据证明材料】 | 5 |
经营状况(25分) | 不良贷款率 | 按投标人总行2021年12月末数据,投标人总行不良率1.5%及以下得满分,每上升0.1%减0.2分计算(不足0.1%的不计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中提供2021年年报数据证明材料】 | 5 |
经营状况(25分) | 拨备覆盖率 | 按投标人总行2021年12月末数据,250%及以上的得5分;250%(不含)-200%(含)的得4分;200%(不含)-150%(含)的得3分;150%(不含)-100%(含)的得2分;100%(不含)-50%(含)的得1分;50%以下的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2021年年报数据证明材料】 | 5 |
经营状况(25分) | 流动性比率 | 按投标人总行2021年12月末数据,40%(含)得基本分1分(40%以下不得分),40%以上的每1%加1分,不足1%不加分,此项最高10分。【投标文件中提供2021年年报数据证明材料】 | 10 |
利率水平及收费(10分) | 利率水平 | (1)活期存款利率:执行央行基准利率加10BP;(2)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央行基准利率加40BP;(3)七天通知存款利率:执行央行基准利率加40BP;(4)定期存款利率:执行央行基准利率加40BP;全部满足得10分,任何一项不满足得0份。 | 10 |
经济贡献度(50分) | 纳税总额 | 根据投标人总行或宁波市分行2021年在高新区范围内入库的纳税总额,进行横向比较,总额第一得10分,第二得9.5分,第三及以后均得9分。【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纳)税证明】 | 10 |
经济贡献度(50分) | 宁波市政府债券承销情况 | 根据投标人总行或宁波市分行2021年底宁波市政府债券承销余额,进行横向比较,总额第一得20分,第二得19.5分,第三及以后均得19分。 | 20 |
经济贡献度(50分) | 地方债置换高新区存量债务情况 | 根据投标人总行或宁波市分行2021年底支持高新区地方债置换存量债务余额,进行横向比较,总额第一得10分,第二得9.5分,第三及以后均得9分。 | 10 |
经济贡献度(50分) | 支持高新区企业贷款总额 | 根据投标人总行或宁波市分行提供的2021年底区内企业贷款余额规模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总额第一得10分,第二得9.5分,第三及以后均得9分。 | 10 |
服务水平(15分) | 服务费用优惠减免承诺 | 支票手续费、网银年费、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账户开户费、账户管理费、对账服务费6项服务费用,承诺全免的满分,每1项未承诺减免的扣1分,扣完为止。【格式自拟,作为中标后合同履行的依据】 | 6 |
服务水平(15分) | 银行账户服务和承诺 | 根据投标人相关银行帐户服务的情况、投标人的服务总体社会形象、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上门服务等承诺情况进行评价,酌情评分。 | 9 |
招标文件对应评分项 | 投标文件对应页码 | 备注 |
一、资格证明相关资料 | / | / |
详见资格条件 | ||
(1)... | ||
(2)... | ||
二、评分标准对应项 | / | / |
经营状况 | ||
(1)... | ||
(2)... | ||
(3)... | ||
利率水平 | ||
经济贡献度 | ||
(1)... | ||
(2)... | ||
(3)... | ||
其他 | ||
(1)... | ||
(2)... | ||
(3)... |
申请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或分行负责人/支行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
账号 | 其中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是否偏离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其他商务技术条款 | ||
… | …… | … | … |
投标项目 | 报价(+BP) |
存款利率 | (1)活期存款利率: ;(2)协定存款利率: ;(3)七天通知存款利率: ;(4)定期存款利率: 。 |
分项指标 | 指标响应情况 | 评分标准 |
资本充足率 | 按投标人总行2021年12月末数据,10%得基本分4分(10%以下不得分),每增加1%加0.2分(不足1%的不计分),此项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 | |
不良贷款率 | 按投标人总行2021年12月末数据,投标人总行不良率1.5%及以下得满分,每上升0.1%减0.2分计算(不足0.1%的不计分),扣完为止。 | |
拨备覆盖率 | 按投标人总行2021年12月末数据,250%及以上的得5分;250%(不含)-200%(含)的得4分;200%(不含)-150%(含)的得3分;150%(不含)-100%(含)的得2分;100%(不含)-50%(含)的得1分;50%以下的不得分。 | |
流动性比率 | 按投标人总行2021年12月末数据,40%(含)得基本分1分(40%以下不得分),40%以上的每1%加1分,不足1%不加分,此项最高10分。 | |
利率水平 | (1)活期存款利率:执行央行基准利率加10BP;(2)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央行基准利率加40BP;(3)七天通知存款利率:执行央行基准利率加40BP;(4)定期存款利率:执行央行基准利率加40BP;全部满足得10分,任何一项不满足得0份。 | |
纳税总额 | 根据投标人总行或宁波市分行2021年在高新区范围内入库的纳税总额,进行横向比较,总额第一得10分,第二得9.5分,第三及以后均得9分。 | |
宁波市政府债券承销情况 | 根据投标人总行或宁波市分行2021年底宁波市政府债券承销余额,进行横向比较,总额第一得20分,第二得19.5分,第三及以后均得19分。 | |
地方债置换高新区存量债务情况 | 根据投标人总行或宁波市分行2021年底支持高新区地方债置换存量债务余额,进行横向比较,总额第一得10分,第二得9.5分,第三及以后均得9分。 | |
支持高新区企业贷款总额 | 根据投标人总行或宁波市分行提供的2021年底区内企业贷款余额规模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总额第一得10分,第二得9.5分,第三及以后均得9分。 |
序号 | 企业名称 | 2021年底贷款余额 | 备注 |
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