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岐峰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等诉讼案件专项代理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7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flzb-2024-237-fw
预算金额72万元
招标公司昌吉州久康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周女士1837569644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女士1588692005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5
公告正文
新疆岐峰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等诉讼案件专项代理服务竞争 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CSFLZB-2024-237-FW)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岐峰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等诉讼案件专项代理服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2 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州久康物流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疆岐峰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等诉讼案件专项代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岐峰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等诉讼案件专项代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岐峰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等诉讼案件专项代理服务)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能够提供司法部或省 司法厅颁发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持律师执业证且具有 3 年以 上执业年限,并承诺在本合同期内不再更换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证及年检 记录);3、供应商承揽过类似业绩不得少于 3 项(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 相关证明材料);4.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4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19)获取谈判文件;2、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 10:00 时-2024
年 10 月 14 日 19: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3、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缴纳采用网银电汇 或者现场现金缴纳两种方式: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缴纳账户:开户名: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山北路支行,账号:
806010012010110433857,行号:402885000459,打款时请备注(招标项目编号):CSFLZB-2024-237-FW(文件费);4、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地点: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 1 幢 1419),竞争性谈判文件费:2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2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25)
七、其他
新疆岐峰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等诉讼案件专项代理服务,采购人 为昌吉州久康物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通过昌吉州久康物流有限公司昌州久康总经会〔2024〕34 号审议,已达到招标要求,现对该项目新疆岐峰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执行异 议等诉讼案件专项代理服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服务机构进行招标。
一、项目概况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执行程序、诉讼程序终结。
2、招标控制价:72 万元(注:超过此招标控制价为废标)。
3、服务内容及谈判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昌吉州久康物流有限公司与新疆岐峰农副产品交 易市场(有限公司)债权债务纠纷执行阶段产生的相关诉讼,服务内容包含诉讼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如有)、再审程序(如有)包含再审发回重审等程序。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缴纳,谈判保证金: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 元)。
2、谈判保证金的形式:谈判保证金需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 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 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
3.1、谈判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入下面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 行账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谈判保证金缴纳手续,谈判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谈判保 证金视为报名无效。谈判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至新疆昌 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单位: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交通银 行昌吉北京南路支行;账号: 728728038013000134671;开户行行号: 301885000031),不得 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谈判保 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 实。
在退还保证金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请贵公司开具对开收据(原件),内容为:收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XXXXXXXX 项目保证金,金额写清楚,并加盖财务章;②贵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③贵公司开户 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④日期请落款在公示期结束后。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供应商在开具保函时,保函需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得少于谈判保证金金额。
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形式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州久康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 1 幢 15 楼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1837569644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联 系 人: 胡女士、刘女士
电 话: 15886920053
电子邮件: 143036591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