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蚌埠路消防站建设工程(EPC)1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金额
2776.9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76.9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蚌埠路消防站建设工程(EPC)1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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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7,769,5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原招标公告:四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1.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2.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3.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认定的分工认定。”变更为“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中第 1 条、第 4 条、第 2.1 款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中第1条、第3条、第4条、第2.2款的要求;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主投标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4.5 投标报价要求 施工部分报价要求“3.施工部分对降造率进行报价,其中投标报价暂按 28050000.00*(1-降造率)进行报价。降造率不得低于 1.0%,否则按废标处理,最终结算时,中标确定的降造率不变。”变更为“3.施工部分对降造率进行报价,其中投标报价暂按 28050000.00*(1-降造率)进行报价。降造率不得低于 1.0%,最终结算时,中标确定的降造率不变。”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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