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架枧田自然村预留安置用地建设项目对外招商招标公告
金额
400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0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07/02
公告正文

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架枧田村第3、4、5、10村民小组拟对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架枧田自然村预留安置用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招标建设,湖南永州旺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商人的委托,对本招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商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架枧田自然村预留安置用地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腾龙路以东、瑶都大道以西、江华新城以南、龙悦台项目以北,占地面积约46亩,是甲方依法取得的征地预留安置用地,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具体位置以《项目用地规划红线图》为准。

3.投资规模:总投资约4亿元人民币(土地除外)。

4.建设内容及期限:以建设住宅楼及其配套设施为内容,项目容积率≦5.0,建筑密度≦30%,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按要求建设人防、幼儿园、消防、养老等设施),最终建设方案以江华瑶族自治县规管委会审定为准。项目建设期限为三年,即:2020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14日完成全部开发建设任务,其中:交付安置房(以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并达到交房条件为准)期限为两年,即:2020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14日。

二、投标人资格及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社保缴费凭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开发建设能力,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 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本项目投资规模30%的自有资金(以银行出具相关证明或出具省级财务报表为准)。

3.投标人近3年内无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投标人须交投标保证金并全部同意招商人提出的合作协议条款(详见附件《江华瑶族自治县架枧田自然村预留安置用地建设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5.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境外机构和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1.法定代表人已签章的企业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已签章的《江华瑶族自治县架枧田自然村预留安置用地建设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格式合同;

3.项目投标保证金进帐单(原件)。

4.其他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查验。

四、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文件递交及其它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07 月 02 日 10 时00分,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华县交通警察大队综合楼7楼开标室)。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定标会议。

五、项目投标保证金的交纳、管理及退还办法

1.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不接受以现金方式交纳项目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华支行?

账? 号: 4305 0171 7508 0000 0033?

截止时间:2020年 07 月 01 日17时0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定标前予以查验。转帐时请注明:“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架枧田自然村预留安置用地建设项目”。

2.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及退还办法:

(1)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之后予以无息退还;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再退还。

(2)未中标者的项目投标保证金由招商招标人在定标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中标者在签署正式协议后三日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 叁仟玖佰叁拾万元整(¥39300000.00元)至招商招标人指定账号。一个月内,中标人负责办理本项目划拨转出让的土地出让手续并代付土地出让金约:贰仟壹佰壹拾壹万玖仟贰佰伍拾捌元整(¥21119258.00元)(具体金额标准以县自然资源部门核定为准),使项目满足开发条件。

(4)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实行奖补政策,由县财政在缴纳后15个工作日内奖补拨付至托管账户。土地出让金奖补资金拨付及履约保证金退还在扣除安置房工程质保金后按开工50%、预售30%、验收并交付10%、办证10%的时间节点和比例支付(具体操作按协议办理)。

(5)履约保证金及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和应不低于本项目招商时的土地估价。

六、合作企业确定办法

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向的社会投资企业,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全部同意招商招标人提出的合作协议条款,则获得本项目合作开发权。如有两家以上企业报名投标,按规定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合作开发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商招标公告在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府网以及县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网站上发布。

八、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商招标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监管。

监督机构:江华瑶族自治县发改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46-2324939。

主管部门: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人民政府,监督电话:0746-2322005.

九、联系方式

招 商 人: 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架枧田村第3、4、5、10村民小组?

地? 址: 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架枧田村?

招商代理:湖南永州旺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冷水滩河东育才路颐园小区3栋3单元306?

联系电话:0746-8667168/17774633666?

十、其他

本次公开招商招标所涉各项规则和相关法律文书解释权在 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 ,项目招商招标的最终决定权在? 架枧田村第3、4、5、10村民小组村民代表大会及其理事会、监事会。

江华县架枧田村预留安置用地建设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doc


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ggzy.yzcity.gov.cn/jyxx/003006/003006001/20200623/49d8f322-46db-4c11-ab7a-8513f30c9cb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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