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屯昌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度屯昌县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委托运行维护询价邀请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县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我县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数据稳定上传,拟对我屯昌县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运行维护单位进行日常维护。
一、项目名称、服务内容要求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屯昌县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运行维护
(二)服务内容
维护服务项目包括屯昌县生态环境局的2套道路黑烟车抓拍系统和2套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故障维修工作、年度检查工作、机柜维护工作、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网络通讯保障工作、防雷检测工作,并根据项目需要缴纳项目相关的电费和网络费用。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有关技术要求:
1、运维要求:满足各项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技术要求,确保监测数据科学、有效、公正,并稳定上传;配合省厅组织现场检查工作;
2、运维费用包含(耗材费、电费、网络费、运行维护日常管理费等);
二、报送时间、地点:
(一)报送时间:2023年3月20日17:30前。
(二)报送地点:屯昌县屯城镇双拥路1号(屯昌县生态环境局)
(三)报送材料包括:1、报价文件(注:附表说明费用详细清单或依据情况);2、单位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委托参与报价须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公章;3、近三年内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4、开展有关业绩情况;有关材料一式两份,报价文件需单独密封。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装订密封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三、中标结果确认:
(一)中标结果确认时间:电话通知
(二)中标结果确认后由我局电话通知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不通知、不解释原因。
(三)中标单位须按照中标文件的要求及时签订项目合同,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五、选聘部门
屯昌县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及电话:王育望0898-61811892
屯昌县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4日
为了加强我县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我县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数据稳定上传,拟对我屯昌县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运行维护单位进行日常维护。
一、项目名称、服务内容要求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屯昌县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运行维护
(二)服务内容
维护服务项目包括屯昌县生态环境局的2套道路黑烟车抓拍系统和2套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故障维修工作、年度检查工作、机柜维护工作、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网络通讯保障工作、防雷检测工作,并根据项目需要缴纳项目相关的电费和网络费用。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有关技术要求:
1、运维要求:满足各项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技术要求,确保监测数据科学、有效、公正,并稳定上传;配合省厅组织现场检查工作;
2、运维费用包含(耗材费、电费、网络费、运行维护日常管理费等);
二、报送时间、地点:
(一)报送时间:2023年3月20日17:30前。
(二)报送地点:屯昌县屯城镇双拥路1号(屯昌县生态环境局)
(三)报送材料包括:1、报价文件(注:附表说明费用详细清单或依据情况);2、单位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委托参与报价须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公章;3、近三年内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4、开展有关业绩情况;有关材料一式两份,报价文件需单独密封。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装订密封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三、中标结果确认:
(一)中标结果确认时间:电话通知
(二)中标结果确认后由我局电话通知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不通知、不解释原因。
(三)中标单位须按照中标文件的要求及时签订项目合同,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五、选聘部门
屯昌县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及电话:王育望0898-61811892
屯昌县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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