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东省地震局机关(中央编制)山东省巨灾防范工程地球物理类设备(一)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山东省地震局机关(中央编制)山东省巨灾防范工程地球物理类设备(一)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3772E_001
二、合同名称:山东省巨灾防范工程地球物理类设备(一)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3772
四、项目名称:山东省巨灾防范工程地球物理类设备(一)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地震局机关(中央编制)
地 址: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20号规划财务处
联系方式:053158622081
供应商(乙方): 山东省地震工程研究院
地 址:济南市文化东路20号
联系方式:150989401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1、氢氧同位素仪分析仪主机(含泵)1台;
2、高精度汽化装置1台;
3、液态水自动进样器1台;
4、样品瓶1包;
5、样品盖隔膜1包;
6、10微升注射器2个;
7、高纯氮气1瓶;(在省地震台)
8、干燥管(含干燥剂)1套;
9、减压阀1个;
10、国家一级标养1套;
11、23寸显示器1台;
12、专业安装工具1套;
13、软件数据处理平台。
服务要求:1、对仪器进行了精度测试,测试结果合格;
2、对仪器进行漂移测试(24小时漂移),测试结果合格
3、对仪器进行记忆效应测试,测试结果合格。
服务期限:供应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质保期从全部设备自采购人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算。质保期内投标人免费提供原厂质保维修服务(含设备整体及零配件更换),终身提供设备软件免费升级服务。
服务地点: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无条件的向采购人提供缺陷产品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针对采购人提出的书面要求,供应商必须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供应商在3日内指派专人到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服务地点:聊城地震监测中心站
七、验收日期:2024年11月6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九、验收意见:同意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3772E_001
二、合同名称:山东省巨灾防范工程地球物理类设备(一)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3772
四、项目名称:山东省巨灾防范工程地球物理类设备(一)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地震局机关(中央编制)
地 址: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20号规划财务处
联系方式:053158622081
供应商(乙方): 山东省地震工程研究院
地 址:济南市文化东路20号
联系方式:150989401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1、氢氧同位素仪分析仪主机(含泵)1台;
2、高精度汽化装置1台;
3、液态水自动进样器1台;
4、样品瓶1包;
5、样品盖隔膜1包;
6、10微升注射器2个;
7、高纯氮气1瓶;(在省地震台)
8、干燥管(含干燥剂)1套;
9、减压阀1个;
10、国家一级标养1套;
11、23寸显示器1台;
12、专业安装工具1套;
13、软件数据处理平台。
服务要求:1、对仪器进行了精度测试,测试结果合格;
2、对仪器进行漂移测试(24小时漂移),测试结果合格
3、对仪器进行记忆效应测试,测试结果合格。
服务期限:供应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质保期从全部设备自采购人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算。质保期内投标人免费提供原厂质保维修服务(含设备整体及零配件更换),终身提供设备软件免费升级服务。
服务地点: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无条件的向采购人提供缺陷产品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针对采购人提出的书面要求,供应商必须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供应商在3日内指派专人到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服务地点:聊城地震监测中心站
七、验收日期:2024年11月6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九、验收意见:同意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山东省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书(服务类) | ||
采购人全称:山东省地震局机关(中央编制) | ||
供应商全称:山东省地震工程研究院 | ||
项目名称:山东省巨灾防范工程地球物理类设备(一)采购项目 | ||
验收方式:专家验收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合 同 号:SDGP370000000202402003772E_001 | ||
实际供货日期:2024-09-30T00:00:00.000+08:00 | 交货验收日期:2024年11月6日 | 退保证金时间: |
货物质量: | ||
货物质量合格 | ||
安装调试: | ||
运行正常,安装调试正常。 | ||
履约期质量情况: | ||
| ||
供应商意见: | ||
同意验收 | ||
负责人签字 :窦玉双 | 时间:2024年11月13日 | |
采购人意见: | ||
同意验收 | ||
负责人签字 :山东省地震局机关(中央编制) | 时间:2024年11月13日 | |
代理机构意见: | ||
专家名单: | ||
负责人签字 : | 时间:2024年11月13日 | |
注:本报告书一式四份,财政部门一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一份、供应商一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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