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北京棕榈泉国际名苑小区1、2、7、9号楼电梯更新造价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9.4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北京棕榈泉国际名苑小区1、2、7、9号楼电梯更新造价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40514QY0060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7月18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北京维尔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4000元,服务周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中标候选人第二名:北京中宣盛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4000元,服务周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中标候选人第三名:北京中经创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9000元,服务周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维尔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丽
一级注册造价师工程师 建[造]11071100026093;
中标候选人(北京中宣盛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滕淑红 一级注册造价师工程师 建[造]14071100025738;
中标候选人(北京中经创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马占福
一级注册造价师工程师 建[造]14231100025574;
3、中标候选人相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北京维尔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中宣盛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中经创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有任何异议: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质疑函
联系单位:青宇(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斯文
联系电话:1305151908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金源时代商务中心A座12B
2、质疑函的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具体的质疑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质疑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被授权人签字,由被授权人持有效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以纸质形式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质疑人不能证明是所质疑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2)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臆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
(4)对质疑事项已经答复,且质疑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质疑函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条款提交。
招标编号:20240514QY0060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7月18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北京维尔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4000元,服务周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中标候选人第二名:北京中宣盛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4000元,服务周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中标候选人第三名:北京中经创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9000元,服务周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维尔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丽
一级注册造价师工程师 建[造]11071100026093;
中标候选人(北京中宣盛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滕淑红 一级注册造价师工程师 建[造]14071100025738;
中标候选人(北京中经创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马占福
一级注册造价师工程师 建[造]14231100025574;
3、中标候选人相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北京维尔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中宣盛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中经创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有任何异议: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质疑函
联系单位:青宇(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斯文
联系电话:1305151908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金源时代商务中心A座12B
2、质疑函的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具体的质疑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质疑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被授权人签字,由被授权人持有效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以纸质形式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质疑人不能证明是所质疑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2)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臆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
(4)对质疑事项已经答复,且质疑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质疑函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条款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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