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骏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教育用房)
网络拍卖公告
重庆市骏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定于2024年1月29日10:00起至2024年1月30日10:00(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重庆市江北区小苑一村32号1-1、1-2,所在小区为燃气大厦,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证载建筑面积共为268.54㎡,产权证号为渝(2023)江北区不动产权第001056055号,权利性质为划拨,用途为教育用地/教育,目前空置。
整体评估价:136.95万元,整体起拍价:70.9949万元,竞买保证金:7万元,增加幅度单位:1000元(即以1000元整倍数递增)。
二、现已委托重庆联交所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查看标的及报名等工作。咨询、展示标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月15日起至2024年1月30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标的物查看时间待定。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需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签订竞买协议并缴纳保证金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账户后(到账时间为准)方可参与竞买。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如涉及有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的,在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协助解除。本次拍卖不包含房屋内装饰装修、动产、可移动设备。
2、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管理人提供必要协助。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以现状交付。
3、标的物过户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4、标的物若涉及缴纳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交付时可能会涉及到的未交纳的大修基金、水、电、气等各种欠缴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过户需要而重新测量房产面积及土地面积的测量费、登记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支付
5、标的物移交时以实物现状为准。若实际面积、楼号、名称、用途等与本公告载明的数据有出入的,以实际交付的拍卖物的实测面积为准移交,且拍卖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用不作调整。
6、拍卖房屋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拍卖房屋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过户费用及可能发生的费用等所有情况。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情况、瑕疵等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承担不利后果。
7、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9、因报名、支付保证金、保证金到账、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等事项的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办理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竞价会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10、本次拍卖由重庆联交所向买受人收取成交价0.8%的拍卖服务费(上限30万)及由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向买受人收取成交价0.5%的综合服务费(上限50万)。
11、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剩余价款全额付至管理人账户(户名:重庆市骏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账号:63873938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1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自动退还至原缴款账户(实际退还时间以系统为准)。
1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管理人将根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继续处置。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管理人可向原买受人追索。缴纳保证金后,违反拍卖规定导致保证金被没收的,责任由缴纳保证金者自行承担。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庆联交所联系方式:023-63624717 宫老师
023-63627244 冉老师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19楼
管理人联系方式:张老师 13883591249
重庆市骏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