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海宁市黄湾镇宝胜路、金石路、安江路道路智慧照明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dcgh202301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573-8722151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573-8723880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4
公告正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海宁市黄湾镇宝胜路、金石路、安江路道路智慧照明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XDCGH2023015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 海宁市黄湾镇宝胜路、金石路、安江路道路智慧照明设备采购项目
五、招标采购内容及预算:
共一个标项。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四)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日期:2023年8月15 日~2023年8月22 日
2.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500 元(以网上在线支付等形式交纳,售后不退);
交纳账户如下:(须在交款单据的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XDCGH2023015 招标文件工本费);
账户名称: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嘉兴海宁支行
银行账号:296069010018010070343
3.报名步骤: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自行下载本项目附件《供应商报名表》,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随营业执照扫描件、报名费交纳凭证(以上资料盖公章)发送至《供应商报名表》注明的邮箱。
4.报名后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如下: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供应商报名表》邮箱信息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稿,招标文件以PDF 版本为准。
5.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报名。
6.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后放弃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2 天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放弃投标。
九、投标保证金:无。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23 年9月4日下午 14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院3号楼)二楼)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完成投标签到,逾期送达、不按要求提交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3年 9月4日下午14时 00 分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院3号楼)二楼)开标。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和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 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
十三、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电话:0573-87221513;
机构地址:海宁市尖山新区;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3-87238807;
邮编:314400;
机构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楼;
质疑联系人:郎女士 联系电话:0573-87238807
2023年8月15日
附件信息:
供应商报名表--附件.doc
34.5 KB
一、项目编号:XDCGH2023015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 海宁市黄湾镇宝胜路、金石路、安江路道路智慧照明设备采购项目
五、招标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采购人 |
1 | 海宁市黄湾镇宝胜路、金石路、安江路道路智慧照明设备采购项目 | 项 | 1 | 365 | 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
共一个标项。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四)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日期:2023年8月15 日~2023年8月22 日
2.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500 元(以网上在线支付等形式交纳,售后不退);
交纳账户如下:(须在交款单据的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XDCGH2023015 招标文件工本费);
账户名称: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嘉兴海宁支行
银行账号:296069010018010070343
3.报名步骤: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自行下载本项目附件《供应商报名表》,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随营业执照扫描件、报名费交纳凭证(以上资料盖公章)发送至《供应商报名表》注明的邮箱。
4.报名后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如下: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供应商报名表》邮箱信息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稿,招标文件以PDF 版本为准。
5.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报名。
6.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后放弃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2 天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放弃投标。
九、投标保证金:无。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23 年9月4日下午 14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院3号楼)二楼)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完成投标签到,逾期送达、不按要求提交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3年 9月4日下午14时 00 分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院3号楼)二楼)开标。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和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 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
十三、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电话:0573-87221513;
机构地址:海宁市尖山新区;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3-87238807;
邮编:314400;
机构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楼;
质疑联系人:郎女士 联系电话:0573-87238807
2023年8月15日
附件信息:
供应商报名表--附件.doc
34.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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