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晋能控股集团南煤集团总部材料2024年6月脸盆架等物资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 RA24062501714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6-29 19:27: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07-01 19:27:00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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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盆架 | 不锈钢73cm*38cm | 11 | 个 | 2024-07-02 00:00:00 | |||
隐茶杯 | 龙井茶10个/筒 | 100 | 筒 | 2024-07-02 00:00:00 | |||
墩布 | 排拖 头宽≤27cm | 150 | 把 | 2024-07-02 00:00:00 | |||
笤帚 | 塑料 | 30 | 把 | 2024-07-02 00:00:00 | |||
拖布桶 | 塑料挤水桶42*28*30 | 1 | 个 | 2024-07-02 00:00:00 |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阳泉市城区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庄路231号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报价为包到价(含税含其他运杂及安装费)税率为13%。 二、资质要求:报价时需提供必要的相关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信息等相关资质。 三、售后服务:无。 四、供货时间规定:按买受人要求。 五、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并完成挂账手续后,买受人于12个月内分期支付出卖人90%的合同价款,其余10 %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经最终验收无质量问题后支付(不计利息)。出卖人未先行提供发票或未按买受人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付款。买受人可选择银行转账或承兑等方式进行支付(买受人不承担贴息)。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六、运输方式:出卖人以汽车运输方式。 七、交货地点:运输送货至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完成卸货,出卖人负担所有费用。 八、交货时间:按买受人要求。 九、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全新无污损,根据产品特点及运输方式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及产品出厂标准,出卖人提供,不计费,不回收。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达到及履行《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中所涉内容。 十一、中选方案:整包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2、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3、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3年。 9、1.若出卖人不能按时交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0.5‰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出卖人支付该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并不能免除出卖人按照合同履行交货义务。2.出卖人延迟交货[15]日的,买受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按本条第一款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3.在合同履行期间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负责免费及时修理、更换,出卖人拒不进行维修、更换或者经维修、更 换无法达到买受人使用目的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返还货款并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4.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转让债权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5.出卖人违约的,买受人有权从与出卖人发生的任何一笔应付账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或赔偿金。 十三、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出卖人按本合同要求,对产品质量问题负全责,自产品验收合格使用正常之日起质保1年,质保期内存在质量问题的,质保期自出卖人更换、修复质量缺陷后重新计算。质保期届满后对仍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产品,因设计、制造、材料等内在质量缺陷造成买受人损失的,买受人仍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十四、附随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随机的资料、资证齐全。 十五、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由双方自交货之日起三日内按本合同要求在交货地点进行检验,出卖人须提供出厂产品检验合格证及买受人要求的供货清单等资料。验收如发生争议,由买受人指定的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合格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不合格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未提交上述资料的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拒收标的物,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十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买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公示二级公司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南煤集团监督电话:0353-2189241 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十九、合同签订主体: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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