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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蜀山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2026年蜀山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3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ASSFZ00065
项目名称:2025-2026年蜀山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最高限制单价: 详见征集文件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2025-2026年蜀山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详见征集文件
预估采购数量:/
协议期限:框架协议签订后两年,详见征集文件。
合同服务期限:在签订合同时根据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实际需求确定,供应商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期限提供服务。
合同服务地点:在签订合同时根据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实际需求确定,供应商应按合同规定的地点提供服务。
适用框架协议的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合肥市蜀山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及其下属的各级预算单位,以及征集人指定的共享本次框架协议采购结果的其他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4日上午00:00至2025年01月0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征集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征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系统操作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联系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5年01月03日09:00
2.提交(上传)响应文件及开启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征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征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征集现场。
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蜀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肥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二楼
联系方式:0551-657758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联系方式:0551-65597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话:0551-65597296
0天0小时2分32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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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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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12-130天0小时2分
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docx
原项目名称:2025-2026年蜀山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原项目编号:2024ASSFZ00065
原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3日
2025-2026年蜀山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SSFZ0006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6年蜀山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 t征集文件 □入围结果
更正内容:
答疑
1、问:招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组人员配备:市政(或公路、水利、环保、电力)专业工程师取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1分/人,满分3分;安装(或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工程师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1分/人,满分1分;问题1:请问提供交通工程注册证书或水利工程注册证书或安装工程注册证书是否满足条件?问题2:请问退休人员是否满足条件?
答:问题1:否;
问题2:满足,需提供聘用合同。
2、问:供应商荣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或单个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证书或表彰的。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5分。请问颁发部门是财政局或审计局或协会颁发的证书是否满足条件?
答:财政局、审计局颁发的证书予以认可,协会颁发的不予认可。
3、问:招标文件第34页要求的“安装(或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工程师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1分/人,满分1分;”请问: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相当于中级职称,是否可以满足上述要求?。
答:否。
4、问:招标文件第35页要求的“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或单个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证书或表彰的。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5分。”请问:财政局、定额站、住建局、造价协会颁发奖项证书或表彰是否满足上述要求?
答:财政局、定额站、住建局颁发的满足,协会颁发的不满足。
5、问:1、招标文件第34页,专业技术力量需要提供工民建(或建筑、装饰)专业、工程造价专业工程师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1分/人,满分4分;市政(或公路、水利、环保、电力)专业工程师取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1分/人,满分3分;安装(或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工程师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1分/人,满分1分;(同一人员多个职称证书的不累计计分,以得分最高的计算一次)请问,我单位人员职称证书上未体现出职称专业,提供人员的毕业证是否满足招标文件?
答:否,需提供注册证书体现相关专业。
6、问:供应商荣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或单个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证书或表彰的。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5分。请问,行业主管部门包括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吗?
答:不包括。
7、问:招标文件34页,水利一级造价师或公路一级造价师是否可以代替市政(或公路、水利、环保、电力)职称专业?
答:否。
8、问:我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投标,提供分公司荣誉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9、问:我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投标,提供分公司人员及社保是否认可?
答:人员认可,社保无要求。
10、问:征集文件第33页至34页中拟派项目组人员配备:“2.专业技术力量(除项目负责人外,满分15分):(1)根据各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注册造价工程师进行评分: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分/人,二级注册造价师0.5分/人,本小项最多按10人计分,满分7分。(2)根据各供应商为本项目安排:工民建(或建筑、装饰)专业、工程造价专业工程师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1分/人,满分4分;市政(或公路、水利、环保、电力)专业工程师取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1分/人,满分3分;安装(或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工程师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1分/人,满分1分;(同一人员多个职称证书的不累计计分,以得分最高的计算一次)”。问题1: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能否作为市政(或公路、水利、环保、电力)专业工程师?问题2:“(2)根据各供应商为本项目安排”中的职称人员是否需要同时满足“(1)根据各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注册造价工程师进行评分”中的注册造价师要求?
答:问题1:可以;
问题2:否。
11、问:请问征集文件第34页至35页中供应商业绩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能否为同一业绩且重复计分?
答:可以。
12、问:“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或单个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证书或表彰的。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5分。注:(1)响应文件需提供相应扫描件。(2)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不累计得分”。请问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或单个项目获得党政机关或行政机关颁发的奖项证书或表彰的,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13、问: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质量优先法),2.3详细审查第35-36页,供应商荣誉要求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或单个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证书或表彰的。每提供1个得1分;满5分。注:(1)响应文件需提供相应扫描件。(2)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不累计得分”。问题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或单个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党政机关颁发的奖项证书或表彰的,是否予以认可?问题2:供应商提供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全过程工程咨询类)奖项,是否予以认可?
答:问题1:予以认可;
问题2:予以认可。
14、问: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或单个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证书或表彰的。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5分。
问题1:具有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荣誉满足评分吗?问题2:具有某地级市工程造价管理处颁发的荣誉是否满足评分要求?
答:问题1:不满足;
问题2:满足。
15、问:招标文件第34页“拟派项目组人员配备”中,“注:要求注册单位为供应商(注册在供应商各分公司的,视同满足以上要求)”。请问:“注册单位”是指造价工程师注册单位还是指职称证书注册单位?
答:造价工程师注册单位。
16、问:针对“供应商荣誉”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我司认为:本条设置不具有通用性的奖项作为加分项,明显在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且有明确行业(区域)指向的证明并不能充分反映企业总体实力,该指标的设置排斥了大量行业内的优秀造价咨询企业。建议修改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或单个项目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如造价站)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如工程造价协会)颁发的荣誉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5分”。
答:本项不予修改,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荣誉予以认可,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不予认可。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征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蜀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肥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二楼
联系方式:0551-657758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联系方式:0551-65597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话:0551-65597296
0天0小时3分1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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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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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12-170天0小时3分
1217更正公告.pdf
项目名称: | 2025-2026年蜀山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 项目简号: | 2024ASSFZ00065 |
采购人名称: | 合肥市蜀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 财政委托编号: | 无 |
交易平台: | 蜀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预算金额(万元): | 0.0 |
采购方式: | 框架协议 | 是否PPP项目 : | 否 |
监督部门编号: | 1234010459018550XJ | 监督部门名称: | 合肥市蜀山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4-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