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标识标牌制作招标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 招标内容: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院内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及维修。
二、条件:
1、必须具有注册资金本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三年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条件,具有合同履行能力和良好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广告企业;
2、具有广告或标识设计、制作与安装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确保能提供快速、优质、持续的售后服务响应和施工过程、安装后的安全保障,原则上服务响应在二个小时之内。投标人应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全程跟踪负责我院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和维修服务,完成该项业务前,该工作人员不得再承接或负责其他非我院业务;
4、投标人应出具能证明其设计能力的相关材料,包括为其它单位设计的具有特色的作品小样或作品原件,以及彩印的本公司宣传图册;
5、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内桂林市二级甲等(含)以上级别医院标识工程合同案例、或采购合同10万元以上案例给甲方进行参考,并出具工程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6、报名时须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经办时须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院标识工程合同原件,以上要求均以原件为准,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三、投标资料要求:一正六副
四、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1日17:30
五、报名地点:宣传科
六、联系电话:0773-5582269 周老师
七、议价时间:待通知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宣传科
2017年12月5日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院内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及维修。
二、条件:
1、必须具有注册资金本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三年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条件,具有合同履行能力和良好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广告企业;
2、具有广告或标识设计、制作与安装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确保能提供快速、优质、持续的售后服务响应和施工过程、安装后的安全保障,原则上服务响应在二个小时之内。投标人应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全程跟踪负责我院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和维修服务,完成该项业务前,该工作人员不得再承接或负责其他非我院业务;
4、投标人应出具能证明其设计能力的相关材料,包括为其它单位设计的具有特色的作品小样或作品原件,以及彩印的本公司宣传图册;
5、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内桂林市二级甲等(含)以上级别医院标识工程合同案例、或采购合同10万元以上案例给甲方进行参考,并出具工程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6、报名时须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经办时须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院标识工程合同原件,以上要求均以原件为准,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三、投标资料要求:一正六副
四、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1日17:30
五、报名地点:宣传科
六、联系电话:0773-5582269 周老师
七、议价时间:待通知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宣传科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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