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港发物流园库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标段(重新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8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扬州港发物流园库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 重新采购 ) (项目名称 ) 扬州港发物流园库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 重新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扬州港发物流园库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 重新采购 ) (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扬州港发物流园库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 重新采购 )
1.2 招标人: 江苏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4 资金落实情况: 自有资金,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扬州港发物流园位于扬州市古渡路以北,春江路以南,占地面积 65144.53 平方米 ( 97.71 亩 ) ,内有既有建筑 4 栋,分别为 8 层办公楼 9520.44 ㎡、西一库 11744.81 ㎡,东一库 6068.4 ㎡,东二库 11700 ㎡。本次仅对园区内部分道路堆场以及 3 栋仓库进行改造。项目总投资约 3200 万元。
2. 招标范围 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 项目建议书、工程勘察(测)、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备基础、结构(含钢结构)、给排水、消防、强弱电(智能化)、绿化等内容;后续服务包括:配合施工招标、施工期间 24 小时响应、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配合专家评审、参与隐蔽工程和交竣工验收服务等。
2.2 最高投标限价: 85 万元人民币。
2.3 服务期限: 40 日历天。( 1 )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提供项目建议书初稿及测量与勘探资料。( 2 )项目建议书初稿经初审后 3 天内完成修改。( 3 )项目建议书审查通过后 20 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 3 天内完成修改(包括工程量清单)。( 4 )服务期:合同签订到竣工验收通过止。
2.4 服务地点: 扬州经济开发区。
2.5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勘察部分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及技术规程执行;设计部分必须满足国家相应规定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图审。
2.6 标段划分: 扬州港发物流园库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 重新采购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②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③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不具备相应的工程勘察资质,可以与具备上述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 2 )财务要求: 无。
(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面积 3 万平米及以上的道路堆场设计业绩,或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9000 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①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设计面积或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为准;④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服务内容、时间、面积等,则另须提供发包人或行政部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
( 4 )信誉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②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主要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 6 )其他要求: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对投标人进行失信行为处理,并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公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组成(最多由二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勘察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 B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C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D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E 、联合体必须以牵头人(设计单位)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F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设计单位)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G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在投标时没有被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不在拒绝再次注册期限之内。
4. 招标文件的 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 电子采购平台 ” ,网址: http://ecg.portjs.cn:20909 )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办理 CA ,供应商注册及 CA 办理具体要求见 “ 电子采购平台 ” ;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 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后,请于 2023 年 04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至 2023 年 05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线上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文件费用支付、招标文件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 32050175863600000801
其他要求:投标人汇款请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单位名称
5. 投标文件的 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5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
5.2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后请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查看投标文件上传状态。
5.3 本项目 需要 / 不需要 投标人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是否接受邮寄: 是 否 。
5.4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 当日 09 时 30 分 至 10 时 00 分 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 。
5 . 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采购平台将 予以 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 电子 招标采购 平台 ( http://ecg.portjs.cn:20909 )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jszbtb.com )
7. 联系方式
扬州港发物流园库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 重新采购 ) (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扬州港发物流园库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 重新采购 )
1.2 招标人: 江苏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4 资金落实情况: 自有资金,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扬州港发物流园位于扬州市古渡路以北,春江路以南,占地面积 65144.53 平方米 ( 97.71 亩 ) ,内有既有建筑 4 栋,分别为 8 层办公楼 9520.44 ㎡、西一库 11744.81 ㎡,东一库 6068.4 ㎡,东二库 11700 ㎡。本次仅对园区内部分道路堆场以及 3 栋仓库进行改造。项目总投资约 3200 万元。
2. 招标范围 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 项目建议书、工程勘察(测)、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备基础、结构(含钢结构)、给排水、消防、强弱电(智能化)、绿化等内容;后续服务包括:配合施工招标、施工期间 24 小时响应、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配合专家评审、参与隐蔽工程和交竣工验收服务等。
2.2 最高投标限价: 85 万元人民币。
2.3 服务期限: 40 日历天。( 1 )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提供项目建议书初稿及测量与勘探资料。( 2 )项目建议书初稿经初审后 3 天内完成修改。( 3 )项目建议书审查通过后 20 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 3 天内完成修改(包括工程量清单)。( 4 )服务期:合同签订到竣工验收通过止。
2.4 服务地点: 扬州经济开发区。
2.5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勘察部分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及技术规程执行;设计部分必须满足国家相应规定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图审。
2.6 标段划分: 扬州港发物流园库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 重新采购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②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③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不具备相应的工程勘察资质,可以与具备上述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 2 )财务要求: 无。
(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面积 3 万平米及以上的道路堆场设计业绩,或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9000 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①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设计面积或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为准;④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服务内容、时间、面积等,则另须提供发包人或行政部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
( 4 )信誉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②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主要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 6 )其他要求: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对投标人进行失信行为处理,并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公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组成(最多由二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勘察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 B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C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D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E 、联合体必须以牵头人(设计单位)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F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设计单位)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G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在投标时没有被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不在拒绝再次注册期限之内。
4. 招标文件的 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 电子采购平台 ” ,网址: http://ecg.portjs.cn:20909 )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办理 CA ,供应商注册及 CA 办理具体要求见 “ 电子采购平台 ” ;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 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后,请于 2023 年 04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至 2023 年 05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线上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文件费用支付、招标文件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 32050175863600000801
其他要求:投标人汇款请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单位名称
5. 投标文件的 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5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
5.2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后请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查看投标文件上传状态。
5.3 本项目 需要 / 不需要 投标人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是否接受邮寄: 是 否 。
5.4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 当日 09 时 30 分 至 10 时 00 分 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 。
5 . 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采购平台将 予以 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 电子 招标采购 平台 ( http://ecg.portjs.cn:20909 )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jszbtb.com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江苏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扬州市扬子江南路 10 号 |
联 系 人: | 王健培 |
电 话: | 15861339217 |
电子邮箱: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镇江市长江路 19 号 |
联 系 人: | 李志强 |
电 话: | 13382722765 |
电子邮箱: | 52436557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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