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山社区购置群众活动场所设施设备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完善群众活动的场所,进一步丰富辖区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居民群众的生活、休闲品质,筑起居民幸福生活圈。华山社区党委拟通过民生微实事为群众活动场所购置设施设备,打造凝心聚力之家,让居民活动场所真正成为群众愿来、爱来、常来的地方,实现为民服务效能最大化。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征集合格供应商,诚邀合格优质的供应商参与响应,现将征集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货物清单
(一)阅览室:购置造型书柜、造型座位区、休闲沙发、阅读书桌、阅读椅、置物柜等设备;
(二)幸福驿站:购置休闲吧台、休闲桌椅、置物柜、按摩椅、消毒柜、咖啡机等设备;
(三)友好儿童活动室:购置儿童桌椅、孩童防护栏、地垫、墙面防撞贴、造型软包座位区、益智游戏玩具等设备;
(四)多功能活动室:购置活动隔断门、活动桌椅、置物柜等设备;
(五)群众诉求服务室:购置休闲桌椅、茶几、沙发、置物柜等设备;
(六)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室:购置沙发、茶几、心理沙盘套装等设备;
(七)综合文体活动室:购置沙发储物椅、综合健身训练器、跑步机、落地镜、地板胶、音响、壁挂式舞蹈把杆、置物柜等设备;
(八)便民服务区:购置多功能服务桌等设备;
(九)以上类目最终均以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二、服务需求
(一)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二)交货地点:华山社区;
(三)招标金额:44.9万以内,最终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结果为准;
(四)付款方式:按合同支付;
(五)产品标志及标识要求:张贴民生微实事logo;
(六)货物运输及包装方式要求:根据协议要求运至指定的地点;
(七)安装、调试及验收方式:根据协议要求完成;
(八)售后服务要求:质保1年(自货物收货验收之日起算,人为原因导致变形、破损等情况除外);
(九)备件备品要求:符合协议要求的产品规格;
(十)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
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相关企业、供应商资质。
四、响应须知
(一)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
(二)响应文件要求及递交方式
1.响应文件至少包含:
(1)营业执照复印件(含营业范围);
(2)《投标供应商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见附件1);
(3)《华富街道“民生微实事”货物类项目预选供应商申报表》(见附件2);
(4)报价方案.其中报价单需列明总价和单价,及货物品牌、材质、厚度、规格、数量、安装方式等影响价格的各要素(根据项目实际);
(5)所有上交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17点;
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处理,响应文件封面请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本项目接受邮寄或上门递交。
递交地址及联系人: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北路2009号宝源大厦2B华山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邵女士,联系方式:83269471。
(三)响应人经评审确定为本项目中选供应商后,响应报价及方案将提交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价格审核,双方签订的合同金额以事务所审核结果为准,响应人向采购人投递响应文件的,视为接受本条款。
福田区华富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11日
一、货物清单
(一)阅览室:购置造型书柜、造型座位区、休闲沙发、阅读书桌、阅读椅、置物柜等设备;
(二)幸福驿站:购置休闲吧台、休闲桌椅、置物柜、按摩椅、消毒柜、咖啡机等设备;
(三)友好儿童活动室:购置儿童桌椅、孩童防护栏、地垫、墙面防撞贴、造型软包座位区、益智游戏玩具等设备;
(四)多功能活动室:购置活动隔断门、活动桌椅、置物柜等设备;
(五)群众诉求服务室:购置休闲桌椅、茶几、沙发、置物柜等设备;
(六)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室:购置沙发、茶几、心理沙盘套装等设备;
(七)综合文体活动室:购置沙发储物椅、综合健身训练器、跑步机、落地镜、地板胶、音响、壁挂式舞蹈把杆、置物柜等设备;
(八)便民服务区:购置多功能服务桌等设备;
(九)以上类目最终均以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二、服务需求
(一)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二)交货地点:华山社区;
(三)招标金额:44.9万以内,最终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结果为准;
(四)付款方式:按合同支付;
(五)产品标志及标识要求:张贴民生微实事logo;
(六)货物运输及包装方式要求:根据协议要求运至指定的地点;
(七)安装、调试及验收方式:根据协议要求完成;
(八)售后服务要求:质保1年(自货物收货验收之日起算,人为原因导致变形、破损等情况除外);
(九)备件备品要求:符合协议要求的产品规格;
(十)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
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相关企业、供应商资质。
四、响应须知
(一)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
(二)响应文件要求及递交方式
1.响应文件至少包含:
(1)营业执照复印件(含营业范围);
(2)《投标供应商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见附件1);
(3)《华富街道“民生微实事”货物类项目预选供应商申报表》(见附件2);
(4)报价方案.其中报价单需列明总价和单价,及货物品牌、材质、厚度、规格、数量、安装方式等影响价格的各要素(根据项目实际);
(5)所有上交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17点;
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处理,响应文件封面请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本项目接受邮寄或上门递交。
递交地址及联系人: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北路2009号宝源大厦2B华山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邵女士,联系方式:83269471。
(三)响应人经评审确定为本项目中选供应商后,响应报价及方案将提交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价格审核,双方签订的合同金额以事务所审核结果为准,响应人向采购人投递响应文件的,视为接受本条款。
福田区华富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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