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安市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侵蚀沟治理工程(2023年度)第三标段
金额
10.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jjs-ba-23012
预算金额10.5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九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佟先生175455777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4
公告正文

北安市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侵蚀沟治理工程(2023年度)
第三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北安市水务局《关于北安市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侵蚀沟治理工程(2023年度)实施方案的批复》北水政发〔2023〕4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政府债券,招标人为北安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九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为北安市水务局。招标编号:HLJJS-BA-2301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土流失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治理侵蚀沟82条(其中大型沟2条,中型沟25条,小型沟55条)总长22.33km,项目区总面积8.19km2,治理侵蚀沟面积26.24hm2。
2.2 服务期限:2023年9月19日-2024年6月30日,共计28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2.4 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
第三标段:北安市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侵蚀沟治理工程(2023年度)项目水土流失监测服务;招标控制价:105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
3.2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政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等失信行为(潜在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 投标人不存在行贿、违规违纪现象,投标人须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0时至2023年8月30日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踏勘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北安市水务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944563131
招标人:北安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38456302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九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华润欢乐颂2栋3层3G098号
联系人:佟先生
电话:17545577789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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