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安】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三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202000127
预算金额75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坤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衡安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卢珂0538-6277518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26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30
公告正文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三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泰安公共资源

    中标公告

    采购合同

    更正事项

    2022-09-19 15:07:48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三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09-19 14:50:40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三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202000127

交易中心编号:NY-ZC-20220915-01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三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75.007176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1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项目供应商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上针对本项目进行登记备案。如未按照要求登记备案,其投标无效。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单位无需通过系统报名进行投标活动,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磋商文件即可参与投标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注: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供应商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并按照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31-88038619。其他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交易信息入库:0538-6288136。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9月30日15时00分之前(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2年9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阳县第三小学

联 系 人:王坤

联系方式:1328548769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中衡安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环山路绿色山庄1号楼2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珂

电话:0538-627751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