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丰供水集团2021年涂塑复合钢管及管件
金额
173.5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1accaz00342
预算金额195万元
招标联系人康超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文玉0551-62723374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长丰供水集团2021年涂塑复合钢管及管件
项目法人: 长丰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长丰县境内
立项批文名称: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项目审批单位: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监督部门: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理机构: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平台: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建立时间: 2021-10-27 16:55:17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长丰供水集团2021年涂塑复合钢管及管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供水集团2021年涂塑复合钢管及管件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长丰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长丰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供水集团2021年涂塑复合钢管及管件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ACCAZ0034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ACCAZ00342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长丰供水集团2021年涂塑复合钢管及管件,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195万元

2.8 招标范围:长丰供水集团2021年涂塑复合钢管及管件,详见招标文件。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长丰县境内

2.10交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业绩要求:/

3.3 财务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3.6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8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9日上午09:00至2021年11月12日下午17:3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市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8110066。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1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8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2楼4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长丰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

邮 编:231121

联 系 人:康超

电 话:0551-66671460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231131

联 系 人:胡文玉

电 话:0551-62723374、0551-62723373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68110066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8110066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

电 话:0551-62725069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投标人在线提交投标文件并可以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现场参加开标。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中国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826219064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520102100004218813655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建设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4001465808052500486-6909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合肥双凤支行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
长丰供水集团2021年涂塑复合钢管及管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长丰供水集团2021年涂塑复合钢管及管件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长丰供水集团2021年涂塑复合钢管及管件

项目编号:2021ACCAZ00342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11月18日

长丰供水集团2021年涂塑复合钢管及管件项目采购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瑞安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华亿科学园A2幢901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佰柒拾叁万伍仟陆佰壹拾柒元柒角肆分(¥1735617.74元)

质量:合格

工期:5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立联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 庐阳区 蒙城路 新华文景苑11栋404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佰捌拾肆万叁仟捌佰伍拾捌元整(¥1843858.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5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涂塑钢管及管件一批 。

招标(采购)人名称:长丰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荣锦圆梦苑

联系人:康超

联系方式:0551-6667146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项目负责人:胡文玉 联系电话:0551-62723374、 0551-62723373

公示期: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电话:0551-6272338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62725069【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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