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一路(永兴路-宏建路)及周边交通组织优化研究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新联(平)采磋2023-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平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0573-8566960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平国采[2023]46号确认书批准,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平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现就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一路(永兴路-宏建路)及周边交通组织优化研究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新联(平)采磋 2023-6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永兴未来社区建设背景下,红建花苑东北角需建设国际风情街,导致红建花苑东门封闭,小区交通仅依靠新兴一路集散,对整体片区产生较大影响,需对该区域进行交通组织优化研究。本项目对新兴一路及其周边交通组织研究编制工作,主要对区块交通组织、地下空间、交通安全、交通设施等情况予以研究,并提出合适的改善意见。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基础资料调查、交通影响分析、交通组织评估、交通组织改善方案等。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公告期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等
(一)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4日17:00 时前,获取采购文件并报名,逾期不予受理。为响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行动,报名资料发送电子扫描件至电子邮箱后(1016329734@qq.com)。请致电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573-85669600
(三)报名资料要求:(1)投标报名表(按照报名格式填写);(2)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3)企业法定代表的授权书。
备注:报名截止后不接收报名。
六、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
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供应商应于2023年4月4 日14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当湖分公司(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平二路1033号11楼1105室)开标。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4月4 日14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当湖分公司(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平二路1033号11楼1105室)开标。开标,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居民身份证出席)。
九、质疑
(一)供应商质疑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且必须在开标前提出并告知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2)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中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者于中标(成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②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③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④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明材料;⑤提出质疑的日期。
(4)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二)质疑受理地点: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当湖分公司(浙江省平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平二路1033号11楼);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73-85669600 。
十、其他说明
(一)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
(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平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3-85620080
(二)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669600
质疑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669600
发布日期:2023年3月24日
附件信息:
报名格式.docx
13.3 KB
一、项目编号:新联(平)采磋 2023-6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永兴未来社区建设背景下,红建花苑东北角需建设国际风情街,导致红建花苑东门封闭,小区交通仅依靠新兴一路集散,对整体片区产生较大影响,需对该区域进行交通组织优化研究。本项目对新兴一路及其周边交通组织研究编制工作,主要对区块交通组织、地下空间、交通安全、交通设施等情况予以研究,并提出合适的改善意见。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基础资料调查、交通影响分析、交通组织评估、交通组织改善方案等。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公告期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等
(一)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4日17:00 时前,获取采购文件并报名,逾期不予受理。为响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行动,报名资料发送电子扫描件至电子邮箱后(1016329734@qq.com)。请致电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573-85669600
(三)报名资料要求:(1)投标报名表(按照报名格式填写);(2)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3)企业法定代表的授权书。
备注:报名截止后不接收报名。
六、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
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供应商应于2023年4月4 日14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当湖分公司(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平二路1033号11楼1105室)开标。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4月4 日14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当湖分公司(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平二路1033号11楼1105室)开标。开标,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居民身份证出席)。
九、质疑
(一)供应商质疑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且必须在开标前提出并告知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2)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中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者于中标(成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②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③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④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明材料;⑤提出质疑的日期。
(4)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二)质疑受理地点: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当湖分公司(浙江省平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平二路1033号11楼);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73-85669600 。
十、其他说明
(一)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
(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平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3-85620080
(二)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669600
质疑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669600
发布日期: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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