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岛市技师学院青岛市技师学院设备更新项目(智能电气培训实训室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20000020240200219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青岛市技师学院
招标联系人-0532-55722688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青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春梅0532-8891368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青岛市技师学院设备更新项目(智能电气培训实训室建设项目)青岛市技师学院设备更新项目(智能电气培训实训室建设项目) | 2024-11-21 |
青岛市技师学院设备更新项目(智能电气培训实训室建设项目)青岛市技师学院设备更新项目(智能电气培训实训室建设项目) | 2024-11-21 |
青岛市技师学院青岛市技师学院设备更新项目(智能电气培训实训室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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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SDGP370200000202402002190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青岛市技师学院设备更新项目(智能电气培训实训室建设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 | 2024-11-19 18:46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2.更正内容: | 原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评标办法:服务支撑能力评价:1.投标人具有与智能制造设备相关正式出版教材经验的,提供每本得1分,本项最高3分。(教材扫描件应含有封面、书号及目录,资料里能反应主编人员姓名,投标人或厂家团队人员指投标人企业在职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或股东证明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团队人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一等奖得2分,一等奖以下得1分,满分2分(投标人员指投标人企业在职员工或投标人股东,须提供社保证明或股东证明等材料); 3.投标人具备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资质,具备国家级得2分,省级得1分,满分2分(投标文件内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无原件提供公示网址及截图))。 4.投标人能够辅助专业的发展,且提供相关高校智能制造研究院或者研究机构对该专业提供指导承诺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承诺书需加盖研究院或者研究机构公章) 5.投标人具有本项目涉及到的相关产品软件的知识产权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2分。需提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6.投标人具有本项目涉及到的相关产品软件测试报告(需提供佐证材料),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2分。 现变更为: (一)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评标办法:服务支撑能力评价:1.投标人具有与智能制造设备相关正式出版教材经验的,提供每本得1分,本项最高3分。(教材扫描件应含有封面、书号及目录,资料里能反应主编人员姓名,投标人或厂家团队人员指投标人企业在职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或股东证明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团队人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一等奖得2分,一等奖以下得1分,满分2分(投标人员指投标人企业在职员工或投标人股东,须提供社保证明或股东证明等材料); 3.投标人具备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资质,具备国家级得2分,省级得1分,满分2分(投标文件内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无原件提供公示网址及截图))。 4.投标人能够辅助专业的发展,且提供相关高校智能制造研究院或者研究机构对该专业提供指导承诺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承诺书需加盖研究院或者研究机构公章) 5.投标人具有本项目涉及到的相关产品软件的知识产权证书,每提供一项得0.5分,满分1分。需提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6.投标人具有本项目涉及到的相关产品软件测试报告(需提供佐证材料),每提供一项得0.5分,满分1分。 | ||||
2.更正日期: | 2024-11-21 17:53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名称: | 青岛市技师学院 | 地址: | 青岛市即墨区淮涉河二路800号 | ||
联系方式: | 0532-55722688 | ||||
2.代理机构名称: | 青岛青招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3号1109室 | ||
联系方式: | 0532-88913680 | ||||
3.项目联系人: | 刘春梅、代玉芬 | 联系方式: | 0532-88913680 |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评分办法: | 通用货物类(综合评分法).fy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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