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胶州市水环境治理工程(南片区)项目铺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金额
25257.39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3-370281-o4-01-499724
预算金额25257.39万元
招标公司胶州首创博瑞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超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中晟筑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171560000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8
公告正文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胶州市水环境治理工程 (南片区)项目铺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24/04/16 10:43:08 | ||
项目名称: | 胶州市水环境治理工程 (南片区)项目铺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工程地点: | 铺集镇驻地铺畅路(水乡路)北端。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出资比例: | 自筹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其他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 | 工程类别: | Ⅲ类工程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312085500元 | 工程造价: | 252573975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20000平方米 |
计划文号: | 2303-370281-O4-01-499724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建设单位: | 胶州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胶州首创博瑞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单位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李超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18553238072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中晟筑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刘工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17156000036 |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 2303-370281-04-01-499724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建设铺集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及尾水排放管网系统,近期建设规模6000m3/d,远期设计规模20000m3/d,工艺流程采用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五段巴颠甫+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氧化池+接触消毒池,出水水质标准为地表准Ⅳ类。铺集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20000㎡,配套管网总长度42.9km(污水主管道HDPE管:DN300长度20080m、DN400长度10800m;钢筋混凝土管:DN500长度2300m、DN600长度2300m;PE管:DN80长度210m、DN150长度760m、DN300长度5350m;无缝钢管:DN80长度550m、DN300长度550m),新建泵站2座,土石方开挖392310m3,路面破除恢复196456㎡,铣刨罩面45385㎡。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52573975元(施工费控制价250432600元、设计费控制价2141375元)。工期:731日历天(设计15日历天,施工716日历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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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2.1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包括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等),骗取中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1.2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 2、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1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2.2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2.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报名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工程业绩、社会信誉等情况,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成员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标段中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 3.同类工程界定:设计同类工程:上五年度单项合同总投资176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设计费27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或6000m3/d 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相关工程;施工同类工程:上五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17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或6000m3/d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相关工程;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上五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17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6000m3/d 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相关工程。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十 、投标文件递交 |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 |||||||||||||||||||||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地点: | 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 58 号)第一开标室 【第一开标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4-05-08 09:30 | ||||||||||||||||||
十二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2、异议受理联系人:李超,联系电话:18553238072,邮箱:395483053@qq.com,传真:/,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西 | |||||||||||||||||||||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2289152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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