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盐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外资集聚园区安费诺永亿二期定制标准厂房项目
金额
17250.9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05/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304240590000672001
预算金额17250.92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崔祥明0573-86180035
标书截止时间2020/06/18
投标截止时间2020/06/18
公告正文

海盐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外资集聚园区安费诺永亿二期定制标准厂房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A330424059000067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外资集聚园区安费诺永亿二期定制标准厂房项目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开投[2020]34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海盐滨海工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盐经济开发(西塘桥街道),东至乐威项目,北至场前路,西至科双项目,南至中港路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0840.46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670.69平方米)

2.3概算投资(建安工程费):17250.92万元。

2.4计划工期:总工期210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海盐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外资集聚园区安费诺永亿二期定制标准厂房项目,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资质①和资质②

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5 28 900分至2020 618 9 00 ,请各投标人登陆“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6 18 9 00 分,地点为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0室(海盐县盐北路30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滨海工业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1816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279号五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崔祥明

电话: 0573-86800071 电话:0573-86180035

传真: 传真:0573-86180037

2020 6 28

招标公告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2

资质证书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资质①和资质②:

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提供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

“三类人员”要求

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施工负责人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3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提供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

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提供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

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7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提供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

8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省外企业(含联合体各方)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

9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0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11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单独承担工程施工任务;联合体另一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独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各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人员证书、“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等相关资料。

3、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但必须满足施工负责人的任职条件)。

4、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盖章、签字,均指联合体牵头人的。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 负责项目施工任务, (成员名称) 负责项目设计任务。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备注:

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如非联合体投标,则不需提供本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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